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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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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发生股权转移的一方通常会发出公告。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公告范文

  清远市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兹有清远市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公司”)属五股东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现五股东决定将清远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目前转让工作已开展。

  现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与清远公司存在债权债务、担保、贷款,以及资金、账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在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向清远公司申报债权或提出债权担保。

  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6月11日截止。

  联系电话:13737400222

  清远市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股权转让公告范文二

  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将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设公司”)56.651%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44717.59万元。该项目已于2016年11月1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正式披露。

  中航建设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金5010万元,主要从事民航机场场道、目视助航灯光、民航空管及航站楼弱电、机电安装等业务。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机场建设专业工程资质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并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民航机场建设领域所有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承担机场飞行区工程总承包、航站区工程及附属设施总承包的施工能力,拥有机场工程各种专业机械设备和试验室仪器,具备在不停航条件下完成机场专业施工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中航建设公司遵循“立足首都机场集团,面向全民航”、“立足民航、面向社会”的发展方针,在竞争中寻求发展、壮大。公司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荣获了银行AAA级信用等级,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评定为守信企业。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奥运工程的施工建设任务。公司参建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专机、公务机坪迁建工程荣获2007年度国家银质奖,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诚信参建单位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非民航专业安装工程荣获2008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工程获得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及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武汉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机电工程获得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西藏拉萨贡嘎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工程的竣工,改写了拉萨贡嘎机场开航43年没有助航灯光的历史,为维护西藏地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受到中国民航局的通报表彰。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哈尔滨、通辽、海拉尔、长春、沈阳、首都北京、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包头、西安、拉萨、玉树、青岛、烟台、南京、杭州、宁波、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桂林、丽江、西双版纳、贵阳、重庆、广州、深圳及三亚等几十个大中型机场的多专业的建设施工任务,进入了苏丹、多哥、安哥拉等国外市场。

  股权转让公告范文三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_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_”)16.67%股权转让给北京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科技”)。本次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投资额+合理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签署了《关于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对河北_投资99,304万元,其中30,000万元用于对河北_增资,持有50%股权相对控股,并提供69,304万元建设资金借款。在原增资协议基础上,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拟增资河北_30,000万元中的20,000万元转让给协议主体之一_科技,该部分33.33%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也由其履行;原协议拟提供的建设资金由河北_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自行解决。(上述交易请详见公司2016-091、2016-093和2016-128号公告)。认缴出资后公司持有河北_16.67%的股权,_科技持有河北_82.33%的股权,邹晓丹持有河北_1%的股权。

  为进一步深化转型,对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清理,盘活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河北_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股东_科技签署《关于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河北_16.67%的股权转让给_科技,股权转让价款为“投资额+合理收益”。河北_召开了股东会,同意公司与_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16.67%的股权转让给_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北_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法人代表人:

  注册资本:28,334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仪器仪表、工艺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及其技术开发;电力设备、钒液流电池的设计、销售及其技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底,_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45.21万元,负债总额9,692.7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252.45万元,资产负债率27.74%;2016年度_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678.56万元,净利润62.27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系

  _科技与公司的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的关系,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河北_16.67%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南环中路(阿克旗乡政府向西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胡建辉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力、热力的生产、运营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供应及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开发、工程设计及施工;储能电站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除外);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河北_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暂无主营业务收入,2016年营业收入14.15万元为零星其他业务收入。

  四、股权转让的注意内容

  公司与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_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股权转让

  出让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16.6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按照以下约定的对价受让该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价款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8%×(2016年11月10日起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天数)/365天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以受让方实际支付股权价款的日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受让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各方按照目标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共同办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可抗力及行政机关原因除外)。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它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受让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若款项延迟支付,每延迟一天,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30天,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股权还原到转让前状态,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生效日期

  自各方签字或盖章、转让方有权机构批准(如有)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河北_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_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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