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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感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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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精品12篇)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读名著感受怎么写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精品12篇)】,供你选择借鉴。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1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

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2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红楼梦》。《红楼梦》是由清代着名学者曹雪芹所着,高鹗续着的描写贾氏的是封建社会大家族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红楼梦》中,我喜欢厌恶功名的贾宝玉、同情爱哭小气的林黛玉、佩服敢作敢当的晴雯、尊敬刚毅果断的贾探春、讨厌诡计多端的王熙凤、憎恨阴险狠毒的王善保家。我还喜欢《红楼梦》中的几个场景,如宝黛共读西厢埋落花,既美丽又浪漫,还喜欢湘云醉眠芍药茵,又像画又像诗。《红楼梦》是中国名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巅峰之作。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4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苦旅》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当我读到这本书时,便沉醉在了泱泱历史的方则中,眼前浮现出了种.种黑白相间的画面,大江南北在文字中异彩纷呈。

书很厚,拿到之后颇有充实感。我与文字一齐去阅天地、览神州。里面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颇深,它讲述了一个大清的罪人,他的无知促使他用中国文物换来了几头牛,无价之宝只值几头牛?想止于此,我是多么想去阻止他,可惜我回不到从前。无知是多么可怕啊!它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再说,若他有爱国之情,哪怕仅有一点点,也会拒绝的。

《文化苦旅》让我畅游了一遍中国,明白了一个国家的伟大,感受了一个国家的风情,也懂得了从不一样角度去看待一切。这样,即使废墟也能放射光彩,我们要永远坚持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让平凡的一天也精彩。想想平时,我总是无味的过日子,自从读了《文化苦旅》,我学会了用自我的眼睛仔细地观看世界,发现每一天都与众不一样,生活也所以欢乐起来。

《文化苦旅》让我收益匪浅,我期望大家都读一读。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5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6

今天,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着迷,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详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及为繁衍种族而进行的斗争,然后记录成详细确切的笔记,并最终编写成书。

在这本书里,详细描写了“萤火虫,大孔雀蝶,蝉,绿蚱蜢,天牛,隧蜂,圣甲虫,蝗虫,金步甲,蟋蟀,红蚂蚁,蝎子,西班牙蜣螂,松毛虫,豌豆象,绿蝇,黄蜂”等昆虫的样子以及生活的习性。

这些昆虫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是一种人见人爱的小东西,好像为了表达对生活的热爱,竟然在屁股上挂上了一盏小灯笼。在宁静夏夜的郊外,它们会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仿佛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昆虫界中,能够自己发光的虫子是非常少的,因此这种小昆虫受到了人们的喜爱,古希腊人称它们为“朗皮里斯”,意思是:屁股上挂着灯笼者;法国人则称它们为:发光的蠕虫。但是这种昆虫绝不可能是蠕虫,即使从外表上看来也不像蠕虫。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7

我们的童年,是无比快乐幸福的,有优质的学习教育,有父母贴心的呵护,有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像一只小鸟在蓝天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恰恰相反,阿廖沙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不存在欢乐与自由,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慈祥关爱,但可怜的阿廖沙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实在是让我无比敬佩。

阿廖沙在7岁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去世,与母亲一起住在外祖父的家中。在那段时间,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关心与呵护,外祖母讲述的优美童话也陶冶了阿廖沙。在此他也目睹了自己两个舅舅争夺遗产的全过程。在阿廖沙的世界,他见到了从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贪婪与自私,他明白了现实与外祖母讲的优美童话的不同,现实总是更加地残酷,这种善恶仇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刻了许多触目人心的痕迹,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封闭,令人窒息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悲惨啊!在四岁时父亲去世,从小跟随着自己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无理,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的家中,虽然是自己的外祖父,但还是经常挨自己外祖父的毒打,还好自己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包括了两个自私、贪婪,为了分刮家产而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无华的“小茨冈”——伊凡,伊凡每次都会用自己的胳膊挡住外祖父对阿廖沙的鞭打,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他依旧坚持着最终,强壮的他,在帮二舅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的黑暗啊!他的家庭里充满了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有为了争夺财产的争吵斗殴。他周围的人一个个贪婪愚昧。对阿廖沙来讲,残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还好自己有一位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外祖母勤劳、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些有趣的神话故事,也在教阿廖沙做一个不对人心险恶卑躬屈膝的人

