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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棉花的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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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棉花的读书笔记3篇

  白棉花的读书笔记1

  <白棉花>>是一本讲述二战时期的故事书:一位帮助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的美国飞行员杰克从驾驶着的飞机上跳伞降落到河边的草丛里,昏迷了过去。镇上的八岁男孩克俭发现了天上的“白棉花”并找到了杰克,克俭冒着被日本兵发现的风险和镇上的人们一起收留并救治了杰克,医治好杰克的伤寒病症并最终使得杰克重新走上战场。

  在这期间,杰克和克俭二人发生了真挚的友谊。在杰克生病期间,为了使杰克能早日康复,克俭、思玉这几个孩子不停的给杰克找药方子和到串场捉鱼给杰克补充营养、为杰克找书……不过,最终杰克还是为中国人民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读完本书后,我深刻的感受到,只要一个人能够真城的对待他人,为他人着想,就像克俭和杰克一样,即使语言千差万别,他人也能感受到你的关怀、友谊,一定能够成为好朋友的。

  我还感受到,战争使得人们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中,只有和平才能使人们幸福生活。克俭八岁时的旧中国和我们现在的新中国完全不一样的,克俭只能吃到麦糁子饭,而我们现在每餐都可以吃到大米饭,所以,我们要抛弃战争追求和平。我们要感谢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让我们能够一直在和平、富强的国家生活。

  白棉花的读书笔记2

  我喜欢看书,我更喜欢关于历史和战争的书,看了黄蓓佳的《白棉花》 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最喜欢的关于战争的书就是《白棉花》了。

  这本书写了艰苦卓绝的抗战年代,一朵从天而降的“白棉花”,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克俭在一场意外中发现了从天而降的“白棉花”——那个飞行员,并找到了那个病重的飞行员,在大家的努力下,才把“夹克”从阎王面前拽了回来,但由于语言不相通,他们之间无法交流。“夹克”完全康复后,克俭发觉了可以用画画的方式与杰克交流。后来,在一天深夜,杰克与克俭一家依依不舍的分别了,杰克被保安旅送到了战场,后来不幸身亡了。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激动,因为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在那个抗战年代,飞行员就是拿金子堆出来的人,党找他,日本人找他,就连保安旅也找他;但是我们现在是抗战胜利后的60多年后,对于科学发达的今天,飞机和飞行员不再是让人觉得很稀奇甚至是随处可见了。那时候人民的生活十分艰苦,连稀粥泡焦屑咸鸭蛋都是美味,(虽然稀粥泡焦屑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让我现在吃的话估计饿死我也不吃),克俭一家没有给飞行员补元气的荤腥,克俭他们只有去捉鱼虾、捕黄鳝。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吃的东西应有尽有。由于飞行员杰克是美国人,与克俭一家语言不通,所以他们无法交流。这本书中,如果克俭他们会说英语,就不至于要用画画的方式了!

  可是在那个年代,8岁的克俭和14岁的姐姐哪里有书念!更不用说学英语了;但是,现在的中国发展很快,我们学校小学一年级都学英语了,学英语也不再是一件难事,但我有时还嫌学习苦,看了这本书,我心里想:我应该认真地学,好好地学,把握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流利地与外国人交流的愿望。 看了《白棉花》这本书,我想: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的生活是无数个中国共产党员的鲜血换来的,我是优秀的少先队员,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只有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才不会再被外国人侵略,因为科学落后就会挨打!

  白棉花的读书笔记3

  在莫言还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有关他能获奖的各种呼声已被媒体抬得很高了。之前,看过他的《红高粱》、《丰乳肥臀》,大名鼎鼎的《蛙》真没有见过,现在想看也有点不好买了。幸亏在诺贝尔文学奖没有公布的时候,买了他的六本中篇。其实,相对于长篇而言,我更喜欢中短篇,篇幅短小,更易掌握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长篇扬扬洒洒几十万言,方块字铺满一页页的纸,看着都有点发怵。

