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注册详细流程(2)
注册BVI公司
注册BVI公司的要求:
BVI公司构成:只有一个申请者即可成立海外离岸BVI公司,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LIMITED、
CORPORATION、INCORPORATE802D或它们的缩写,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称不能以"信托公司"或
"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获得相应的执照。
BVI 公司注册资金:标准资金为美元50,000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
BVI 公司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BVI 公司董事会秘书:委认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BVI政府建议这样做。
BVI 公司董事会议:董事可在任一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BVI 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股东仅需一位年满18岁以上股东,股东的个人资料不用公开。但是,股东记录册必须存放于公司位于BVI的注册办事处。公司可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BVI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属维京群岛 ,代理公司可提供。
BVI 公司印鉴:英属维京群岛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公司印鉴,并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BVI 公司税收: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注册BVI公司的好处
在英属维京群岛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方便建立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成立与发展;
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成立公司受到当地政府的私隐条例保护,董事数据和银行数据均可保密。 再者,海外公司每年无须交税。 岛屿当地政府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可完全拥有一家有限公司;
低税率,岛屿国际有限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
不需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已可;
在外地经营所得利润无须交利得税,以三角贸易形式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岛上企业在世界各地均可开立银行账户
BVI公司开户须知
于为其公司申请开设银行账户时,如属新公司(即注册一年以内之公司),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出示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 ;如属旧公司,则银行一般会要求同时出示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存续证明,亦称为信誉良好证明) 和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另外,银行会要求提供一份经由会计师或律师行签证的注册文件核证副本。 代理公司可以代为提供,但需收取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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