我们和阿廖沙相比,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的一句句谆谆教诲,每天回到温暖的家,享受父母亲人对自己的呵护关爱,把我们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是我们拥有了这么多却依然不知足,我们总是想奢求的更多,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别人对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大人挣钱是很容易的,可是,我们太天真了,也许,我们长大后也不会体会到阿廖沙的艰苦与磨难,我们是温室里的花,从小泡在蜜罐子了长大,不会独自闯荡,我们应该放弃自己曾经的美好生活,坚强独自起来,不要再浪费,要珍惜,要珍惜自己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开始后悔。

童年是幸福美好的,童年是无比灿烂的,童年是一生中自己最宝贵的回忆,我们要珍惜,要珍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童年。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8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妓女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9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10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11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进行贴地考察的实践成果,它集作者肢体行动与内心思考与一体,因而无形又有形的文化被赋予了实践精神,在这流行于纸上空谈文化的时代里,实为空谷足音。不仅仅如此,余先生舍去了以人文为主,将自然生态礼貌作为基奠,去探索在其之上繁衍的其它礼貌。至于“苦旅”,这蕴含的不仅仅是探寻之路上焚膏继晷的艰难辛劳,更是一种对文化执着的追求与不舍的信念。文化,要苦想、苦思、苦寻,而与最终获得精髓那刻的隆重欢喜相比,这“苦”便不值一提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深为自我曾因稍触文化之皮毛,而沾沾自喜的行为感到羞愧,因为这实在是管窥蠡测。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远远超出我羞愧感的震撼。其实文化是常常给我带来震撼的,而中华文化更是如此,以至于有时我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极力收张。而在这震撼之中,有惊喜也有悲愁。

寺庙长久以来润物细无声的慈悲,以及对人灵魂的洗涤感化,是惊是喜;为大河礼貌的民族赖以生存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千百年来沿用至今,且被后人奉为圭臬,是惊是喜;水网稠密、风光秀丽且汇集佳人才子的杭州,曾默默牵动着十五世纪远行航海家内心的罗盘,是惊是喜;狂沙蔓延的大漠之中一汪明丽宁静的清泉给人一种“造化钟神秀”之感,又使人顿悟人生与世界,是惊是喜。

而悲愁呢?是山西晋商背井离乡数十载、妻儿不认的劳苦经营,为中国历史创造出的庞大财富,最终销声匿迹于历史长河中;是宁古塔下映射的君王那“株连”的残忍与快感,“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的杯具,就算是蛮荒之地那终年的刺骨寒风也吹不尽、吹不散;是阳关外的盾持缨动的烽烟萦带,一将功成万骨枯……

那些文化的惊喜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永驻史册,或消散在了历史的尘烟里,而这些种.种、种.种的悲愁之中,却分明有一把刀,重重地砍在了我心头的血肉上,便是那在长久的纷争战乱中,遭受的侵略与迫害的中华文化!

应对中华文化,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向往与热衷。在此处更是与作者产生了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共鸣,我们拥有着同样一颗因民族文化遭受外来侵略,而被狠狠动摇的愤懑之心。书中的《道士塔》这篇,无疑在这层层波澜里,激起了我内心的钟鸣。战争纷乱,沧海横流,王道士可是是一个愚昧的代表,一根导火线,他目光如豆,没有任何图谋不轨的理由供你去伤害他、消灭他。真正要反思的是那些发“国难财”的人,那些“一退六二五”的官员,那些乘人之危的外来侵略者。

其实何止是敦煌石窟,在那些青瓷白釉的国粹被高高举起、重重粉碎于地之时;在那千金难买、曾被西方贵族称为“高贵标志”的丝绸,而今被金发蓝眼的豺狼踩于足下之时;在那斥金银难以计数之下建造的行宫,被熊熊烈火燃成灰烬之时,民族的魂魄就已经遭受了沉重的侵噬。正如那位诗人所写一般,我恨自我为何没能早生一个世纪,去和侵略者来场较量,无论如何,反正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然而那个乱世告诉我的是,就算我早生了一个世纪,就算我与敌人决一死战于最终的城门下,富商们茶杯中的袅袅茶香,官员们奔走相送的重重贺礼,都在渐渐瓦解着我脚下最终的土壤;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眼中饱含着珠光宝气的贪婪,哪里还能容得下你苦心的劝说。就这样,官员们的弹冠相庆、朝歌夜弦,发“国难财”的人,抱着他们的钱财醉生梦死,而我们的中华文化竟这样被糟蹋,难道我们就只能如此隔着时空的咫尺天涯,痛心的观望着自我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就这样被自我人毁坏、被侵略者拿走吗?回答是“不”。

