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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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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

  社保缴费两种方法,其中上海网上交社保的方法是什么,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上海市网上交社保流程

  1.如果是个人在上海有工作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工作单位进行个人社保工作单位代缴社保;

  2.个人挂靠工作单位,有挂靠帮忙代缴社保;

  3.如果没有以上两类,需要个人自己去就近社保局进行咨询,填表来自己缴纳,具体分为以下两类: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4.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城镇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8%,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失业保险的比例为1.5%,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确定缴费比例,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

  5.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

  6.就个人而言,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是必须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社保就是从社会的角度保障了个人的权益,所以尽可能的交社保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达到老有所养的长期目的。

  上海企业交社保流程

  1、社保开户:

  请携带单位的相关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章,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社会保险开户。如有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需同时开设外来从业人员的社保户。具体可在前往前致电12333再确认一下资料。

  2、给员工办理录用。

  1)如果是上海市本市户口人员,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招工登记备案,就可以办理了。用户名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好,密码你可以问一下12333,他们给每个新单位都有一个初始密码的。

  2)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本来已在上海就业且缴纳过社会保险,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外来从业人员招工登记备案,也可以办理。用户名和密码同上。

  3)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第一次在上海就业,请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表格下载==》来沪人员,下载《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然后到你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外来劳动人员管理中心进行柜面的就业登记。

  3、人员录用办理完毕后,就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保。社保办理的时间集中在每月的5-25日,超过这个时间段是不可以办理的。办理流程为:

  1)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地址:https://zzjb.12333sh.gov.cn/),将单位申请的法人一证通U棒插入,输入密码,然后选择社会保险,选择缴费变更,按流程操作。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申请法人一证通,请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证书申请。具体要携带的表格可致电咨询12333,法人一证通工本费为50元。

  上海单位缴纳社保流程

  补缴条件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6个月以内社会保险费的;

  2、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补缴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请补缴且补缴时段的起始时点距办理补缴手续时点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可直接在社会保险自助平台操作员工补缴;

  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及提供 :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说明补缴理由、起止时间、补缴基数等相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由补缴对象签名确认);

  2、《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时段涉及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财务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

  补缴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申办表格

  《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企业、事业单位、公益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本项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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