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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流转新政策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农村土地制度这些年一直处于改革过程中的不稳定状态。农村土地的政策有哪些可以值得关注的地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土地流转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何时确?农户应如何配合

  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

  四、林地如何确权

  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农户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枣树、核桃树、苹果树等树木的仍要进行登记。

  五、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

  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六、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

  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

  七、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

  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

  八、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

  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

  九、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延伸阅读:2017土地承包政策变动,这些人将拿不到补贴!

  9种情形将拿不到种地补贴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二、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三、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四、经县级人民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五、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六、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补贴,包括以下情况:

  1、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2、是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七、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

  八、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

  九、国家规定补贴原则上发给有承包权的农民,但是有合同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流转时合同没有写明土地归谁,甚至只是口头协议的,拿补贴时就会很麻烦。因此提醒大家,土地流转一定要签好合同,并且写明补贴归属方,作为日后获得补贴切实依据。

  农村土地政策新动向

  变化1、闲置土地面临回收

  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如今日益严重,有的是因为当地农民进城打工或者在城市购房,也有的是农业经营者毁约弃耕后抛荒;被闲置的土地包括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类型,严重浪费了农村的土地资源。

  鉴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整体态势,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家对于这些现象显然不会坐视不管。根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属于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017年,国家将更严格地对待抛荒问题,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建设用地抛荒多年的,也将由村集体回收并重新进行分配。

  变化2、二轮承包新期限将出台

  第二轮承包期最晚将在2028到期,很多规模经营者在土地流转时都会特别关心土地承包期的问题,到期后的土地究竟怎么处理?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二轮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延包办法,以及新的承包期限等方案的制定正在有序进行中。

  从目前的态势来看,由于国家近几年的政策都是在逐步盘活农村土地,包括三权分置、两权抵押贷款等,可以预见新一轮的土地改革的方向肯定是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

  变化3、农村建房审批更严格

  在我国不少农村地区都有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实际上这些都属于违法乱建行为,只是很多时候执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2017年,农村建房审批会更加严格,对于违法占用耕地、超量多占等情况,一律不予批准。对于没有获得批准就建房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拆毁。

  变化4、宅基地改革加速

  目前我国农村的宅基地尚不能自由流转,但有偿退出机制已经开始在全国不少地区试行,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发农家乐项目目前也得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肯定和鼓励。根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试点都已经在探索过程中。

  变化5、自行开荒的土地不能确权

  根据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农民自主开荒的土地无法得到确权,这也意味着这类土地将无法获得补贴,并且依然归属于村集体,农民可以暂时耕种,但今后一旦有新的政府规划,自行开荒的土地将被无偿上交。

  变化6、土地红利向可持续利用倾斜

  绿色生态可循环的农业项目是近几年来国家重点鼓励的方向,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对环境、土质均造成影响,不符合未来农业发展方向。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高质量的土地和人均用地都较为吃紧,可以预见土地红利也势必会向可持续有效利用的土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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