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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会议讲话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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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在专项监察上狠下功夫。专项监察,既是一个工作抓手,更是一种倒逼机制,倒逼民生监督组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倒逼乡(镇)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今年来,我们在“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院务监督委员会、校务监督委员会、家长监督委员会、义务监员、驻村干部5种监督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新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及收费情况、学生资助金额监管情况等三项专项监察,发现了一批问题,处理了一批人,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各民生监督组要认认真真落实好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就专项监察工作作出的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特色,深入发现问题,确保取得明显实效。要注重专项监察成果运用,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对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要严肃问责。

  二是在查办案件上狠下功夫。不查办案件,就不能体现民生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特色;不查办案件,就不足以刹风整纪,有效回应群众期盼。今年来,我县把案件查办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的龙头,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各民生监督组要继续稳扎稳打,把查办案件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静下心、沉住气,充分运用专项监察、走访了解、信访受理等有效途径,主动发现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判收集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全年工作在全市排名中保二增一。下一步我们要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既发挥案件查办对于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又让群众看到民生监督组的工作成效,提高对民生监督组的信任度。

  三是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紧制度的笼子。目前就民生监督工作我县建立了项目资金双备案制、清单监督制、定期通报制、一案三报告制、严格责任追究制等五种工作机制,为各民生监督组提供了重要遵循,下一步,我们要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旧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作用。

  第二,狠抓纠正“四风”工作。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必须持续加大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重点问题整治,把隐形“四风”问题揪出来,用好责任追究“利器”,发挥查处的震慑和遏制作用,着力营造“不敢”、“知止”氛围。

  一是重点突出落实作风建设监督。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对象,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公款旅游、收受节礼等顶风违纪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那些踩“红线”的人、搞不正之风的人敬畏纪律、敬畏规矩。要紧盯穿上“隐形衣”、钻进“青纱帐”的“四风”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改进监督方式,让隐形“四风”无处遁形。要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下一步要在作风督查方面更加注重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督查效果,把作风督查做深、做细、做实,特别是要加大对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的通报曝光及处理力度。

  二是重点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按照中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源头预防、表率示范等方面,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在全面约谈的基础上,督促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党组织,逐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重点突出部门监管履职监督。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把工作监督的重点转到对监管者的监督上,减少对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要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是否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是否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是否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政治纪律方面开展监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是否包庇纵容、姑息迁就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是否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越权批办、催办、干预案件处理或泄露工作中的秘密,是否在上班时间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和炒股等工作纪律方面开展监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是否利用执纪执法工作便利接受财物、宴请、娱乐消费和其他好处,是否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是否参与赌博或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和接受不健康的陪侍服务等廉政纪律方面开展监督。

  第三,狠抓纪律审查工作。

  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任务,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按照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是加大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大与执法、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规范审查方式,以“零差错”标准提升办案质量。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提升初核转立案率。着眼快查快结,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强化审理把关,按季度对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增强纪律审查透明度,对党员干部进行宣布处分时,同时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

  三是严格审查纪律,以“零事故”要求确保办案安全。把依纪依法审查作为铁的纪律。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题分析、专项督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防止隐瞒线索、以案谋私。加强对执纪审查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格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适时开展办案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狠抓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

  这项工作要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委办公室印发《侗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玉党办发〔2015〕23号文件),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全面完成我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奠定基础,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工作,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从严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今年尤其是要突出问责,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追究情形和程序。坚持“一案双查”,对违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二是强化上级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为主”。认真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报告为主”的要求,探索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防止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进一步扎好问题线索管理的口袋,防止线索失控、失管、案源流失。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明确上级纪委和同级组织部门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三是强化派驻统管,全面落实“两个覆盖”。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实现县纪委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做勤廉干净之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勇当“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妥协、不犹豫、不退缩;绝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当“泥水匠”,东搅西拌和稀泥,当老好人。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勤廉干净的表率,坚决防止“灯下黑”。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是一个人进步的阶梯。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重学好学,不仅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还要学习纪检监察有关政策和法纪规章,学习经济、法律、金融、科技等方面知识,学习历史和哲学等,坚持在学习中感悟人生、提升境界,在学习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在学习中把握规律、探求真理,使自己变得更加充实、更加睿智。二是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为官先做人,做人先修德。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只有重视修炼道德操守,提升从政道德境界,才能修身自律、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一定要在塑造健康的人格和优良的品行上下功夫,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奋发向上的社会正能量。三是正确看待权力名利。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情况下决不能公私不分、以私废公,甚至放纵权力、徇私枉法,形成正确的政商关系、同志关系和干群关系。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脑子里时刻要有一盏“红绿灯”,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存敬畏之心。正人先正己,廉政要廉家。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同志们,我们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树起来,把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举措立起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始终保持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严三实会议讲话稿(三):

