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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律师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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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戒制度是律师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对违反律师管理制度的律师的一种惩罚方式,通常用这种制度去监督律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律师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律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09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2017年律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一、思想方面:保持航向,勇往直前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求真务实、浩气凛然。在律师执业工作中,贯彻党的新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利益至上、法律至上、人民利 益至上,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通过自己的介入,促成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带领本所律师精诚团结、守法自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不断推进本所的业务开展、文化建设、战略推进,在实现本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将本所的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014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多宗各类案件,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承担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做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

  二、业务方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1、认真执业,恪尽职守。一年来,办理民事案件、刑事代理(辩护)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都得以极大提升,积极拓展顾问单位业务,现本所已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与此同时办案方式也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 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不论是非诉讼业务,还是做企业法律顾问,或调处社会纠纷矛盾,都尽职尽责。过去的一年里,回顾自己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办理各类法律业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做律师业务,收费多少并不能成为我工作业绩的标准,而当事人满意,才是我心中最大的快乐。2、与时俱进,拓展新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形式的变幻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领域,我所在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知识产权部作为本所的特色部门,在2014年取得较大发展。我所代理的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为顾问单位解决商标权纠纷,制定商标战略,为企业的商标权保护和品牌的形成提供了优质服务。3、热心公益,全心系百姓。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自觉关注社会,热衷于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积极的参加区局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做好普法宣传。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带领本所律师团队,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执业律师半年工作总结样本

  三、奖惩情况:不忘荣誉,激励前行2015年不仅是我个人取得极大进步的一年,也是*律师事务所极不平凡的一年,开始创造辉煌的一年。我带领本所律师积极开展业务,秉承本所一贯的团队合作精神,取得了累累硕果。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5年,我所被评为*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三家律所中,我所名列第一。我作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发言。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通过对2014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我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协同本所优秀的律师团队,为泉城乃至本省经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7年律师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把当代诗人贾岛的这首诗用在正踌躇满志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身上,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的我们,真的还需要花“十年磨剑”的功夫吗?笔者认为是的,作为一名刚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来说,不将律师职业作为毕生的理想,没有长时间不断地忍耐和积累的精神,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中脱颖而出。

  当我们还沉浸在电视剧中描写的律师形象或者社会上种种对律师的传说之中,认为律师必定坐拥香车豪宅,潇洒自由;认为律师是追求法律正义的勇士等等。

  然而现实生活中,律师的生活和工作并非如此。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28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广东省的调查结果是,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20%处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重庆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1000元。律师行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现实是,律师也并不像电视剧中描写的那样潇洒风光。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仅仅是一个民间人士。周旋于各种机构及人员中间,律师们总是如履薄冰,举步艰难。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成商人,两方面的冲突时刻在煎熬着他们。由天使变成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磨好自己手上的剑,如何面对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呢?笔者在做了各方面收集后,总结出如下观点:

  首先,青年律师应当正确对待收入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青年律师应当理解与资深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家中,挣钱最多的不会是爷爷,也不会是孙子,肯定是父母,以后孙子会取代父母的地位,同样,孙子的地位以后也会被孙子的子女所取代。律师业也这么一代一代地走过来。经过多年的堆积资深律师成了中坚,很多业务可能都盯着资深律师而来的,但十年后,应该就是盯着青年律师而来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青年律师是不是有这份雄心和力量,来取得客户的信任。所以,钱对于青年律师的确是不容回避的严峻问题,但应该客观和辨证地看待。单纯的提成制会毁了律师业,因为它会让律师过度商业化,变得没有理想,只向往金钱,致使有经验的律师不去培养后人,不去赡养前辈,而只顾着挣钱。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良性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青年律师来说,在积累经验、能力、人脉的阶段,最应该坚持的应是“忠诚”二字,既包括对自己的团队的忠诚,也包括对客户的忠诚。具备了忠诚,才能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合作,才能逐步取得客户的信任,把事情做好,不能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情。

  其次,青年律师如何处理在面对专业化时的矛盾。

  从专业化的必要性来看,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对一个事务所来说,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大,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什么业务都做,就很有可能什么业务都做不精,就不可能提供深层次的有价值服务。对一个律师来讲,如果什么都做,时间长了就会困惑,面上谈起来好象都懂一点,但实际上却没一个方面是很精的或者说做得很深,这对日后成为成功律师是一种阻碍。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职业性质也要求我们对某一方面法律法规、实务操作了如指掌,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去见客户,给你客户提供意见,或者帮助他做一些事情,否则就是外科医生动手术,一刀下去却对后果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风险就可想而知。但是,专业化是受到法律服务市场大环境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定位的小环境限制的,也是受到律师个人能力、爱好限制的,我们一方面应该主动追求专业化,但另一方面也绝不应不顾客观实际地盲目追求专业化。

  我们律师也一样,必须在前辈的指点下才可能去思考总结,才会发觉思维是否严密、是否缺陷。国外,年轻律师入行前均会经历一个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半年、一年甚至更长,但我们还做不到。所以,我们现有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梯队培养模式,现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师父带徒弟。当然,每个师父水平会有高低,每个师父的心态和侧重点会有区别,每个年轻律师的领悟能力也会有区别,这对年轻律师的发展速度有很大的影响。我认为关键是,跟着师父走,但不能受师父局限,一定要有相对独立性。因为完成系统的学习和提高,还得靠自己,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关键。而相比师父的传、帮、带,依托一个更强有力的团队作为腾飞的平台,对年轻律师来说应该要更理想,更是一条发展的捷径,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即使在事务所里旁听其他律师讨论案件,也要比自己冥思苦想要更容易碰撞出思维的火花。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起系统的人才梯队培养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人才培养的流水线制度,即:在总结和归纳科学的培养方法的基础上,将人才培养制度化和科学化,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培养的青年律师,都能按照统一、规范、科学和高效的方式对诉讼和非诉讼事务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各带各的徒弟,十个手指不一样长”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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