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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有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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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有感300字(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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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有感300字篇1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名著有感300字篇2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名著有感300字篇3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名著有感300字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红楼梦》。《红楼梦》是由清代着名学者曹雪芹所着,高鹗续着的描写贾氏的是封建社会大家族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红楼梦》中,我喜欢厌恶功名的贾宝玉、同情爱哭小气的林黛玉、佩服敢作敢当的晴雯、尊敬刚毅果断的贾探春、讨厌诡计多端的王熙凤、憎恨阴险狠毒的王善保家。我还喜欢《红楼梦》中的几个场景,如宝黛共读西厢埋落花,既美丽又浪漫,还喜欢湘云醉眠芍药茵,又像画又像诗。《红楼梦》是中国名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的巅峰之作。

在这本着作当中,男主角士贾宝玉,女主角是林黛玉,这本小说还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纯真的感情,但由于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最终导致两人未能结成眷属,同时也导致了林黛玉的死亡。

读罢《红楼梦》,我不由得深思起来,显赫一时的贾府为什么会灭亡呢?因为贾弟子骄奢淫逸、作恶多端,使贾府积下仇恨并留下把柄。还因为有太多像贾赦一样的纨绔弟子,在富有时,他们不务正业、安享富贵,就吃荣国公和宁国公的老本,还认为富贵也会一直持续下去,当元妃死后,贾府失去权力庇护,受到了权者的排挤。此外四大家族中的薛、王、史三家都已衰败,贾府的衰败也就自然了。

《红楼梦》展现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在封建社会中,政权机构与封建贵族狼狈为奸、互相依存,不仅如此,封建贵族还抢占民女为妻,把老百姓逼死也像是儿戏似的,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就把别人抄家,使别人坑家败业,家破人亡。

封建贵族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住在奢华舒适大房子里,而老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为了生存甚至卖儿卖女,那可是他们的情深骨肉呀!而封建社会还遵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皇上私有的东西,生死都由皇帝来决定。连像贾探春这样的封建贵族的千金都要听皇上的话,远嫁他方。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平等,而且穷人还可以得到国家援助,再也没有富人们整天花天酒地而老百姓们却穷困颠倒、度日如年的景象了。

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古代封建社会再看看我们的今天,我们多幸福呀!我们更要加倍努力,让更多的大众过上好日子!

名著有感300字篇5

看了余秋雨的这些散文我感触颇深,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带给我一次心灵的洗礼,很是震撼,但最让我喜欢的还是他的《废墟》这篇文章,它里面的话深深地影响着我的思想,在极大数的人都认为完整才是美的时代。他却提出了一个能够说是另类的想法——废墟也是一种美,也许嫩绿的叶子象征着期望,可是谁又能否定飘落的秋叶就不是一次生命的轮回吗,就不是另一个新的生命的开始,落叶是人们心中“废墟”的代表,可是它却赋予着别样的精彩,难道不是吗?

圆明园曾代表着皇家高贵的身份和无尽的财富,可是此刻当我们再回首过去时,看见的又是些什么呢?是一幅残缺破烂不堪的景象,我们已经很难去想象它以往拥有过的那些光辉岁月。当有人提出修复圆明园的时候,有些人却站出来否定了,因为即使修复了它原有的容貌又能怎样样呢?那些以往遭受过的屈辱历史就能消失在历史的记录里吗?答案是当然不会了,残缺的圆明园,一个废墟一般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另类的一种美,因为这个残缺般的废墟的存在才让我们更加牢记了历史惨痛的教训和惨象,废墟是一种美,残酷而真实存在的美。它是不会因为它的不完整而被世人所遗弃,相反的,人们只会更加记得它,它将会永远的被人们珍藏在心中最深的那个角落。

在《文化化苦旅》中我能感受到余秋雨那深厚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上,有许许多多杰出的才子,他的文章并不是最华丽最优美最感人肺腑的,但却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他的文章教会了我许多的哲理,我也能感受到来自他内心深处的真切想法,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纯朴简单的文字是我思想上的一次撼动,是我精神上的愉悦,更是我心灵上的一次完美震撼。

名著有感300字篇6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名著有感300字篇7

《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勃朗特写的一本世界名著,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评论。而我个人认为它想表达的是爱大于恨。

《呼啸山庄》所叙述的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叫希斯克利夫。他爱上了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他们两个亲密无间、青梅竹马。但后来,凯瑟琳因受外界影响,嫁给了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复仇计划得逞了,但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

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会引起人们的震撼呢?

