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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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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成立子公司的议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范文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 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xx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TC94XH

  3、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 昆山市陆家镇华夏路99号1号房

  5、法定代表人: 何宇

  6、注册资本: 20, 000万元

  7、成立日期: 2016年8月 30 日

  8、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通信系

  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拟投资设立公司 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3、注册资金: 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 4,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 16,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80%。

  4、 注册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5、 拟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 : 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

  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四、 本次对外投资的 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天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北部地区的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顺利,公司产品的市场占用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11 月 28 日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范文二

  一、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以下原因:

  1、公司与Advanced Explorations Inc.(下称“AEI”)于20xx年10月28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认购AEI发行的500万加元零息可转换债券。

  2、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商务部对国内公司投资境外公司的相关规定均为对直接持股方式的规定,没有关于认购可转债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法按程序予以批准。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履行《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关于境外投资的政府许可。

  二、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

  1、公司在香港注册一家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铸管香港”)。

  2、铸管香港作为《协议书》的履约主体,由该公司承担《协议书》所约定应由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3、铸管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铸管香港注册资本为3850万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铸管香港设董事会,由二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长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铸管香港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自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

  3、铸管香港重大经营事务由其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

  (三)公司业务

  铸管香港作为公司对外投资与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平台,主要从事如下业务。

  1、认购AEI公司发行可转债,持有和运营所持AEI股票。

  2、对外投资,委派董事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

  3、有关矿石产品的购销贸易。

  4、有关球墨铸铁管、钢铁制品、钢格板、钢管等金属产品的购销贸易。

  5、董事会决定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铸管香港的其他管理安排,根据该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铸管香港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将加快推进AEI公司相关铁矿石项目的进展工作,并以此为平台,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实现本公司业务向上游产业延伸,完善钢铁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张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进而提升公司钢铁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一月七日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范文三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为发起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和其他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的出资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公司”)。

  金租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根据外部合作出资股东落实情况,可分期注资。铁建重工和天瑞公司分别持有金租公司30%股权和20%股权,公司合计持有金租公司50%股权。上述事项需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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