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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立法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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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立法是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国务院及其部门立法、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那;立法的法律制度是什么呢?立法主体又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法律规定的立法主体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规定的立法主体

  立法主体是立法概念的实践者、是立法决策的主体、是立法原则的遵循者、立法权的行使者。立法主体是各种立法活动参与者的总称,立法主体并非只某个享有立法权的个人,也不是某个组织、机关,它是所有立法活动的具体实施者,是立法权的直接行使者。

  其次,并不是所有享有立法权限的就是立法主体,只享有部分立法权限的不能被称为立法主体。

  立法主体有四类:作为立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作为立法主体的其他社会组织、作为立法主体的主权享有者、作为立法者个人的立法主体。这四类主体由每一个经过国家精心挑选的个人组成,他们遵守法律并能认清事物发展的规律,是为立法活动而选出的精英人物,作为立法主体的组成正确的行使着法律文件的制定权、修改权、解释权、废止权、撤销权等实体性质权利。他们的权利一般是来源于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明文规定,或部分立法主体的授权。

  立法主体具有的特点

  1、权力划分明确

  各主体的立法权力不同,针对不同主体进行了划分,互不侵犯 2、范围广

  权力行使的范围广 3、制度严格

  各立法主体权限、制度规定严格 4、多层次

  各级、各机构行使不同的立法权

  法律规定的立法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以及于中国全部主权范围的规范性法文件活动的总称。

  全国人大立法是中国的国家立法,是中国的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它在中国立法体制中,以具有最高性、根本性、完整性和独立性为其显著特征。

  一 全国人大立法具有最高性

  其一,全国人大是国家机构体系中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同西方不同,中国的国家机构是一个塔形体系。人大在这个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是这个体系的中心,政府和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人大与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西方国家议会与政府和司法机构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的关系,它们不是处于大体平行的地位。

  其二,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包括立宪权、法律制定和变动权、立法监督权等。这些立法权是立法权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是国家立法权的首要组成部分。其三,全国人大产生的宪法和法律,在中国主权范围内具有一体遵循的效力,在整个法的体系和法的渊源中居于最高地位,也最为重要。

  二 全国人大立法具有根本性

  其一,全国人大立法,在内容上调整的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解决的是特别重要的问题;在形式上是产生国家根本法宪法、基本法律和其他重要法律。

  其二,全国人大立法是立法体制的核心,其他立法一般要以它为依据或不能与它相抵触。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国家立法权外,其他立法权或是为贯彻由它产生的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文件所行使,或是为补充它的不足以解决它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而行使。

  三 全国人大立法最具完整性

  其一,全国人大对它所立的法,既有完整的制定权和修改、补充、废止权,也有提案、审议、表决和决定公布权。

  其二,全国人大既有权立法,也有权监督整个国家的立法活动是否合宪、违宪。

  其三,全国人大既有权自己立法,也有权授权其他国家机关立法。其四,全国人大立法,内容广泛完整,无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还是经济法、教科文卫法、劳动法和社会福利法、军事法,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部门法,全国人大都可以立法;法的体系中的各个部门法,都需要由全国人大制定一个、数个以至若干个基本法律作为基础、骨干。其他立法则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这种高度的完整性。

  四 全国人大立法最具独立性

  其一,由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居于最高地位,它所立的法不存在不得与其他法相抵触的问题,不存在被其他国家机关撤销的问题,也不需要报其他国家机关批准或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可以补充和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但行使这一职权,在时间、外延和内涵三个方面都受到限制,并且补充和修改是通过作出修改决定进行的,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国家主席可以公布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但宪法规定这种公布要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来进行。国家主席无权独立决定是否公布法律,如果国家主席违背全国人大的决定而不公布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便违反了宪法,要负违宪责任,全国人大亦有权对其予以罢免。有的地方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对全国人大的法律可以变通执行,但变通都附有限制条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可以与全国人大的法律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所以合法,是因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并且这种不一致的存在也附有限制条件。

  其二,由于全国人大的国家立法权最具完整性,它的行使可以由全国人大独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在某些方面参与全国人大的立法活动,如每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会议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但全国人大的每项立法权的行使都须通过全国人大会议的审议、表决这种关键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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