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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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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注册登记优惠政策、政府资金补贴政策、减免税收政策、创业教育培训政策等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在南京做创业的大学生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南京大学生的创业政策,欢迎阅读。

  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出台

  日前,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明确了不少扶持政策以鼓励及推动就业创业,包括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网络创业,覆盖农民工群体、高校毕业生群体、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等,其中对招收各类群体人员就业均推出相应的优惠和奖励。

  南京大学生创业政策:小微企业招高校毕业生可获奖励补贴

  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南京籍毕业生的,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南京市存款类金融机构取得商业贷款的,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南京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贷款50万元

  大学生创业初始想融资不再是难事。南京将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促进大众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的门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经营性商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后按创业担保贷款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此外,还将建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落户在宁高校、经认定的创业园区内注册经营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经高校、园区审核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审验同意,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南京大学生创业政策:创业者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可获1500元补贴

  鼓励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初始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南京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支持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培育壮大网络创业规模,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发展。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同等享受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参照工商实体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其南京市户籍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南京大学生创业政策: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可获最高50万资助

  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都是南京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后南京将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实施资助,每年遴选不少于200个优秀项目,分别给予20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投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项目加强对接,对初始创业项目争取风投融资的按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最高25万元)给予无偿配套支持,帮助初创企业者降低融资风险。

  南京大学生创业政策: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可获300元岗位补贴

  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将南京本市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城镇家庭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农民,南京本市登记失业的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和军队退役人员,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等十一类登记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并按规定对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的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稳岗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50%

  预防调控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加强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问题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南京将按规定延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的执行期(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南京大学生创业7大优惠政策全解读

  “四”个变化

  扶持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

  为使更多有志来南京或已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此次政策惠及对象大大放宽。具体有4大变化:

  1、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

  2、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3、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

  4、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南京创业的所有大学生。

  “一”大目标:通过“万千百十一”激励出一个“扎克伯格”

  就该政策,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副总经理余波介绍说,我们不仅仅投资给钱,同时要为大学生提供企业管理的专业咨询,从帮助他们选址、企业落户,我们承诺紫金科技特别创业社区工作将给予他们最大的优惠。每个评估合格的项目,给予10到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0个好的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但如果项目超标,我们仍将给予支持。

  大学生创业是在项目与资本之间构建桥梁,我们会借助政府下属机构的公信力,把这个角色做到位。”余总表示,《意见》可以归纳为“万千百十一”五个数字:

  10000名大学生创业,1000个项目,100个公司壮大起来,最后10个左右的企业在“十二五”期间有一个上市。他借6月份美国脸谱网(Facebook)要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消息,冀望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者中也出现一个“扎克伯格”。

  “七”大扶持政策解读:

  据介绍,南京在最近的3年,平均每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约在1000人左右。此次《意见》中明确的扶持政策,不仅延续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现行政策,还借鉴了各地的先进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很多方面作了突破创新,重点在创业项目、资金、场地等大学生初始创业时遇到的最大难点方面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强调事先扶持,其政策的含金量非常高。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江萍对“7项优惠”做了进一步的解读。

  1、特别优秀项目将注入风投资助

  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评估后将获得资助。南京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负责评估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遴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的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

  【解读】此条政策重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南京落地,评估的重点是在项目启动时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

  2、建创业园给奖励补贴

  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过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5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解读】此条目的是通过政府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鼓励社会各方力量,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解决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载体问题。

  3、入园免3年30平米租金

  对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区的项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解读】目的为了降低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成本、减轻创业大学生租用场地负担。同时解决在宁初始创业无自有住房的问题。

  4、外地大学生也可获担保贴息贷款

  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则由财政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

  鼓励青年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和社会风险投资,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帮助青年创业大学生降低融资风险。

  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员工总数的30%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长期限两年。

  【解读】此条是现行大学生创业政策,但在适用对象上扩大到了在南京的所有高校学生。主要是鼓励创业青年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多渠道、多范围地争取社会各方资金支持,以降低融资风险。并且把目前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政策扩大延用到高校毕业生。

  5、“个体户”减3年2.4万元营业税

  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在南京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申办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免收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

  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商贸和服务型等企业实体(除限制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优惠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解读】该政策是鼓励大学生们以多种形式创业,即使是当“个体户”,也可减免3年营业税2.4万元。

  6、带动两人就业一次性奖励4000元

  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两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解读】此条奖励政策为南京市执行到期政策的延用。

  7、创业指导站、培训学生都有补贴

  鼓励驻宁高校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指导站建设符合市规定要求的,每个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经费补贴。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通过“创业导师进校园”、“一对一”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

  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实训,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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