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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厦门小学入学政策有哪些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2017厦门小学入学政策有哪些

  2017年入读小学的政策有哪些,厦门入读小学的政策出台,将会有哪些新消息值得关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厦门小学入学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厦门小学入学政策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小学:

  现将《厦门市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17年3月7日

  厦门市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8日。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五、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作为过渡,2017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1年。

  (二)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三)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

  六、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 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

  符合各区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提出申请。随迁子女积分计算办法和派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居住证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7〕9号)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区教育局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并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及时协调居委会(村委会)于报名前一周向辖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对于教育资源配置较为不均衡的片区,要加强“小片区管理”,促进片区学校共同发展。

  (二)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要求,做好军人子女统筹入学工作。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11日前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要统筹安排好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三)认真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区教育局要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居住证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区区情,制定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于4 月1 日前公布。要在确保公办小学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剩余学位,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五)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对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禁止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民办小学定级评估结果,合理核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要加强民办小学统筹管理,对积极招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小学,根据评定等级按不同标准分别给予办学专项经费补助。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区教育局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户口所在辖区教育局于 7月 11日前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七)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信息数据审核等服务工作。

  (八)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各区教育局、各小学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行政区内小学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行政区的小学之间的问题、区属小学与直属小学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精神,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区教育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本工作意见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二、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附件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4月14日—4月2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6月25日前 审核积分入学报名材料
6月26日—6月30日 核算并公示随迁子女积分
7月14日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
7月14日—7月15日 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入学志愿
7月24日前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
7月26日前 派到民办校的随迁子女注册报名
7月28日—7月29日 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
  备注:1.若错过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2.派到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017年厦门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一、今年初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有两个变化:

  一是适当调整思明区和湖里区的招生片区。今年全市小学毕业生总量比去年增加约4000人,其中思明区和湖里区小学毕业生比去年增加了1363人(本市户籍增加1129人,非市户籍学生增加234人),为了满足就学的需求,除了根据学校办条件,适当增加班生额外:

  1.厦门二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逸夫中学、大同中学(前埔校区)和蔡塘学校各扩招2个班。

  2.个别片区由于生源溢出作了适当调整,如松柏小学、松柏二小和嘉滨小学三所小学毕业生剧增,2017年从厦门六中、十一中、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九中、槟榔中学6所中学各安排20个学位接收三所小学毕业生(此方案执行一年,2018年将根据片区小学毕业生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3.厦门实验中学、厦门二中、翔安一中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前提下,余额向片外补充生源。厦门实验中学面向思明、湖里和集美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175人,面向同安区小学毕业生招收70人;厦门二中面向思明、湖里招收小学毕业生100人;翔安一中面向思明、湖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100人。三所学校若片区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由学校面谈录取。

  4.湖里区新增的金安小学在21片区参加派位。

  二是初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变化。取消了同安一中管乐、北师大海沧附校乒乓球,新增双十海沧附属学校排球、湖里中学女子足球、第二外国语学校足球、厦门六中声乐等4个项目,同时核减厦门二中美术、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男子排球、集美中学足球、同安一中足球、湖滨中学足球的招生名额。

  二、今年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

  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其他区初中招生划片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对应中学。

  三、今年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3.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4.本市民办小学就读,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四、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日和2日,其他区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五、小学毕业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学毕业考查科目为英语,时间安排在6月3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间安排在6月10日进行。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初中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特色特长录取

  本阶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特长生的招生,以及厦门实验学校、厦门二中、翔安一中为补充生源的跨片招生。具体各校招生方案可以关注学校网站。

  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特色特长阶段的学校招生,若出现被多所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第二阶段:划片派位录取

  思明、湖里辖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美、海沧、同安、翔安辖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相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除了片区派位录取外,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完成片区招生任务后,余额以思明区为主补充生源,片区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和外国语学校的台生班录取在本阶段进行。

  七、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如何招生?

  今年初中特长招生继续实行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特长测试和招生。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向招生学校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招生的学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录取时如学生愿意调剂,在未被填报学校录取的前提下,将根据特长测试成绩调剂到同类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他学校。报考区属学校特长招生的学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特长测试成绩在教育部门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特长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果应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

  八、参加思湖片区电脑派位、填报志愿需要注意什么?

  今年思湖片区电脑派位报名志愿共分特色校(班)、特长生志愿,提前批志愿和片区内学校志愿三个批次。特色校(班)、特长生志愿可选音乐学校、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集美中学诚毅班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及厦门实验中学、厦门二中、翔安一中。提前批学校志愿可选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同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九、思明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学如何办理?

  思明和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日)如需回户籍升学,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片区参加派位。

  十、思湖片区申请跨片升学的学生如何办理?

  因户籍变更和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毕业生,于5月24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招生跨片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现居住地址的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明和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五缘实验学校初中学位不足,申请跨片就读五缘实验学校或在外就读回户籍地申请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将在五缘实验学校、五缘第二实验学校和音乐学校(五通校区)间随机派位。

  十一、思湖片区双胞胎或多胞胎学生申请“捆绑”派位如何办理?

  申请“捆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市初中招生双胞胎学生绑定派位申请表》并附学生户籍簿复印件,由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核准。

  十二、思湖片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获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在报名时选择一个就近派位片区,由电脑根据学生选报片区进行派位,若选报片区超出计划数,则由随机派入其他片区。

  1.推荐条件

  在思明区、湖里区的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17年2月13日)前具备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思明区、湖里区实际居住两年(含两年)以上。

  ②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

  ③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两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

  2.推荐办法

  思明区民办小学可推荐695名;湖里区民办小学可推荐1165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派位。具体推荐办法由思明、湖里区教育局制定,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三、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思明区:2684509(义教办) 湖里区:5722668,

  集美区:6071400 海沧区:6053660,

  同安区:7035792 翔安区:788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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