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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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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10篇

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集中祭扫和野外生产性用火等活动将急剧增加,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1)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饶河县某某年春防工作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本方案决定:4月1日至4日,在全县展开森林防火“清明节战役”。方案具体实施要求、步骤、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某某、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力争实现零火灾,打胜“清明节战役”这一仗,为夺取春防全胜奠定基础。

二、战役阶段及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县森防指挥部将“清明节战役”分为两个阶段:

(一)布防宣传阶段(4月2日—4月3日)

做好战役动员,周密制定战役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大力宣传森林火因,防火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全面出击阶段(4月4日)

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包片领导要深入所包战区进行防火检查,靠前指挥。各乡镇,农、林场,村屯及有林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站村头、守道口、看坟头,对要害部位增岗加哨,死看死守,严禁火种进入某某。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战役”,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做好战役动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严布防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打好今年的“清明节”期间防火战役。各乡镇,农、林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防,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万无一失;要深入责任区严格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战役期间,各有林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外出;每个林场都要保证有1名林业局领导包场,全面负责,县森防指挥部要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林场、村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找出林火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将不烧香烧纸、不燃放鞭炮、不野外弄火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并积极提倡栽树献花等文明形式纪念故人。一是实施乡镇包村屯,村长包村民,村民包本户制度;二是实施领导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外来人员制度;三是实施教育部门包学校,校长包教师,教师包学生制度。防火部门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各乡镇、某某村屯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巡回宣传。各林场及某某村屯要利用广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法规。新闻单位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对战役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对违章用火者进行曝光。各有林单位要设立防火宣传牌、挂横幅、插警示旗、张贴防火公告和标语。

(三)筑牢某某防线,坚决杜绝火种入山

各乡镇,农、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要保持一级备战状态。各区域坟地与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火灾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要落实到人。要加强火情监测,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特别要加大对墓地、南山公园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烧纸带入林内。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野外吸烟、烧荒等弄火行为劝阻无效的,严格按省政府“四个一律”规定进行处罚。

(四)明确责任目标,全力实施重点防范

按照县域森林分布情况,确定以下重点防范目标:一是县直林场施业区,各乡镇村屯所有通山路口、坟地等区域;二是森工大岱林场施业区所有坟地的路口通道;三是县域各农、林场境内的坟地等区域。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各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保证人员、运输、通讯、机具和后勤供应“五落实”,做到一声令下迅速出击,上重兵打小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认真填写森林防火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加强值班值宿抽查,对空岗、漏岗的值班人员和不到岗的带班领导要进行通报。要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县森防指挥部转传的卫星热点要立即核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各乡镇,农、林场要将本防区“清明节战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于4月5日上午11时前上报县防火办,由县防火办汇总向市森防指挥部汇报。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3)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野外用火急剧增加,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懈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村书记负责制、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某某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横幅、标语、车辆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倡导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等“六条防线”,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对于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加看守;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某某一切野外用火。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5日止(雨天除外),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日17时前向镇森防指办公室(24071__)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五、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形势,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和高火险警报,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应急待命,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器材和物资、通讯联络、运输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主要责任人靠前指挥;扑火队加强战备值班,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要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镇包村领导和干部要及时深入责任区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组织保障、责任落实、部门履职、宣传教育、人员在岗、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方面及时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执行是否严格、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七、及时开展巡查和打击行动。龙栖山森林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4)

“清明”即将来临,各种祭祖扫墓活动已陆续开始,野外用火剧增,同时进山踏青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二、工作重点

(一)前期工作

1、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倡导群众“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做好在集中焚烧池内统一祭祀的引导工作。

2、洽舍乡中心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3、各村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安排“清明”期间人员值班、村两委干部包片责任地块责任、落实重点人员包保责任。

4、对近两年来新增的坟墓要重点看守,防止群众提前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引起森林火灾。

5、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村护林员巡逻时,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和上报;对防火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护;各村对防火重点人群要落实监管措施。

6、认真做好扑火准备工作。核实好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名单和联系号码,要全面检查防火物资,备齐备足扑火工具,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

7、全体乡干、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员要确保通讯畅通。

(二)“清明”期间工作(4月5日至4月7日)

1、乡、村安排人员在村委会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12小时巡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0”报告。

2、乡村组干部、护林员早上7:30必须到责任点、责任区开展工作,直到下午17:30方可撤离。

3、重点地段包保人员要切实履职,管护到位,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各村要落实重点人员“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发生玩火走火事件;在各步道合理设置防火提醒牌,对外来游客等主动加强宣传,不要在野外用火。

4、在集中焚烧池边设鲜花发放点,要求做到“鲜花上山、纸钱入池”。

5、服从区四大班子领导指挥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村对接安排好帮扶单位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6、乡防火办对各村、包保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查抽查。

7、“清明”期间,乡村组干部、护林员、应急队员要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2、联村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重点地段人员的包保。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政办(电话3__11__)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瞒报,要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予以警告,二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6、如发生火情,要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7、对责任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乡纪委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5)

各村,各营林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回升,民俗用火及生产用火将增多,各村,各营林单位务必认清面临的严峻防火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某某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制。划分责任某某,层层落实责任,把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各责任某某,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任有人担”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多渠道开展文明祭祖宣传,积极引导村民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重点某某、重点部位、重要路口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架设防火警示牌、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保持高度戒备,做好扑救准备

清明期间,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防火隐患排查及防火队员执勤和防火器械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森林消防装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森林防火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及村级护林队员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火情报送,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营林单位要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执勤,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警及火情动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同时要迅速火情上报积米崖管区。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6)

据气象预报,清明节期间我县连续高温天晴,为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黄四平县长“清明节期间所有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要求。现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局领导和值班人员(详见附件1)值班当天务必到值班室全天待命,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

二、严格管控火源

县城周边共设五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示范点,局里安排人员(详见附件2)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与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在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发放鲜花、树苗,收缴烟花、爆竹、钱纸、香烛等,劝阻扫墓人员不要携带烟花、爆竹、钱纸、香烛等上山。

三、强化防火督查

清明节期间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组每天下午5时前报督查结果到县防火办。督查人员车辆、安排详见附件3,督查内容详见附件4。

四、快速查处打击

县森林公安局要安排所有警力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7)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4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部署。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踏青旅游沿线、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由各村护林员负责发放《罗源县清明移风易俗倡议书》和《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禁火种进山。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林区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作安排

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杜武义、黄新春、辛幼霞、邱奕锋、上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下基点线:叶自楠、游垂元、林升、陈熙、廖怀河、下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8)

清明节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__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乡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工作职责

(一)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灾火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__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村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三) 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4、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会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乡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乡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一)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的,给予一次督查通报,并扣发奖金200元;扣联村干部奖金200元。

(二)乡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宁海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乡森林消防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开展对乡政府聘用护林防火巡查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要求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公墓区,逾期不搬的,由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费用由肇事者支付。

(五)乡机关、乡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

(六)公安派出所、乡森林消防办公室、乡综治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七、村干部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要求村干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二)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对护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力的。

(2)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或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火警或发生重大火灾的。

(7)因扑救火灾造成伤亡的。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9)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某某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某某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某某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某某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10)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22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 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 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_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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