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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观调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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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是由人治逐步过渡到法治,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领域实现依法治国。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法治观调查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法治观调查总结篇一

一、以宪法为基础的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础

国家的法律体系是有层次的,根据立法机关的层次及其法律效力的大小,我国完备的法律体系由高到低分为五个层次,即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下位法无效。相应地,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按照层次也划分为宪法、教育基本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等几个层级。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我国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该法无效,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程序上,宪法的制定比其他_切法律都要严格。我国1954年的宪法由毛泽东主席任制宪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此后,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另外,宪法的通过和批准要严于其他法律。一般法律需要半数以上通过即可生效,而宪法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宪法规定的是最根本、最重要内容,因此,宪法条款的原则性较强。党的以来,党中央十分强调宪法的权威性,规定了宪法曰和公务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制度,目的是培养国民对宪法的敬畏心。

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二)教育基本法

教育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该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教育基本法对政府、社会、学校、师生等的权力和义务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第九章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学校、学校行政机关及教师违法的法律责任。对教师的要求集中在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章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待遇、考评、奖惩及法律责任。

(三)教育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我国的教育法律很多,如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

(四)教育行政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教育基本法、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_般有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等三种。教育行政法规十分具体,规定了教育活动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大学生法治观调查总结篇二

针对高等教育的法治化发展,近些年,我国施行了许多重大举措,并已有30余所高校完成大学章程的制定,为推动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支撑。

大学章程凝练了学校的办学传统、精神品格和大学使命;优化了治理结构,划分了举办者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了校院两级管理体系下学校与学院的关系,加强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体系建设,为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自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实践。依法治校是学校依法行政、依法平衡多种利益、依法实施对权力的限定和保障,依法保证学校平稳有序运行。

法治思维是高校依法治校的思想基础。法治思维是以法律作为辨别事物是非的准绳,将法律运用到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是国家执政者、公共权力掌握者治事办事的一种思维方式。就高校而言,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有利于其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法治思维的提升首先要从高校的领导干部中提倡。领导干部是高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主要制定者与率先执行者,起到示范作用,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对化解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矛盾,维护学校安定合理的有序秩序,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有着重要的作用。高校是教书育人,培养创新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领导要拒绝“拍脑袋”决策,学校要遵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样一种工作机制,在法治的轨道上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效地开展。在高校,领导不仅是干部要明确管理职责,又是师长需发挥教育职能,身为正范,高校领导以法治思维治事,更有利于广大学生加强对法律的认知,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治校的规范前提。高校是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的高等教育组织,培育的对象是学生,主要任务是科学研究,以学科的分类为运行机制,涉及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以至就业单位等多方利益群体。尊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确立现代的大学制度,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特别是制定符合高校特点的法治章程,是实现大学民主之治、科学之治的关键所在。设法治章程,需要明确科研与教学、教师与学生、院系与学校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高校承担着科学研究与塑造学生的双重任务,二者不可偏颇,科研任务的良好完成有利于增进学生的学识和能力,而加大对学生的培养,教学的功能作用不可忽视,最终也是为科研进步而服务。教师与学生都是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相长,师生和谐,二者是统一融合的关系。院系是学校的组成部分,同时又由于各自学科研究的特点而相对独立。设置法治章程,并照章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明确高校权责、平衡师生权益关系、规范大学内部机构设置有重大意义。

法治管理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管理体制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组成方式,一个合理有序的有机管理体系能以协调与恰当管理方法实现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实行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创新与保障,对于高校设置法治管理机制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高校的管理要充分体现现代的法治精神,用法治的方法办事。首先加强对高校人员的政治素养考核。作为高校的领导干部,要保证自身的清正廉洁,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在规定范围的面积内办公、合理配备并使用公车、保证科研经费的正确使用、坚决杜绝学术作假抄袭等一系列现象,把是否有违法记录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对于触犯法律的领导,一律实行严惩严办,绝不姑息。显著的科研业绩必须在求真务实的钻研基础上,因此高校应设置周密的科研审核体系,严把专利、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与独创性,将成果的质量而非数量的考评居于首要位置。其次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品德教育,一名卓越的高校教师,仅仅完成学术任务是不够的,教师承担着明德育人的重担,对一名教师的评价是要综合性的、立体的多方位的,因此教师是否遵纪守法,师德是否高尚应成为为人师表的首要品质,考核不达标者要退出教师队伍。

