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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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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小编整合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1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_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_,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2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3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一乐因为他不带自己去吃面条而出走时,到了晚上他去找到一乐后,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条,许三观温柔的说是。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_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_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的悲剧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4

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最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_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最后的到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笔记摘抄5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_,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卖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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