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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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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行动方案

  便民服务行动有利于努力开启便民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关于便民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应该如何制定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便民服务行动方案的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便民服务行动方案篇一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于近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是税务部门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深刻认识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切实加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本地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切实解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便利纳税人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20XX年2月份启动,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形成管理闭环,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7日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进一步梳理审批清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明确税收政策发布时限,缩短咨询答复时限,试行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提速发票领用,缩短发票领用时限,简化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增加普通发票代开网点,推广网络发票;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深化自助办税服务,试行移动办税服务;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提速投诉处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监察局。

  3.行动内容

  制定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落实要求,防范“吃拿卡要”等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减轻税务检查负担,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司、稽查局。

  参与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国际税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修订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C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司。

  参与单位:办公厅、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行动内容

  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重点实施好上述六项措施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原则,进一步推出其他便民办税措施,使“春风行动”成为统领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措施的系统工程。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税务总局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解学智副局长任组长,宋兰副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张志勇副局长、范坚总会计师、孙瑞标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人事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司,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配合。纳税服务司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厅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工作,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司局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宣传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办公厅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统筹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司局负责提供宣传素材、审核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厅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纳税服务司根据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向办公厅和相关单位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便民服务行动方案篇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主题落地要求,结合重庆地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切实解决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公平税、便利税、诚信税,构建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打好便民办税组合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重庆地税的良好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要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从今年3月份开始,集中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规范执法行为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

  2.工作内容

  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税收政策,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和执法权力清单。摸清地税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明晰市、区(县)两级审批权限,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或下放的审批项目、明确为备案类的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界定税收执法权力,清理税收执法依据,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摸清税收执法权力底数,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地税”。

  3.责任领导:王小渝副局长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国际税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监察室、纳税服务局、信息管理中心。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2.工作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征求意见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且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简化领用手续,实行由窗口单位对发票验旧购新并即时办结,简化代开发票审核程序;试点电子发票;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电子税务局,扩大网上申报比例和网上办税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加大对边远山区巡回服务力度;提速涉税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模式,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审;提速投诉处理,完善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建立完善以“查、转、回、督”为主要模式的投诉分级管理机制,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由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3.责任领导:涂放姑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局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收入规划核算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管理中心。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2.工作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区县局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3.责任领导:涂放姑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局

  责任单位: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人事处、监察室。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纳税人“三减负”的问题。

  2.工作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推广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逐步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减轻表单填写负担,推广、扩大免填单业务范围;建立面向纳税人的涉税系统技术问题受理、反馈机制,解决纳税人反映集中的涉税软件技术运维快速处理问题;减轻税务检查负担,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统筹进户执法检查,规范、简并进户执法事项,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探索对共管户联合进户执法。

  3.责任领导:董青副局长

  牵头单位: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责任单位: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国际税处、纳税服务局、信息管理中心。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不诚信纳税的问题。

  2.工作内容

  加强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细化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等更多的办税便利。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

  3.责任领导:涂放姑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局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处。

  (六)廉洁办税

  1.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报”的问题。

  2.工作内容

  开展“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政风行风问题开展检查,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责任领导:涂放姑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人事处、纳税服务局。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黄玉林局长任组长,尹崇东副局长、董青副局长、涂放姑纪检组长、罗箭宇副巡视员、王小渝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国际税务处、收入规划核算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处、督查内审处、人事处、行政处、基层工作处、监察室、信息管理中心、纳税服务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局,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市局领导结合联系区县局情况对“春风行动”进行指导,定期通报“春风行动”进展情况。

  (二)加强分工配合。纳税服务局负责“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工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处室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统筹实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处室负责提供宣传素材、审核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纳税服务局根据绩效考核跟踪情况,会同监察、人事部门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便民服务行动方案篇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总局、省局、市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切实解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税收管理和服务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便利纳税人办税,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将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局各科室要坚决落实好总局、省局、市局推出的系列便民办税措施,结合县局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完善,推出更多更好有针对性的便利纳税人的措施,使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从整体上有大的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20XX年2月17日起总局、省局已经在分批推出。

  1、清理摸底。重点对照总局公开的87项、省局公告的78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在市局对口科室指导下,认真开展清理,对总局、省局公开清单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审批,一律取消,不得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2、提速增效。对清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下放权限压缩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3、公开承诺。通过大厅、网站全面公开所有涉税事项的办税受理部门、办税需提供资料、办税流程、承诺时限等基本信息,接受纳税人监督。