民主监督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力量源泉。营造公开与透明的领导与决策体系,规范权力的运行与监管机制,让学校的各项事务在阳光下合法并合理的开展。高校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处于高校的领导核心,统领学校的全局,涉及高校改革稳定、发展的大事,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分别执行,切忌一人独揽大权,认真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同时特别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对高校决策的参与和知情的权利。高校的职工代表大会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工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的有效路径。夯实高校依法治校的群体基础,集中群众建校治校的建议方针,增强高校职工的主体和民主意识,有效避免了决策的偏颇和利益的失衡。健全的民主监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了高校领导行政职权的规范行使,又为广大教师提供了献计献策的有效平台。

大学生法治观调查总结篇三

依法治校是高校管理变革的必然趋势,是高校管理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的必由之路。同时,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客观需要,更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当前高校法治观念与依法管理意识还较为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与措施尚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未成为高校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教育方针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制约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和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如何解除高校依法治校中的难点,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树立法治理念是依法治校的现实基础。作为高校师生,应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树立法治理念,首先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师生要在灵魂深处,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其次是自觉守法。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人格与精神层面的自由和尊严。再次是高校管理者要严格执法。作为高校管理者,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大学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办学治校,坚持公平正义与合法合理理念,妥善处理好涉及师生员工现实利益的诸多焦点热点问题。最后,高校对校园内的违规违纪案件要依法裁定,在此过程中,要避免人为因素和违规操作,防止公权力的滥用。

健全法治机制是依法治校的有力保障。遵循大学章程,健全高校决策、审议咨询、指挥执行、监督保障机制,是新时期高校依法治校的当务之急。在健全决策机制中,要厘清重大事项决策、行政事务决策、学术事务决策和一般事务决策之间的区别。高校管理层要清晰地认识到,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机制中,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党委全委会、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管理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校务会议对学校行政事项进行决策。在健全审议咨询机制时,应实行重大问题审议咨询制度。而学术委员会应对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规划等进行审议。在健全指挥执行机制时,要做到合理定编,因岗定责,按责定酬,按章办事。在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时,要根据法律法规及各高校的大学章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对各种权力加以规范和约束。所有这些,关系到高校的稳定与和谐发展,高校要支持并保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法行使纪律检察权和监督权。

优化治理结构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前提。当前必须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其治理机制之优化,首先是理顺管理职能,实现内设结构均衡化。根据“谁主导、谁参与”的原则,在大学章程中予以具体明确,使各种公权力的行使有章可依。其次是恪守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主要是指校院机关、处室发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以学校名义作出的各种决议决策,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没有公信力可言。再次是坚持信息公开。依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需要师生员工知晓并执行的校规校纪等信息都要公开,但凡牵涉到师生利益的决议规则,在制定和执行中,高校管理层应当充分调查研究,通过教代会、学代会等途径,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公正、合理。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是依法治校的关键举措。高校管理中的各种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考量着高校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概而言之,高校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一般制度和具体制度三种类型。而衡量大学制度的质量高低,主要体现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并反映高等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行性。高校提高制度建设之质量,要结合高校现状,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定各项制度。而师生参与程度,则是衡量制度建设质量的关键。目前,高校应该在制度建设中“啃骨头”:首先是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制度能充分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诉求;其次是专家教授审议咨询制度、争议纠纷处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等等。

培育法治文化是依法治校的内在需要。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对人的影响是无形而深远的。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高校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对于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自觉遵纪守法具有现实意义。高校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要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同时还要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从而为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夯实基础。要分层次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如高校两级党委中心组要围绕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行集中专题学习研讨。对于高校师生员工,除了宣讲法律知识之外,要以“宪法日”为契机,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法制主题文艺创作与汇演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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