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创业指南 > 创业起步 > 创业政策 >

江西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时间: 创丰21273 分享

  随着大学生人数的增加,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政府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那么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据统计,去年江西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大学生达到12978人,同比增长38.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9个百分点,江西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

  汇总现江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如下:

  1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 2014 ]364号),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2创业担保贷款

  1.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8 }41号),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全贴息政策;对合伙人员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90万元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15万元额度进行贴息的政策。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里现行政策贴息,鼓励各地对3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申请条件,因此而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3求职创业补助

  根据《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 }355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 2015 }36号),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渠道:各高校或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4减免税收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 364号),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申请渠道:各地区税务部门

  5创业培训补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人均1000~- 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6优秀创业项目专项补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 2015]36号),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10万元。对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7休学创业政策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高职3~6年,本科4~7年),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8创业孵化基地费用补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给予补贴,补提标准由原来不超过50%提高到60%。

  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9社保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64号),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各地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22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