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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的高二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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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的花季就是青春,就让我们去抓住属于自己的青春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我的青春的高二作文7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我的青春里有你陪伴

  星星因为有了夜幕的陪伴而闪焕;花朵因为有了绿叶的陪伴而耀人;而我的青春,因为有了您的陪伴才放出光彩。

  三尺讲台度春秋。您在这讲台上陪伴我们度过了太多的日子,教室前的黑板是您灵感的集中体现。一个个难记的数学符号,一个个绕口的数学公式,在您的口中,都化作了一首首动人的歌,让我们在这欢笑声中度过每一堂数学课。

  “静能春风化雨,动能点石成金。”您付出的辛劳与我们的成绩是成正比的。有一次,学校召开紧急会议,刚进入教室的您不得不(离开)前去开会。临行前还细细把事项嘱托给班长。在班长的有序带领下,我们先开始上一部分课。突然,门“呯”的一声开了,卷入了丝丝冷风,门口出现了您的身影。您快步走上讲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知道,您一定是冒着雪,顶着风跑回来的,发上的雪来不及拭摸,额角的汗来不及抹去,您就这样,继续给我们上着这一节未完的课。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您能使一节枯燥无味的数学课变成一台引人注意的舞台秀,这正是因为您那积极向上的性格。您的这一性格也无声无息地传给了班上的每一位同学。我们一改以往的沉默氛围,在数学课上活力四射。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您一直伴随着我们。下课后,讲台上的狭小空间是我们与您的交流场地,我们拿着卷子问,您拿着笔给我们讲。就这样,我们相伴在课堂,相约在课下。

  还记得平安夜那一天,您的桌子上堆满了包扎艳丽的苹果。而您不以此为骄傲,反而告诉我们要朴实。您不仅传授给我们知识,还教与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

  忘不了课堂上我们的欢声笑语,忘不了考试后您的谆谆教诲,忘不了在分离时您送给我们的话语。

  尽管身不在一班,但心在一处。偶尔见面打一招呼与问侯,回想起过往的时光,仿佛您仍然时常在我身边,陪伴我。而我将会把您放在心中,化作一股力量,去探访前方未知的道路,而我的青春,必将在您的陪伴中发出炫的光芒。

  我那远去的青春

  一次和朋友聊天,他说以前的我很疯,我说,不要说以前了,那都什么时候的事了,都过去了。只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的的时候,想起那句话,记起以前的一些事,谈不上讨厌以前,只是有点无法接受,那时的冲动,那种无知,那种自以为是,是现在的我所无法理解的。

  那时的自己,纠结了自己,也打扰了别人,选择了自甘堕落,同时也成了同学眼中的疯子,可能那时的自己还没有这种感觉,以为把一切都当作无所谓就可以,以至于现在的我什么都没得到,还把自己给遗忘在了那个年代,那个不知所以的时代,那时自己是用所有的真心的付出,而我现在想起,才知道,原来我少的是那份真心了,我把那份冲动那份真诚都留在了那里,再也拿不回来了。

  当三年后的我在这反省的时候,划过心头的也只有可怜,对自己的一种可怜,那时的自己太天真,太无知,我用我所有不成熟的表现把我的青春留在了那个年代。

  我想说,如果让现在的我在走一次,我一定不会了,因为那时的冲动只在那时,过了那个年龄,看淡了,不会在那么固执,那么自以为是,那时的执着是青春最好的证明,只是我在也找不回了,步入社会让我学会的只是把一切都往心里咽,没有那时的冲动,心也就慢慢宽了,不会太把一切当真,我已经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不再为一点小事伤心动怒,也不再为一些小人愤愤不平。我以一种中庸的心态面对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许这样很没志气,但是,我只是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安安心心,简简单单,可以做一些能让自己开心的事。我如此一个凡人:只希望此生淡然。

  我只是一不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没有那大的勇气一直徘徊在过去,那些可以随意丢弃的曾经,在一转身中,就再也回不去了,再见了,我的青春,我的过去,我会告诉自己,那时是我最真的回忆,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亲爱的自己,没有好好爱过你,不懂事的年纪做的那些,要让现在的你来承受,这些年辛苦了。

  我的青春阅读

  书读百遍其意自现——题记

  书籍,包含着我们先祖们的智慧,不可不读,尤其是古文,更是精髓中的精髓,不可不读。如今,对于古代文学的研究可谓是少之又少。今人不识故人愁,古人不明金人乐。正是当代的现状。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可我们也在逐渐失去一些东西。我们得到了金钱、权利、地位,可我们却失去了精神的感知。

  如今,电子书籍已经非常普及了,一部手机便可看遍万千书籍,不仅有中外名著还有当下风靡的各类小说,人们深浸在其中,乐此不疲。相比之下,那些纸质书籍却无人问津了,现在又有几人喜欢去图书馆?图书馆是书籍的乐园,是求知者的天堂可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去图书馆了。有人说去图书馆看书哪如用手机看方便?这点毋庸置疑,可是你们是否想过,那些文字背后隐藏的精彩世界尤其是冷冰冰的屏幕所能呈现的呢?一本书,可能会流传千年,它本身便已具有了灵性,与之相比,手机阅读就要逊色不少了。

  我最喜欢去图书馆了,在书的星空下我可以放松心情,清除心中的不快,书就相当于我的第二个母亲。都说天大地大不如父母恩大,我认为书恩也可以比天地大。

  书有千千万万,人也有千千万万,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欢的书。我喜欢读人物传记类的书。因为这类书籍可以给我带来正能量。

  读书有三到,眼到手到心到。是什么意思呢?其实简单一句话就是在你读书的时候在书上勾勾划划做些笔记。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有将你的理解感情与书中人物的思想语言相碰撞才能真正与树相融,没有反复读书的过程,你是不会真正读懂一本书的,哪怕是一本图画书。书中的宝藏远比你想象中的丰富的多,我们要乐此不疲,孜孜不倦地去读、去领悟、去体会,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你的思想已经上升了一个境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几人欢喜几人愁。———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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