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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杀7个月后,「变态」女网红高调复出,网友怒斥:“滚!”

时间: 杨杰0 分享

被封杀7个月后,「变态」女网红高调复出,网友怒斥:“滚!”

1

我是蒋叔。

活久见,劣迹网红竟然可以高调复出。

到底怎么回事?

这要从2022年7月说起。

网红博主“提子”去菜市场买回一只鲨鱼。

为了凸显鲨鱼的体型,她当众躺下和鲨鱼比身高:

“我一米九,它起码得有两米。”

这引来路人围观。人越多,她叫嚣得越起劲。

一番操作过后,她把鲨鱼拖曳回家。

她把鲨鱼大卸八块,一半火锅一半烧烤。

从宰割到烹饪,全程录像。

镜头里,她一边扒拉着鲨鱼,一边做着浮夸动作,满嘴段子说不停。

比起鲨鱼,她的扭腰甩臀更抢戏。

很快,成品出炉。

她徒手抱起鲨鱼肉撕咬乱啃,边啃边舔手指赞美鲨鱼肉质嫩滑。

丝毫不顾辣椒调料沾满手和脸。

画风诡异。

事出反常必有妖。

视频发布后,有科普人士迅速指认:

这条鲨鱼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噬人鲨,且是濒危物种。

但网红“提子”一口否认:

“那些人乱说。我食用的并非大白鲨,只是普通尖齿鲨。”

可很快,她被打脸了。

相关专家称:

“我国并没有人工养殖噬人鲨,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

警方迅速回应,启动调查。

经查,视频中的鲨鱼确系濒危大白鲨。

这网红当得可真“刑”。

但这只是开始,更魔幻的还在后面。

2

事发后,有律师对此行为进行预测:

该主播及团队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法律规定,其非法收购、杀害噬人鲨违法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1月29日,据报道:

这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网名“提子”)处罚款12.5万元;

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逮捕。

也就是说,网红“提子”作为食用者,只需赔款。

这是为何?

“消失”7个月后,网红“提子”给出了回应。

她称,自己被商家骗了,所有的证据警方都有调查。

经查,认为网红“提子”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她还进行了“诚恳”道歉:

“由于我对海洋生物常识以及法律知识单薄,无意间犯下大错,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不起。

今后我也会努力学习,努力做一个只带给大家正能量的人。””

道歉很“套路化”,但,千言万语化成一句:

“以前因为无知犯了错,但以后我还要继续捞钱。”

有网友注意到,她的“大号”解封了,还开了“小号”。

至此,“食用保护动物”案翻篇,网红“提子”正式宣布复出。

但网友并不买账。

俗话说得好,要是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轻飘飘一句无知就完事了?

其实,网友的愤怒不无道理,随着深扒,才发现,网红“提子”为了流量,已经近乎变态。

萌妹的皮囊下,藏着凶残的灵魂。

3

从网红“提子”以往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什么稀奇她吃什么。

有一次,她吃娃娃鱼。

先把娃娃鱼放在地上爬,再反复强调其珍贵程度:

据说一百万只娃娃鱼里面,才会出现一条金色的,这种基因变异的娃娃鱼,全中国就只有几条。

这是我的梦中情鱼。

越是稀缺,她的说辞和动作越夸张。

娃娃鱼烹饪好后,她直接抱着鱼头啃食。

“献出我今日份的初吻。”

故意做出娇羞的姿态,转头吃得满嘴流油。

许多网友看完视频后,直呼生理不适。

在她的视频中,食用活体巨物并不鲜见。

比如吃鸵鸟。

她和同伴搂着大鸵鸟亲密合照。

然而镜头一转,她将鸵鸟剥皮去毛下锅,抱着鸵鸟腿大快朵颐。

万物皆可食,还有鳄鱼、孔雀……

活体动物不同,但视频套路相同——

抱着美食啃食,嘴边沾满红色辣椒油,边夸_可爱,边赞好香。

看到这一幕幕,蒋叔想到一个词:丧尸。

那种吸食其他物种的嗜血怪物。

就是如此“变态”的网红,还能复出,何其荒唐。

在网红的世界里,流量没有价值观。

4

魔幻的是,劣迹网红复出远不止一个。

还记得搭讪大师柯李思吗?

他在街头,以“变魔术”的名义,把硬币放到女生内衣,进行猥亵。

并拍成视频发到网上。收割流量。

尺度有了,流量自动送上门。

他每条视频的播放量,动辄几百万。

网友终于看不下,遂举报,他被行政拘留14天。

可谁能想到,他没有悔改,反而愈加猖狂。

他换了个IP,把之前的低俗视频重新剪辑发布。

甚至还开始卖课,从实践转为经验。

售价上万块。

所谓的“撩妹方法”,面面俱到。

利益面前,哪有底线可言。

即使曾经犯了错,反思?不存在的。

等风头一过,照样可以高调复出捞钱。

臭名也是名,黑红也是红。

有人可能会说,知错改正就好了,要给人家一个机会。

没错,大家很喜欢讲“宽容”。

每当劣迹艺人和网红复出,就急着洗白:

“他还年轻而且道歉了,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机会?”

“谁能一辈子不犯错,改正就好了,干嘛揪着不放?”

“做事别太绝,给人家留一条后路。”

久而久之,在法律之外,无条件的原谅,使犯错成本变得越来越低。

我们愿意给犯错之人改正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恶行面前,丢了良心和三观。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公众人物。

他们的一言一行会被无限放大,难免会有人去效仿。

能成为网红的人,代表着背后有着无数的拥趸,很多人都赞同他的价值观。

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因此,当网红的门槛愈是降低,对劣行丑行的惩治就愈要严格。

《人民日报》曾说过:

“娱乐至死的相对主义侵蚀了我们的价值之锚,我们模糊了是非和有趣的边界。”

深以为然。

我们需要的,是可以给人们带来正确价值观、正能量的网红。

点亮【赞+在看】,转发让更多人看到,一起抵制劣迹网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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