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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形势与政策台湾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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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台湾是中国第一大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我国不可让步的原则性问题,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完全属于中国的内政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形势与政策台湾问题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2017形势与政策台湾问题论文篇1

  《由台湾问题谈国际法的承认问题》

  [摘要] 一个政治实体要成为一个主权国家,在国际法领域内有两种重要的理论:构成说和宣告说。台湾当局企图利用宣告说达到自己“独立”的目的。本文作者从两种理论的缺陷说起提出了“折中混合说”,提出只有主权是国家构成的第一要素,从而驳斥了台独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 台湾问题 构成说 宣告说 国际法

  1999年7月9日,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声言,自1991年修“宪”以来,已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并非一个合法政府与一个叛乱团体的关系,或一个中央政府与一个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关系。到2002年8月3日,陈水扁承其衣钵,更放出“一边一国”的台独言论,两岸关系由此进入紧张状态。对此,我想就自己学过的国际法知识对台湾问题进行试析。

  台独分子在国际法上一直妄图为“台独”找到论据,为其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现在台独分子所持的所谓依据主要是1933年的《关于国家权力和义务的蒙得维的亚公约》(简称《蒙得维的亚公约》)及国际法上承认理论中的“宣告说”。

  针对以上说法,我想首先应指明的是,在现代国际法上,从来都没有对国家做出过统一的概念规定。而《蒙得维的亚公约》在第一条中对国家构成要素的规定: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即一定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和对外交往的能力。也只是一种简要的列举,在形式上对国家的一个界定,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和不足,只能成为我们进一步讨论国家构成要素的基础,而非标准。

  在国际法学界,不论是印度国际法学家兴戈兰尼,我国的国际学家王铁崖先生,还是《奥本海国际法》都承认“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即:主权是国家构成的第一属性,甚至是根本属性。因为一个国际法上的国家,首先必须意味着独立,不依赖其他国家,自己管理自己的国家。即使拥有了固定的人口,确定的土地和对外交往,一个傀儡政府始终都不会成为国际法上的一个国际主体。

  如果一个政府或国家只有依靠外国的支持才能得以维系,那么,在他所控制的确定领土内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国家,因为它已经丧失了主权的独立这作为其国家的根本属性。这一点,在国际法的实践中早已得到了普遍认可,并逐渐形成一种国际惯例。

  就台湾而言,它拥有2200万的人口,其地区面积达到36万平方公里,台湾当局也已对台湾地区进行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统治,也可以称得上有一个完整的政府(虽然现阶段民进党台湾当局在民众中声望大减),同样现在还有二十六个国家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并与之建交(台湾民众为此每年要付出高昂的所谓的友善费)。

  但是,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一个新政府取代了旧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了国民党政府。并未在国际关系上增加一个新的国际成员,而是旧中国的延续,只是在阶级上,由一个新的阶级代替了另一个阶级。

  稍有历史常识的都知道,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惟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当然地取得对台湾的主权。虽然台湾当局对台湾实行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实际控制,但同样,这也不会取得对台湾的主权。我们以香港澳门为例,香港和澳门也曾为英国和葡萄牙分别进行过长达一百多年和四百多年实际的控制,但不可否认,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在国际法上既不是一个国际法主体,也不是一个独立、完全的国际法人格者,它们只是实行单一制结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是一个具有高度自治化的经济实体和政治实体。虽然台湾问题和港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

  差异,但是,同样的,台湾现存政府对台湾的实际控制,同样不能构成国际法意义上的主体。主权是一个国家构成的第一属性,虽然台湾拥有《蒙得维的亚公约》中规定的国家构成的一定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和对外交往的能力国家构成的形式要素,但没有主权的存在,正如一个失去灵魂的人不能成其为人一样,台湾同样不会成为一个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针对国际法上的“宣告说”,我想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宣告说”认为,新的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成为国家的事实,现存国家的承认仅具有宣告或确认的性质。“宣告说”在这一点上存在着它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即对承认的法律后果估计不足。

  承认是使一个国家取得国际法主体,对外交往,成为一个独立、完全的国际法人格者必要前提。虽然在传统国际法上认为承认是一个国家单方的自主的行为,但在国际实践中只有得到国际社会上大多数国家的承认,这个国家才能进行正常的国际交往活动。而承认的效果,在国际法上得到的一致是,承认国对被承认国的国内法律法令和司法裁决的效力及豁免权予以尊重。所以,依照“宣告说”,容易造成对一个新的政治实体的过早承认,给承认国在国际交往中带来不便和法律上或国际道义上的限制。