  4、确保落实。加强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和《涉税事项操作规程》的落实,对即办事项当场办结,非即办事项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集中审批制。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抽查,强化责任追究。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20XX年4月上旬起分批推出。

  1、宣传咨询。提供税收政策推送服务,及时将新出台税收政策通过邮箱、短信、公告等多形式告知纳税人。通过纳税人学校、网络课堂、等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咨询。

  2、多元办税。做好实体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联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办税服务。探索开展国地联合办税服务。

  3、涉税审批。审批部门要精简审批资料,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

  4、投诉处理。对于纳税人的投诉,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原因需延期办结的,经市局、省局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办理,但延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20XX年4月下旬推出。

  1、实行全员首问责任。明确首问责任制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员服务意识,将首问责任落实到区局各个部门各个岗位。

  2、落实一次性告知。在纳税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实行“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属于职责范围内或能解释的,一次告知纳税人所应提供的资料和相关办税程序,不属于职责范围内或不能解答的,首问责任人应向纳税人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和指引。

  3、推出未受理(办结)事项回访服务制度。及时掌握了解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未能及时受理的具体原因,加强税企沟通,听取意见,讲解政策,给予纳税人周详的全程指引。

  4、建立跟踪监督的责任机制。对借口推诿或拒绝办理涉税事项的部门或工作人员,经查证属实,依规严肃处理。通过导税服务(领导值班)、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和未受理(办结)事项回访等制度,实现无缝隙办税的目标。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1、减并报表资料。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和表证单书等进行“大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并公告清理结果,将可免填和简化的表证单书全部纳入“免填单”服务范围,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填写困难、沟通耗时、效率不高等问题。

  2、减轻办税成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由按月改为按季申报。纳税人选择电子申报方式且电子申报数据完整的,按年度报送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简化发票领用手续,根据纳税人需求合理确定发票领用数量。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放宽发票领票量限制。

  3、规范公务进户。执行公务进户执法核准制,统筹公务进户,纳税评估任务统一由各级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进行发布。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对于纳入年度稽查计划的纳税人,本年度内不再实施纳税评估和帐务检查工作(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除外)。

  4、执行免费制度。对涉税审批、涉税资料、表证单书、宣传资料及业务培训等一律实行零收费,免收发票工本费。

  5、净化发展环境。坚决杜绝指定税务代理、指定代账会计、强行摊派等违规行为,创建和谐的税收秩序。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1、纳税信用评定。按总局、省局及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年一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2、建立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税源风险分析监控、提示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环节间工作互动,根据纳税人税收遵从情况及时调整纳税信用等级。

  3、加强评定结果运用。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提供激励服务措施(免检、政策辅导、送票上门、预约服务、放宽购票限、简化审批流程等);对信用等级差的纳税人,采取限制发票版本用量和重点稽查,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

  4、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信用发布平台。定期公告和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1、全面清理权力事项。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总局公开的权利清单,对各岗位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各事项的执法依据、程序、标准、时限,列出“权力清单”。

  2、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发生概率、造成后果轻重,划分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分别采取集体审议、抽复查、结果公开等对策和控制办法,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3、向社会公开承诺。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经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后,向社会公开承诺。

  4、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权利清单和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风险监督管理进行部署和日常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科学预测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税收执法风险信息,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指导、敦促相关人员限时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风行动”既是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在市国税局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将“春风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

  (三)加强分工配合。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开启便民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办税服务厅负责“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及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四)细化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协调相关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宣传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各牵头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拿出一套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清晰、具体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要紧扣群教活动的主题,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让群众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看到实情、得到实惠、收到实效。

  (五)加强宣传报道。县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宣传素材、稿件。突出“春风行动”主题,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中的亮点和经验,对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等方面的有效措施,以及为企业发展解难题的好经验、给纳税人传便利送真情的好实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六)加强督促检查。县局办公室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办税服务厅和人教科根据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向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

  (七)注重工作实效。要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春风行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一要细化到指标找差距,深入税户收集整理分析纳税人合理需求,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要明确到部门抓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积极响应,认真整改。三要落实到单位追责任,县局将对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分解,对暴露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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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物业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3.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4.2017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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