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办事指南>政策法规>

201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什么

时间: 嘉敏1004 分享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办理国家的助学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办理助学贷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启动

  随着各高校新生录取书陆续开始发放,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今天也启动了。国家开发银行从今天起在广西、云南、贵州、辽宁等26个省市区启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这标志着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正式启动。

  国开行的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院校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贷款的额度是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3年,最长20年。国开行预计今年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240亿元,为3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贷款支持。目前,国开行发放的助学贷款占全部国家助学贷款的85%以上。

  为进一步优化助学贷款服务,更好地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开行今年将会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国1000个县(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办贷无纸化、合同电子化。同时,针对部分山区、牧区幅员辽阔、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基层办理点前移下沉工作,在广西、山西、陕西等省实现了乡镇代办,让学生和家长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和偿还贷款,进一步方便广大受资助学生。

  截至去年底,国开行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超过1100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突破1850万人次。

  大学生入户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应为全日制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或硕士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

  2.办理助学贷款要具备以下条件:(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3.学生本人在新学期开学后的前几天直接向所在学校的专门办理助学贷款的窗口办理,需要以下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一般助学贷款的金额都在1000-6000之间,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也有所不同,要求在学生毕业后6年还清。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和国家各承担50%。办理时要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及自己所在街道或行政村提供的困难证明资料。

  5.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后,学生可以拿着学校审批的相关资料到指定的银行,与银行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

  6.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上面有各种还款方式,一般最多六年内还清。在还款的期限到了之且,如果没有能力还清,可以向银行申请,但是在以下的期限内国家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利息补助。

  2017国家各类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且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计算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无需偿还贷款本息,毕业后开始按年还款,每年12月20日为指定还款日。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两年,每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第三年起开始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我们以一个贷款案例进行计算: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6000元毕业后还款期限:6年贷款利率:6.55%,毕业后每年还款金额如下:第一年还款:120元,第二年还款:6000*6.55%393元,第三年还款:1893元。

  第四年还款:1794.75元即当年应还本金1500元,加上4500元剩余本金的当年利息294.75元。最后一年的指定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因此最后一年的贷款利息应按不足一年的实际天数进行计算。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5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