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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党课讲稿_廉洁自律专题党课讲稿(4)

时间: 钟敏785 分享

  因此,依靠权力反腐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权力能反腐,但权力也能生腐,用一种权力反对另一种权力,在一种权力被遏制的同时,就意味着另一种权力得以扩张,另一种权力腐败的危险性也在悄悄增长。权力推动反腐的弱点在于随意性大,反腐需要依靠领导者的主观意志和积极性,一旦领导者本身的权力性质发生异化,尤其是“一把手”自己变成腐败分子,就不可能做到真正反腐。纪检、反贪、检察等部门是反腐的专职机构,同样有腐败的案列。如:前几年查处的省部级高官中,就有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可以说,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的可能,因此靠权力抵制腐败还不是根治腐败的根本方法。

  4.网络反腐。五年前,网络反腐一炮打响,成为全国首创的反腐新模式备受各界关注。“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这是原株洲市委、纪委书记杨平对网络监督快捷的一句精彩解读。20XX年5月14日,时任株洲市委、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红网株洲论坛上实名注册,公布自己的职务和反腐目的,接受网络举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杨平被媒体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

  之后,杨平的个人行为上升成了株洲市纪委的集体行动。同年8月13日,株洲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在湖南红网株洲论坛上建立了面向社会公开的“网络反腐中心”。株洲市实施网络反腐后,受理了第一件网络举报件。20XX年10月30日,茶陵县平水镇小水村村委会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全村的党员干部使用村集体资金半公费外出旅游,村民们意见纷纷。

  在株洲市某单位上班的网友“茶陵笑笑生”受村民之托,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网上向株洲市纪委发贴举报了此事。帖子发出两天后,株洲市纪委就将举报内容转给茶陵县纪委查处。两个多月后,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察局在网上公布了此事的查处情况。此事虽小,却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一个举报村干部的材料,能通过网络两天内就直呈市纪委领导案头,确实出乎意料”。事后,当地一些村民甚至经常跑到网吧学习上网发帖,在他们眼里,这是一个敢于替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近年来,网络监督正以其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为网民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乃至政治生活,提供了崭新、广阔的平台。据某网站民调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然而,网络监督又常常卷入争议的漩涡。侵犯隐私权、虚假信息、扭曲夸大等种种问题一直备受诟病。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如何完善网络监督这一民主政治的新形式,使其能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运行,是今后反腐倡廉实践中需要充分重视和积极引导的重要问题。

  三、环保系统当前发生腐败问题的现状和特点

  (一)当前腐败案件现状

  反腐败,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当前环保领域成为腐败的高发领域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12月,全国环保系统有563人被立案查处,且案件数和涉案人数逐年上升。如20XX年,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比20XX年增长8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比20XX年增长216%。这充分显示:环保腐败案件数量在增加,大案在增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智能化”,隐蔽性越来越强。环保已经成为了发生腐败案件的高发领域。

  (二)发生案件的特点

  第一、权力的滥用是腐败的最大祸源。从近几年环保系统发生腐败案件本质看,受贿、贪污、挪用案件居多,这些违法违纪者以部门负责人、业务主办和财务人员居多。因此,权力滥用,权力金钱化,以权谋私是此类案件的基本特征。如:湖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安健案,温州市原环保局局长叶钢炼案等。

  第二、无视法纪,违章办事。当前一些企业主为了逃避或减轻环保监督和处罚,大肆行贿,拉拢腐蚀环保干部。使一些干部违反规定审批、出假监测报告、随意减免排污费或协商收费等。导致个别干部无视法纪,贪图钱财,接受企业受贿。如:贵州省清镇市原环保局局长杨贵斌案,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站长黄源案等。

  第三、发案集中,窝案频发,是当前发生腐败的案件又一特征之一。而环保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环评、固废、财务、人事、污控重点岗位,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已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且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明显增多,部门集体参与违法犯罪。如:湖南浏阳环保腐败案中,环评单位将环评项目收费金额的35%以“协作费”名义返还给浏阳市环保局,这些费用也被贪腐者部分侵吞,此案共立案查处12名党员领导干部。

  (三)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及危害

  只要是权力机关,都易发生腐败行为。经调查分析,环保系统在行政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执法、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等环节则是腐败的易发地。

  1.滋生腐败的主要环节

  (1)项目管理。随着环境保护力度日益加大,建设项目审批前置,实施“一票否决”,项目审批、验收往往是同一科室负责,在机制上就存在漏洞,也就易滋生腐败。导致个别人用这种“特权”借机吃、拿、卡、要,甚至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另外,评估机构存在“包办”环评评审、审批等内容,也易滋生腐败的发生。

  (2)排污许可证管理。目前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控制形势严峻,在日常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中,业主为取得排污权,贿赂环保干部,导致环保干部违反规定,随意发证或违规发证等。

  (3)环保行政执法。由于企业环境管理很不规范,存在偷排漏排、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排污行为。企业为了逃避处罚,行贿执法人员,个别现场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发现后大事划小(提出较低额度的处罚金额)或隐瞒违法行为(不提出处罚意见),接受企业受贿,导致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到位不履的现象时有发生。

