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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单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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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单招政策

  2017年江苏单招政策出台,江苏单招有哪些新政策出台.关于江苏单招新政策会影响哪些人.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江苏单招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江苏单招政策

  1、招生计划变化

  2017:2017年以前参加试点的院校,招生规模为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50%;其他院校为10-30%。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批准后可转为统招计划。

  2016:高职单招的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以内(2016年新增院校不超过10%)。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批准后可转为统招计划。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今天的江苏省高职单招招生规模有所扩大,往后高职单招有可能会是专科院校的主要招生方式。

  2、加分政策变化

  2017: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可制订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凡给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考生免文化测试的,院校应提出较高的等级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所加分值必须与我省招生政策一致,即: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2016年: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以及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可制订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凡给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考生免文化测试的,院校应提出较高的等级要求。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2017年的高职单招加分政策的部分基于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这几类考生的加分。

  对于成绩一般的考生可以考虑高职单招的形式,如果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话,可以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2017年单招考核和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至19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0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对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案,可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对享受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院校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4月30日前,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如需参加,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

  2017年江苏对口单招录取政策

  1.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

  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专科分数线;艺术类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

  4.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2江苏单招报考条件是什么?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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