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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司法考试的考点知识

时间: 俏霞20 分享

  2018年广州的要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不止是要关注考试的时间地点,还要熟悉考试的一些考点知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广州司法考试的考点知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司法考试知识点

  1.〈〈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2.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 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3.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大清律例〉〉

  4.清末修订法律,确定了“参考古今,博稽中外“的修律方针

  5.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组织方面具体化的表现是实行“三三制”原则

  21、西周的王位继承也经过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最后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22、汉朝将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叫做决事比(或比)

  23、太平天国早期纲领性文件是《天朝田亩制度》

  24、使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依法成立的法典是《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5、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司法机关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26、“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的原则在西周作为一种定罪量刑的原则,称作 刑罚世轻世重。

  27、《左传》记载:“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 竹刑”。

  28、三国时期魏律将传统的“具”律改为“ 刑名”,放在篇首。

  29、清末制定的一部单独的民族法典草案叫做《 大清民律草案》。

  30、太平天国早期革命性纲领是 《天朝田亩制度》。

  31.商朝有一种刑罚是将法人晒成肉干,此刑罚叫做脯

  32.西周解除婚姻的七种理由叫做七出(或七去)

  33.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傅别)

  34.首次正式规定“八议”的法典是〈〈魏律〉〉

  35.明朝为了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管交结,在〈〈大明律〉〉里规定了一种罪,叫“奸党(条或罪)”

  36、《荀子·正名》总结商朝的刑事立法,说:“ 刑名从商”。

  37、《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九刑”。

  38、春秋时期郑国邓析作“ 竹刑”。

  39、秦简中关于任官的具体要求规定在“ 《为吏之道》”。

  40、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被称为 比(或决事比)。

  41、商朝有一种肉刑,是断足的刑罚,被称为 剕刑(或刖刑) 。

  42、西周在礼、刑的使用上,贯彻了“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43、目前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是秦朝的《 金布律 》。

  44、汉朝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包括征召和辞举,合称为 征辞 。

  45、元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附会汉律”、“参照唐宋之制”。

  46、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营的制度叫做 禁榷(制度)。

  47、清朝政府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的明显标志是确立了 领事裁判权。

  48、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是《 资政新篇》。

  49、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总成为“ 六法全书”。

  50、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组织方面具体化的表现是实行“ 三三制”原则。

  51.西周初期的土地王有,诸侯不得买卖、处分被分封的土地,这种土地制度叫做田里不鬻.

  52.秦国在秦孝公时,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

  53.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法典是唐律。

  54.中华法系解体的开端是清末立宪。

  55.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组织方面具体化的表现是实行“三三制”原则。

  56、中国古代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的制度叫做“ 官当”。

  57、保存至今的最早、最完整、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大唐六典》。

  58、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重典治乱世”。

  59、清末政府修订法律的指导方针是“参考古今, 博稽中外”。

  60、《中华民国约法》因为是袁世凯授意制定的,所以也叫“ 袁记约法”。

  61.夏朝法律“威侮五行,怠弃三正”选自甘誓

  62.商朝的家庭制度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63.三国时期魏律将具刑改为“刑名”,放在篇首

  64.清末指定的一部单独的民法典叫做大清民律草案

  6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权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

  66、西周土地王有的主要标志是“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67、秦国在秦孝公时,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 律。

  68、《宋刑统》在每篇之下又设 门。

  司法考试的备考办法

  一、主动出击,抓住重点

  在复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不太懂的知识点,这时候,千万不要懒惰,态度一定要积极,争取及时搞清楚。首先要查询相关讲义的相关章节,然后看历年真题的考察形式。然后,把搞懂的知识点在笔记本上做一个简要记录,并在参考书籍做一些标注,以便以后复习和查询。当然,这样复习比较耗时,复习进程也可能比较慢,有时候可能还搞的头晕脑胀,也搞不清楚有些问题(没搞清楚的,一定要做标注,以便将来听课时解决),但是这样可以很好的夯实基础,这样复习一遍将会使“内功”真正达到质的飞跃!

  二、系统强化,扫清盲点

  通过自己复习,可以说把知识的框架已经基本掌握,但是有些知识点,却依然可能没有搞清搞透,这时候,要有目的地对该重点特别关注,听一遍名师讲课,你将会发现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往往会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感觉。这里推荐瑞达的课程。如果有些问题一遍没有听懂,可以先暂停;再听一遍,如果还没有搞懂就再查询相关书籍,直到搞清楚考点为止。当然,有些非重点问题非常难搞懂,这时候,把握到司法考试的水平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所有法学问题都搞懂。

  三、全面梳理考点,建立各学科知识体系

  把常规考点结合知识结构进行总结,总结出每学科知识体系。该阶段要把15科目进行全面深入复习,要实现各个击破。脑海中建立各个科目的知识体系,并且能够熟悉各个章节内在联系;能够全面把握司法考试常规考点,深入理解司法考试难点、疑点;加深对历年真题理解,并且能够举一反三。

  司法考试的内容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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