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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就业与创业一直是大家口中的话题,现在就业与创业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吗?就业创业现在能享受什么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就业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一、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泸州市辖区内创业的人员(不受户籍人员身份限制)。

  (二)申报条件

  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成功满1年不满3年,吸纳安置劳动者并提供有效证明。

  (三)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

  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四)申报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向本人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未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直接向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填写《泸州市创业补贴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效证明;

  3.招用人员工资表或报酬的支付证明;

  4.本人银行账户;

  5.其他有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初审,公示7天后符合条件的在《泸州市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确认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实地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泸州市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及盖章后上报区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企业属市级及以上企业上报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3.区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进行评审;

  4.区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评审意见初审后报同级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同级财政局,同级财政局复核后按规定划拨资金。

  二、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身有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毕业生本人每人800元。

  (三)申报材料

  1.属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家庭成员中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证》、家庭户籍本及复印件;属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家庭户籍本、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及复印件;属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家庭户籍本、城乡低保家庭认定证明及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证及复印件;属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银行账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其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申请材料,高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七天;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的预算管理级次,由高校向其所属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报送《 城乡低保家庭、身有残疾和享受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城乡低保家庭、身有残疾和享受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市教育部门复审后,送市人社局核准;

  4.同级财政局复核后按规定划拨资金。

  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填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审批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审查表》、《劳动密集型小

  企业吸纳新增就业人员情况审查表》,并附以下认定所需证件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所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正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花名册及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近期工资表、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吸纳失业人员、大学生、转复军人、农牧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新招用失业人员、大学生、转复军人、农牧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明)。

  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包括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提供反担保:有稳定收入且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所有人员均可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借款本人或委托第三方抵押商业房产、土地、二套居住房产、有价证券及林权证、草场证、土地承包合同中任意一项可提供反担保;经济实体稳定经营两年以上、资产高于承担担保贷款额3倍以上的均可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经盟、旗县市(区)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构审核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消反担保:首次借贷还款及时足额且贷款使用期信誉好、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再次申请贷款的;创业项目前景好、诚信度高且创业资本投入和现有资产高于贷款额3倍以上的。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提供信用担保:创业企业协会或企业家协会3名以上会员联名承诺信誉担保的;经认定的信用社区、嘎查(村)为创业者提供信用担保的。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或吸纳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所需提标资金由当地政府租见习单位共同分担。

  小微企业招用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3年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补贴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其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内蒙古户籍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接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接收就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1—6个月。

  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企业对新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40学时以上,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财政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岗位补助政策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财政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职业培训政策

  职业培训主要有四类: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

  问:以上四类培训的对象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享受创业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GYB(创业意识)培训对象为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市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可享受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享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含市外户籍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享受就业适应性培训人员范围包括:我市“农转城”人员,45岁以上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以上四类培训全部免费。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男性年龄在16至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16至55周岁以内(已退休人员除外),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除外)。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分别有什么规定?

  答:个人上限调整为15万元,10万元按规定贴息,超出10万部分由区财政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个人上限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限调整为每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为2年(还款后可续贷一年)。同时允许个体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基础上允许二次贷款,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新吸纳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在结清贷款后,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前提下,允许多次贷款。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担保、抵押方式?

  答:共有两种担保抵押方式:①人员担保。机关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固定收入的国有企业单位员工(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房屋抵押,自有或他人房产。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问: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

  答:(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和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渝府发〔2012〕118号)等相关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市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五)其他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5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问: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受理条件?

  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市统计局发布数据为准。

  问:稳岗补贴的额度是多少?

  答: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补贴额度即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以上两个条件中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不再享受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如遇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不予计发差额。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办理程序?

  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原失业保险金申领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职业介绍政策

  黔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免费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有求职意愿的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介绍服务:

  用工登记:所有企业;

  求职登记:所有求职人。

  求职者、招工企业都可登录重庆就业网、渝东南人才网进行免费网上求职或发布用工信息;该服务平台为用工单位提供72小时人力需求解决方案;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服务平台;为人力中介和培训机构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

  就业失业登记政策

  问:《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新招用并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的劳动者;本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创业的劳动者;进城务工、市外在我区城镇常住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常住人员等,持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创业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关于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服务政策

  问: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的服务范围?

  答: 社会流动人才。

  问: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的受理条件?

  答: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在黔江的社会流动人才。

  问: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的申请材料?

  答: 本人持身份证及有权托管档案的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到黔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304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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