  但在国际交往实践中,对于政府或国家承认这一问题,一直也都处于一种较松散的状态,没有形成一种国际惯例。完全采取“宣告说”抑或是完全采取“构成说”的情况甚至都是不存在的。对于不同政治实体,不同时期,各国根据本国利益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但在国际法实践中,各国更多采纳的应是一种“折衷混合说”(自己命名,知道很不恰当,但还未想到更贴切的名称):即一个政治实体成为自然国家取决于其构成国家的事实,但其成为国际法主体及完整国际法人格者,需为国际社会大部分成员所承认。

  这种方式,可能更适合于当今的国际社会。因为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新的政治实体的出现,都不会只涉及到局部国家利益,更多的是全球利益,而对一个国家的承认,已不再是一个只涉及本国利益的单方行为,它必须考虑到其他国际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所以,在一个新的国家出现后尚未得到承认前,他只是享有生存生活权,而不会享有国际社会其他成员所享有的共同 发展交流权及其平等交往权,即这个政治实体在国际法上限制性主体(类比于国内法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对于后种权利,是一个主权国家才所能够享有的。

  而针对台湾的现状,在国际社会中,绝大部分国家拒绝承认台湾当局的国际地位(虽然有二十六个国家仍与台湾当局保持官方的外交关系,但这些国家都缺乏国际影响力,这些国家的人口总和也不过是几千万),当然不能引起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当然地不能反映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向。所以国际社会中对台湾当局的态度,已明确地做出答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的合法政府。

  综合以上,通过对国际法上的国际承认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台湾某些分裂势力在国际法中为“台独”寻找依据的做法是枉费心机的!

  参考文献:

  [1]劳特派特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八版.商务印书馆.

  [2]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

  [3]陈体强.国际法论文集.法律出版社.

  [4]肖佳灵.国际主权论.时事出版社.

  [5]刘颖,吕国民.国际法资料选编.中信出版社.

  2017形势与政策台湾问题论文篇2

  《浅说台湾问题》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寻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在社会主义新时期条件下,面对国际局势的风云变幻,党和国家的几代领导人都提出了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新的建设性意见。这些对台政策有效地缓和了台海之间的紧张局势,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为加速祖国的和平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为此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改革开放以来,台湾问题更是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我国重大关切的问题之一,台海局势时时刻刻牵动着我国政府的敏感神经,可以说能不能解决好台湾问题不仅关系着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国防安全,更关乎政府的公信力与政权的稳定。因此,本文就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时期所提出来的对台政策作一梳理,以帮助人们加深了解大陆对台的方针政策演变的历史背景和两岸关系的曲折历程,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关键词:两岸 关系 发展 走向 如何应对

  前言

  众所周知,台湾是中国第一大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我国不可让步的原则性问题,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完全属于中国的内政。台湾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很主要的原因是来自外国势力的干涉、阻挠,特别是美国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联合国和它的成员国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联合国《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凡以局部或全部破坏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为目的之企图,都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被侵略、被宰割、被凌辱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而英勇奋斗的历史。台湾问题的产生与发展,都与这段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种种原因,台湾迄今尚处于与大陆分离的状态。这种状态一天不结束,中华民族所蒙受的创伤就一天不能愈合,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也一天不会结束。因此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已然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五十年来,中国政府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奋斗。

  1979年中美建交后,美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承诺执行一个中国政策,但却又制定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干涉中国内政,继续向台湾大量出售先进的进攻型武器。强化美台军事交往与合作,鼓励台湾分裂势力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阻挠两岸和平统一。对此,我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势力干涉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决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阻挠、破坏中国和平统一进程。

  近年来,台湾岛内“台独”活动日形嚣张,给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国家和平统一投下了阴影。中国政府严重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行径绝不会坐视不理。台湾海峡两岸目前的分离状态,是中华民族的不幸。所有中国人无不殷切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为了实现两岸人民正常往来和国家统一,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措施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华人的理解和支持。2006年,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胡锦涛同志提出“四点建议”,明确指出: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 2008年年初,台湾政局发生了重要的积极变化,执政长达八年的民进党选举惨败下台,国民党重新执政。国民党深知两岸经贸关系对于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两岸共 同努力下,两岸关系迅速展现出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一年多时间里,两岸两会不但立即恢复了协商,而且签订了九项协议,达成了一项共识,主要都是与两岸经贸议题密切相关的,标志着两岸经贸关系正迎来一个新的重要机遇。

