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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分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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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注销分公司?注销分公司现在应该怎么走流程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注销分公司的申请”,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怎么申请公司注销

  怎么申请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也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形式,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注销的法律意义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注册号,企业法人就失去法人资格。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被注销有什么区别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被注销是相互联系但又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联系在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此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从事任何活动。

  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上体资格被强行剥夺,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但是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仅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而公司被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已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

  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公司被注销后,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院能够将诉状送达给公司,但是如果有人起诉已经注销的公司.法院会以被告小存在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③从实体上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董事或者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公司申请,可以恢复营业,但是公司被注销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不能再恢复营业。

  吊销与注销的区别

  注销登记属于市场经营主体的正常活动,由市场经营主体主动申请启动注销登记程序,但也有的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强制注销登记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及第十一条等。注销属于登记管理活动,吊销属于行政处罚,二者导致的法律后果显然不同。注销后,被注销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责任人的从业资格不受限制,而被吊销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责任人的从业资格将依法予以限制,如:《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项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此外还有类似或近似规定的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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