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荒原,故事中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本性: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至于书中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行为,就显得更阴森恐怖了。可是,是谁剥夺了他的爱?是谁扭曲了他的人性?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世俗等级观念到处横行,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强烈的压制,人性被残酷地扭曲。正因如此,具有强烈反叛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通过作品中的主人公,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起而抗争,把自己的正义、自己的激情、自己的愤怒都融入了这部作品之中。

更何况,希斯克利夫的爱毕竟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而是在茫茫荒原上不吃不喝,最终死去。这样一个饱受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对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真是一生追求,死而无悔。尽管复仇手段显得残忍,但读来还是让人感到苍凉和悲壮。

艾米莉这样呕心沥血地写出这部环环相连,丝丝入扣的小说,为的只是让读者们懂得爱大于恨。

名著有感300字篇8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名著有感300字篇9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名著有感300字篇10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斯威夫特于1721年开始创作的一本书,1725年完工。这本书在第一版出版时曾遭到过篡改,变得面目全非。斯威夫特在寄给篡改人的声明信中说:“我差点认不出自己的作品了。”在当时,这本书由于写得太不现实,没有多少人认可;而在300多年后的今天,却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欢迎。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很好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第一次出海时,途中遇到了台风,被卷到了利立蒲特国——也就是小人国。在小人国,他遇到了很多新奇的事。三年后,格列佛离开小人国,回到英国。两个月后,他又想去异国他乡看看。于是在接下来的十三年里,格列佛游览了大人国、飞岛、格勒大锥、日本和慧骃国。

这本书共有四卷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卷:飞岛、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这卷描写了格列佛在“冒险号”上被海盗围攻,之后被流放到了一个小岛上。在小岛上,他发现了一个飘在天上的岛,岛上的人把他接了上去。这个岛叫飞岛,也叫浮岛,飞岛上的人样子十分稀奇古怪,他们的头一律都是歪的,眼睛是一只内翻,另一只朝上直瞪天顶。这些人旁边总会有一群穿着仆人服装的人,手持一种带气囊的短棍,气囊中都装着少量的干豌豆或小石子儿。在他们那儿,这些人叫“拍手”、短棍叫做“拍子”。贵族家中总养着一名“拍手”,到处都得跟着主人,伺候主人。这个国家的数学好,但又十分瞧不起实用几何学。由于这里的人们实用几何学得不好,下的命令又太过精细,工匠的脑子根本无法理解,于是他们的房屋造得极差,墙壁倾斜,还不见一个直角。

因为格列佛的数学和音乐都没有飞岛上的人学得好,两个月后,飞岛国王把格列佛送到了巴尔尼巴比。在巴尔尼巴比的首都拉格多,格列佛参观了大科学院,看见了这个国家荒谬的各种发明,比如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把粪便还原成食物等等。

在朋友的帮助下,格列佛来到了格勒大锥。格勒大锥,译名“巫人岛”,接待他的长官可以任意呼唤任何鬼魂。他便让长官召来了很多鬼魂,比如亚里士多德、荷马、亚历山大和凯撒等大人物,并和他们谈话。这花了格列佛十天的时间。最后,他又去了拉格奈格和日本,深得这两个国家皇帝赏识,授予他很高的官职。可是,格列佛思念祖国和亲人,坐船回到了英国,结束了他五年六个月的旅游生活。

读完了这一卷,我想提醒一下飞岛上的居民:数学无处不在,不要只限于纸上,一定要重视实用几何学,不要再把房子建成歪歪斜斜的了。我还想对巴尔尼巴比的人们说:不要整天做那些不现实的事情,还是想想那些切合实际的事吧!其实,这些对于现在的我们也同样需要警醒的问题。

三百年前,这本超现实的书受到人们的反对和嘲笑;三百年后,却变成了一本倍受推崇的小说,尤其受到我们这些中小学生的欢迎。正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充满神奇,吸引着我们走出去看看的目光。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三到六年级的朋友们,一起读万卷书,一起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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