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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怎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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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公司想做注册资金变更要准备什么东西呢?增资减资有什么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股份公司注册资金,欢迎大家阅读。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什么是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 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10 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注册资金的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此步骤顺利可1个工作日完成)

  如果对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过存在疑惑,可携带这个二份文件及执照,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询。排内资的柜台。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如果需要节省资金被冻结时间,可在第三步骤完成后,再开设零时验资帐户。)

  费用:会计事务所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费用。(进出口公司的增资报告)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费用: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费。(详细收费请查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8、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流程

  1、公司减资的条件是什么?

  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 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公司减资方式是什么?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分为消除股份与合并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免除指对尚未缴足股款的股份,免交一部分或其全部欠交的股款;发还指对已缴足股款的股份,发还一部分股款于股东本人;注销是指在公司亏损时,以减少每股金额而抵消股东弥补资本的责任;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3、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 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减资的具体方法有: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作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后,减资后剩余资本须符合法定限制,但其未通知债权人,因而程序上严重违法。另外,本案六股东的减资协议,实质上已将公司的有形资产分配殆尽;是不符合《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资本构成的立法宗旨。所以该决议应确认为无效决议。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

  一、公司减资需履行如下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公司增资需履行如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必须资本真实,这是公司设立最起码的要求,否则,承担责任就是一名空话。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但还是有些单位和个人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非法获得公司登记,这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关于公司的管理制度。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注册时,利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手段向公司登记机关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一、虚报注册资本主要表现:

  1、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一种情况是股东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的验资帐户,验资完毕后立即将资金划走;第二种情况是股东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的验资帐户,验资完毕后将资金先划入公司的基本帐户,然后再划走;第三种情况是股东将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的验资帐户,验资完毕后将资金一部分从验资帐户划走,剩余部分划入基本帐户后再划走。

  在操作上,一是利用中介机构非法垫资,二是期限为几天的短期非法融资,三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临时性资金。

  2、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

  (1)需办理权证的非货币资产。如伪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2)无需办理权证的非货币资产。股东用于投资的资产是机器设备、产成品、原材料等财产,无需办理权证。如股东无此类资产,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的行为。

  二、虚报注册资本的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99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向公司登记机关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虚报注册资本的民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虚报注册资本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虚报资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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