  《白棉花》小说的封面写着:《红高粱》的姊妹篇……也许是姊妹篇的吸引,也许是对棉花的太过熟悉,首先打开了这一本。在农民种植的所有作物里,棉花带来的经济效应要高出玉米、小麦等好多倍,当然,付出的艰辛也要高出小麦、玉米很多倍。在没有天灾的情况下,农民付出的辛劳是与经济效益成正比的,而经济效益最高的当属棉花。莫言自称,关于种棉花我自认为是半个专家。从播种到田间管理,不是“专家”也做不了这些事。谈到当时农药的厉害,用到了“毒三辈”,中毒而死的耗子被猫吃了,猫也毒死了;毒死的猫被人吃了,人也死了;人死了,要深埋,免得毒死狗,在莫言幽默诙谐的语言中可见当时农药的毒性。在我小时候,有很多村妇因夫妻间的吵架拌嘴喝农药的。如“1605、敌敌畏、氧化乐果”这样的有机磷农药是棉花除虫必备药,在我们那样的产棉县家家少不了这样的农药,而多数农妇是不识字的,买农药要问卖家兑几盖来杀虫子,赌气喝农药时更不会找毒性小的吓唬人,结果被吓的人彻底吓住了,赌气的人没有“赌”过“气”,代价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小说中,棉农们喷农药刚开始要全副武装,渐渐的人也有了抗药性。那时,听到谁喷农药中了毒是不足为奇的,用的都是“毒三辈”的药,鲜活的人又怎么抵抗得住。后来,有了抗虫棉,乡里的人们疯传,虫子咬上棉花叶就会死,一种从未见过的新品种被棉农们采用,但效果并不是大伙儿传的那样神奇,之前的工序一点也没少,该打药打药,该除虫除虫。但新型农药的广泛使用,人们的安全系数确实高了,很少听到有谁中毒了,中毒了也不好意思说,说是打药的时候中了暑,反正和中毒没有关系。

  我能理解小说的主人公马成功和方碧玉由农民成为棉花加工厂临时工时的愉悦心情,我虽然没有经历过那样的跨越,但我深深懂得扎在农民堆里不被人当成农民看的优越感。起初,我爸在供销社后来被调到油棉厂工作,邻居都是农民,对我爸这样的人都高看一眼,也捎带着高看他的闺女——我,鹤立鸡群,人们把关注的目光肯定给了仙鹤。

  关于棉花加工厂里面的场景,我也是很熟悉的。从小就爱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前梁上跟他去上班,总爱在通向棉花垛的跷板上跳高高,看到有扛大包的人过来就赶紧跳到棉花上。爸爸把我带去就很少管我,他忙他的事,我就四处转悠,那时,我是最没事情做又可以悠闲的乱走的唯一的人,即使是厂长,也比不上我。其实,棉花加工期间,到处都是重地。别的地方我都可以乱走,但是生产车间从未去过。听着大机器的轰鸣声,总想去看看,每每都被带着红袖标的拦在门外,远远的就喊“小孩,走开,别来这玩。”我服从命令的走开时,他还甩出一句“谁家的傻孩子,来这玩。”中午在食堂吃饭时,我被别人叫做傻孩子的事情和爸爸只字未提,和他说的都是在棉花加工厂里从未见过的新闻。

  后来,爸爸下岗回家开了一个棉花加工的作坊,收购籽棉加工成皮棉,然后卖掉。十几人间的劳作比不上工厂的规模,所以只能算是作坊。这下工厂开到了家门口,之前没有进去过的生产重地,一下子摆在了我的面前,无非就是棉花轧花机、打包机等设备。轧花机把籽和棉分离开,打包机把皮棉打给方方正正的大个子。小说中的许莲花被飞速旋转的机器把辫子卷了进去,她的头顿时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光葫芦,又恶心又恐怖。也让我想起,当时在我们家做工的一个近门姑姑,也是一个大辫子,又粗又长,爸爸总是嘱咐她把辫子盘起来,盖上帽子,她不听,可能是嫌那样丑,总是把辫子藏在衣服里。当然,我家没有发生小说里那样悲惨的一幕,要不然,公安不但饶不了我爸,就是我堂爷(近门姑姑的父亲)我爸也没法交代了。危险的棉花加工,不出这事,难免出别的事。那天,我和妈妈正在准备午饭,就听到传来“快停车”的喊声,电闸打火冒出的一丝火星,顺着棉绒着了起来,一眨眼的功夫,洁白的棉花变得乌黑,近门姑姑由于头发上沾满了棉绒,乌黑的头发变得焦黄,还有一股子难闻的焦糊味,她迅速地从轧花机上跳下来,被眼前的场景吓住了。打那以后,她戴上了工作帽、口罩,只有两只眼露在外面,和其他男工没有区别。出现这样的火灾是第一次,那些工人和赶来帮忙救火的邻居还是有些手忙脚乱,泼水的、拿扫帚扑的,爸爸让大家用土盖上棉垛,幸亏就剩下一堆籽棉,早上盖上土,下午揭开那一层黑黢黢的籽棉,底下还是洁白的一片。

  从那以后,我总爱站在厂房的大门口,虽然墙上写着“严禁烟火”的字样,我还是提醒吸烟的人把烟掐掉,把墙上不会说话的字挪到了我的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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