  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今天召开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的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共同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同时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和作风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四风”突出问题,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下面,我讲三点。

  一、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一)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今年3月,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他指出:焦裕禄同志是县委书记的榜样,也是全党的榜样,他虽然离开我们50年了,但他的事迹永远为人们传颂,他的精神同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等革命传统和伟大精神一样,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永远向他学习。他用自己的生命和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与焦裕禄精神是高度契合的,我们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要特别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要组织党员、干部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自己,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向焦裕禄同志看齐,从今天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同志、对待亲属、对待自己,像焦裕禄同志那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牢记“三严三实”要求

  今年3月9日,在全国“两会”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三严三实”,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从以前扎紧制度藩篱,到现在自我约束成为习惯、变成自律自觉。可以看出,作风建设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赛跑。“三严三实”的提出,让作风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强调自律,更强调他律;强调制度约束,更强调价值引领。作为领导干部中的一员,要主动加强自我修为,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积极的去追求修身的更高境界。

  “要我做”,是以外在的方式给人的一种规定,缺乏主动性,人的懒惰本性就会激发出来。一年以来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禁令频出,成为在领导干部头上的一道道紧箍咒,除“四风”、树新风之效捷报频传。然而,制度再密集,不去执行就是一纸空文,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走样,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如果我党的每个人都处于这种“要我做”的状态,作风建设不仅永远在路上,有时还会走退路。他律是低境界,只是不违反制度规定和相关约束;自律是较高境界,会清醒地认识到不可为之事,不突破底线,不闯红线;自觉是高境界,能在自律的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自觉律他。“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就是强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彻底抛弃“要我做”的心态和状态。

  “我要做”,是内心的一种自我服从,是实现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一种成就感、荣誉感,是跟自己感受、愿望、利益等密切相关的事情。领导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要我做”,不如“我要做”,要自觉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自我修炼,自我完善,把先贤的美德才学化为自身习性功力,既加强“修”又注重“养”,于公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公而忘私;于私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克己慎行,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思想境界高、个人修养好、工作能力强,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好干部。

  二、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四风”突出问题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以焦裕禄等先辈为镜,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检查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找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思想上严起来、整改上严起来、正风肃纪上严起来。从自身改起、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改起,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一)形式主义:1.学习以应付式学习和会议学习为主,满足于应付上级要求,业务知识学习少,学习不注重效果;2.工作开展满足于程式化,结合调研和实际情况不够;3.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认为开会就是抓落实,发文就是尽责任,落实效果不好。

  (二)官僚主义:1. 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的时间和次数比较少,不能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同干部谈心谈话不够,重提拔使用,轻管理教育;3.下基层或下属单位比较少,了解基层群众意见比较少,征求基层群众意见不够。

  (三)享乐主义:1.进取心不强,安于现状;2.创新动力不足,吃苦耐劳精神不够,有时绕着困难走;3工作方法简单,出了问题易责怪批评人。

  (四)奢靡之风:1.艰苦奋斗精神不够,下乡和出差时有时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有时超标接待,有时会公车私用;3.在财务管理上,对干部要求不够严。

  三、学习焦裕禄精神、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为人做事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要想不缺“钙”、不得“软骨病”,就必须排除和纠正各种错误思想认识,永不动摇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要讲政治、讲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行作斗争。

  第二,切实纠正自身“四风”问题。本人坚决带头纠正“四风”。 一是带头思想高尚。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人生观,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二是带头深入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时刻不忘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带头求真务实。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四要勤俭节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只有主动的自我转变,才能将作风建设由他律变为自律,由外在规则变为内在价值,真正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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