  我觉得要逐渐实现统一,两岸双方有必要巩固累积构建的互信基础,认真思考和务实解决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台湾的地理位置及地位

  台湾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地处东经119°18′03〃至124°34′30〃,北纬20°45′25〃至25°56′30〃之间。面积3.6万平方公里,包括台湾岛、澎湖列岛、绿岛等岛屿。台湾海峡呈东北向西南走向,北通东海,南接南海,长约200海里,宽约70至221海里,平均宽度约108海里,是海上交通要道,也是国际海上交通要道。中国东海和南海之间往返的船只从这里通过。从欧洲、非洲、南亚和大洋洲到中国东部沿海的船只也从这里通过。从大西洋、地中海、波斯湾和印度洋到日本海的船只一般也经过这里。 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其地理位置优越且有良好的深水港湾,自古有“扼台湾之要,为东南门户”之称。台湾也是兵家必争之地。台湾对大陆来说就是一艘永远不沉的航母,台湾对美国来说是它第一岛链的最前沿,台湾经济军事及政治位置都不容小觑。

  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呈现强劲势头

  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中国是两岸同胞共同的家园。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2010 年新年贺词,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更好造福两岸胞。2012年3月22号,胡锦涛指出,两岸虽未统一但中国领土和主权没有分裂。并强调,在反对“台独”、认同“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我们应该沿着这条正确道路继续向前迈进,不断巩固成果、深化合作,努力再创新局,为台海地区谋和平,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到中华民族不再内战,海峡两岸不再内耗,让两岸同胞、所有中华儿女拥有充满光明的愿景,这是我党应该奋斗的目标。

  三、两岸各界大交流局面正在形成

  1.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正式启动,两岸开通空运定期航班,两岸直接双向“三通”全面实现。

  2. 2010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明确了两岸经济关系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推进的方向,推动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新阶段。 3.2011年两岸文化交流,分隔两岸60余年的国画名作《富春山居图》在宝岛合璧首展,引起两岸民众乃至全世界华人的广泛共鸣,人同此画,画同此情,一副画作的合璧折射出两岸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追忆和不懈追求,更拉近了彼此心的距离。近年来两岸文化交往不断扩大,两岸故宫的交流也愈发频繁

  4. 2012年3月4号,全国政协委员、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便表示,未来两岸故宫交流合作的空间无限广阔。 5.2012年新年伊始,两岸文化教育界合作编纂的《两岸常用词典》宣布完成,“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也正式开通。

  四、两岸交往制度化和机制化进程

  两岸交往制度化和机制化进程有序推进大陆方面通过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举行了两次会谈,又签订了六项新协议,并达成陆资入岛共识。以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和两岸正式开通空运定期航班为标志,两岸同胞期盼30 年之久的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终于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取得实质进展。

  五、展望未来的两岸关系

  在未来,我们要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不断强化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使两岸关系的改善发展惠及更多基层民众,不断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要继续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思路有序推进各项议程,着眼未来,为今后破解政治难题积累共识、创造条件。要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稳,扎扎实实地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新形势下,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要加强交流,加深理解,消除敌意,增进互信,尽早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化框架,确保两岸关系平稳向前发展,以维护祖国的和平统一。大陆与台湾在英明的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坚信宝岛台湾迟早会回到母亲的怀抱!

  结束语:

  和平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期盼,但却永远是一个难以完全实现的梦想,不然,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就两岸和平发展而言,大陆强调和平发展,国民党主张和平发展,陈水扁也曾呼吁两岸和平发展,为何两岸无法实现和平发展?关键是没有建立起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础。如今岛内政治与两岸关系形势的变化,出现了两岸和平发展的曙光,是因为两岸尤其是国共两党有了两岸和平发展的共同基础。一是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二是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九二共识”。三是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四是两岸相互信任的初步建立。五是主张两岸共同繁荣与发展。如今两岸和平发展出现了历史机会之窗,如何把握与建构,是一个两岸共同需要做出战略考虑的重大问题与需要共同努力的历史使命。过去多次出现改变两岸关系历史发展的机会,但在对时局把握与形势判断的失误,两岸错过了多次难得的历史机会,两岸应吸取教训,把握历史机遇,共创两岸和平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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