  (4)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业主为了减轻处罚或不受处罚,向环保工作人员行贿。致使环保人员对提出的违法处罚案件的处理上不按程序处理,或在处理中有失公平,不按规定随意大幅度降低处罚种类或处罚金额额度。

  (5)排污费征收。业主为了降低成本,少缴排污费,向环保工作人员行贿。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员不如实核定排费量或不依据排污量协商收费以及随意减免排污费等。

  (6)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报告作为认定企事业单位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企事业单位有可能为获得达标排放的依据而贿赂环境监测干部或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为企业出具监测假报告。

  2.腐败案件的危害

  环保系统腐败问题造成的危害可谓损失惨重,危害极大。首先,给国家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阳宗海砷污染事件造成上亿方水体受污染,周边上万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影响,当地旅游产业受到致命打击。其次,影响环保形象。宁波市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在当地产生恶劣的影响。第三,导致执法难、难执法,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四)腐败问题的原因

  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样,腐败也有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原因,将腐败消灭在萌芽中。我们认为有其客观和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

  腐败问题滋生和蔓延主要与社会风气、教育、制度、监督等因素有关。

  (1)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环境决定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当前社会上不良风气盛行,对国家干部的吃吃喝喝、贪图享乐等不良习气不以为然,且攀比心态致使一些环保干部心理失衡,从而渴求通过手中权力换取金钱上的补偿。

  (2)法律法规不完善。权力腐败之所以能产生并迅速发展,与政策、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是密不可分的。腐败分子就是善于寻找政策漏洞,只要政策本身具有这样那样的漏洞,权力腐败就会很快地渗透进去,在其中开始滋生和发展,并很快形成规模。特别是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3)思想教育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价值取向偏移,消极腐朽的东西滋长。

  (4)制度落实不到位。各项制度执行不力,特别是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纸上写的多,嘴上说的多,墙上挂的多,认真落实少。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5)监督不到位。环保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局外人很难了解,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内部监督机制虽有,但不健全或监督不到位。

  (6)查处不力。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或只有兼职人员,特别是区县级环保部门大多没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致使在查处案件,了解、收集情况等人手不足,查处力度不大,使一些腐败分子侥幸逃过打击,容易造成“不腐白不腐,腐了也白腐”的现象,滋生新的腐败。

  2.主观原因

  环保系统腐败问题的发生主要与环保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关。

  (1)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价值取向偏离。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少数环保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滑坡,单纯强调工作的艰苦性,忘记了应尽的责任,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味追求享受,偏离了一个合格环保干部的轨道。

  (2)侥幸心理和盲从心理。客观上的打击不力,造成个别腐败分子逃过一劫,使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产生错觉,觉得有人腐败也没有事,自己不做太吃亏,盲目跟从。同时,个别人自认为腐败手段高明,做得天衣无缝,抱有侥幸心理。

  (3)特权思想和利益驱动。由于环境执法还不很规范,环保人员不足又使环保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极少数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自己的特权。同时,个别单位受利益驱动,钻法律空子,重罪轻处,形成集体腐败。

  四、制度反腐是预防环保系统腐败的根本对策

  通过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应从以下几方面去解决:

  一、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用规章制度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一是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环保行政审批、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的监管力度,保证各项权力正确运行和使用。

  二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个环节严格的责任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应当特别重视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只是预防腐败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

  三是实行权力合理配置和监督。过度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滋生贪污贿赂的肥沃土壤,也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因此,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要采取分权原则,如在项目环保审批、验收要做到“审”、“验”分开,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才能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四是建立干部轮岗制度,并实施干部交流。通过干部轮岗交流,既可以加强干部培养,也可保护干部,可以有效预防腐败问题。五是保证必要的环保工作经费。虽然目前达不到“高薪养廉”,但需要保证环保工作经费,如果环保执法者没有经费找其他出路,就会直接导致或诱导腐败问题发生。

  二、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学习,努力提高环保人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信念,身体力行;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当人民公仆,不为名利所动,不为金钱所诱,严以律已、勤政廉政,真正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奉公守法,荣辱不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在诱惑面前不低头,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当一名反腐败斗争的先锋。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深刻理解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受贿罪?同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活动,以便了解构成职务犯罪要件,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必须端正公职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整体素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

  三是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切忌侥幸心理。现实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有,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者,都是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产生不平衡,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

  三、打防结合,严厉惩处,增强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在实际工作中,仅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并不是万能的,要想取得预防腐败的最终效果,还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与司法机关要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始终保持强大的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发挥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职能优势,对违纪行为严格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通过对环保系统易发腐败环节及预防对策的分析和归纳,可以看出,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这些腐败案件的特点、发生原因,并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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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党课讲稿_廉洁自律专题党课讲稿(4)

因此,依靠权力反腐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权力能反腐,但权力也能生腐,用一种权力反对另一种权力,在一种权力被遏制的同时,就意味着另一种权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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