战火纷飞、硝烟四起,人性在此时暴露无遗,自私、贪婪,背叛民族而苟且偷生……可就是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人性中,总有一股力量,它执着并且生生不息;总有一种声音,它嘹亮并且不穿透人心,决不停息。它用言行证明着民族精神的强大,证明着人性中本应存在的无私与职责。例如那个故意走漏消息的翻译员陈万里,例如那些为保护莫高窟,从十几公里外跑到此处的几十个村民,又例如那些之后从外地赶来莫高窟的学者,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的守护与不断刻苦地钻研敦煌文化……

只是,只是,正如陈寅恪先生说的那样,“敦煌者,吾国学术之悲痛史也”。终究还是一道伤疤,而伤疤下的原先的血肉,只能从大英博物馆等这些地方找到了。

我时常叹息,叹息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叹息着民族文化的流亡,叹息着子孙后代是否会生长于没有色彩与音韵的干涸之上。因为中国历朝历代,无论是内战或对外战争,对民族文化来说都是一场浩劫。这场浩劫,小到天一阁里数量庞大的珍贵藏书,几乎一夜之间消散在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时光里。大到努尔哈赤、皇太极为拓张领地,进入中原后大肆屠杀汉人,许多汉族文化濒临灭绝。再严重的,就是之后众所周知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火烧圆明园等……

历史自有它的规律,这规律从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便有先人总结过,战乱纷争无可避免,就如同《三国演义》开篇那句“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在战乱中除了当世人饱受摧残之外,便是文化的浩劫。身为后人的我们,对此只得是同余秋雨先生一样,站在当代的城门之上摸索又叹息,哀愁之极也只能是长歌当哭,一些文化的散失,是需要遵从客观实际的。然而应对这些有幸传承至今、供后人学习考究的宝贵的中华文化,我们是否要研究承担起自我肩上那份文化传承的职责?是否能背起行囊,去进行一场震撼心灵的“文化苦旅”?可能我们的贡献无法与王国维、陈寅恪、梁思成等这样的伟人相比,却也能够是那些为保护敦煌石窟而不远十数里徒步赶来的村民啊。

先人们双手捧起文化的火种,代代相传,到我们后生那里,不应让它熄灭。每种文化的产生都有其自身意义,所以它们理应得到一个归宿。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讲的那样般: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读名著感受怎么写篇12

潇潇雨夜,打开窗户,听着雨滴敲打树叶的声音,微风惊动树枝的声响,望着路灯下飘洒的银丝般的细雨,我心里充满了对海伦。凯勒的敬佩!

这几天我正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里,海伦那“不平静”的人生以及她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无穷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用心去倾听世上最美妙的声音;用心去欣赏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海伦本来也是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孩,半岁的时候就会说一些简单的语言,刚一岁就会走路,她比一般的小孩要聪明得多,好学得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时光总是结束的太快,19个月的时候,连日的高烧使她昏迷不醒,当她再醒来时耳朵聋了;眼睛瞎了;一张灵巧的小嘴也不会说话了,从此她坠入了一个黑暗而沉寂的世界,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幸运的是海伦遇到了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安妮·莎利文。莎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的心灵之窗,更改变了她的一生,从只会用手语表示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再到用口与他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同龄人上千万倍的努力,她接受了命运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为人类创造了奇迹!

正是由于她这种惊人的毅力,才使她进入了很多健康人都难以追求到的哈佛大学,毕业后她用生命的力量四处奔波创建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坚强的意志和卓越的贡献感动了全世界,因此她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和嘉奖!

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不平静”的,它给予人们极大的鼓舞;给那些残疾人以生活的勇气和力量;给我们健全的人太多的启示。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的小朋友们,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光阴,应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长大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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