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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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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今天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殡葬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刚才,湖南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的负责同志分别就贯彻两办意见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做了经验介绍,措施具体、亮点突出,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

  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以来,各地积极主动应对群众集中祭扫压力,连续多年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但也要看到,清明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群众重视实物实地祭扫的习惯依然普遍存在,加之去冬今春多地干旱少雨,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给今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带来严峻挑战。近期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众踩踏事件和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教训惨痛,也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我们一定要牢记“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

  一是强化祭扫安全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年初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民政部关于做好20**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把风险和隐患估计得更复杂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单位安全大检查,全方位、无缝隙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清明祭扫高峰期间,要切实做好祭扫场所、关键区域的巡查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采取祭扫高峰预警、人员分流限流等措施,引导群众错峰有序祭扫。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保障的具体责任,主动自查风险隐患,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基础管理,制定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等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严密防范殡葬服务场所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落实安全责任,对因准备不充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办《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可根据需要提请政府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林业、消防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对于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祭扫活动多的殡葬场所及周边路段,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出动警力做好安全巡逻防控,加强拥堵路段交通疏导,适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交线路班次,开通定点祭扫专线,安排短途接驳车辆,为群众出行祭扫提供便利。针对清明期间多地干旱少雨多风的气候特征,要配合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等部门,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理,开展野外祭扫用火巡查,确保防范措施到位。要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节日期间深入开展殡葬服务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制售冥币、纸扎祭品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清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不合理、服务内容不明确、服务用品价格虚高、强制或捆绑服务等问题,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努力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殡葬服务市场环境。

  三是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保障是基础,优质服务是核心,群众满意是目标。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清明期间殡葬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暗访、民主评议、委托评估等方式,督促服务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单位。有条件的地方要开通统一的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打造集便民服务、政策宣传、社会监督于一体的服务平台。殡葬服务单位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六公开”,确保服务规范透明。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节日期间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祭扫专区,积极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代客祭扫等方式,拓展咨询引导、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项目,突出便民利民。对于兼具骨灰存放功能的殡仪馆,在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日常性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殡仪服务各环节和全过程标准化、零差错。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祭拜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良机。民政部将于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国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地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引导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而有意义的清明节。

  一是积极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各地要坚持“文明低碳”理念,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组织特色活动,推广家庭追思、社区公祭、集中共祭、网络祭扫等方式,使文明低碳祭扫蔚然成风。要将清明祭扫与传承逝者精神文化相结合,在祭扫场所大力推行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植树祭故人等形式,引导群众逐步摈弃焚烧锡箔、纸钱、香烛等行为,引导祭扫从倚重实物实地向注重精神传承转变。要将清明祭扫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群众凭吊革命先烈,缅怀烈士功绩,弘扬民族精神。要将清明祭扫与丰富民俗文化内涵相结合,在服务群众祭扫的同时,多组织开展踏青游园、健身休闲等民俗文化活动,努力把殡葬服务场所打造成为传承人文精神的平台和凝聚血缘亲情的纽带。

  二是广泛开展生态安葬主题活动。各地要针对清明前后骨灰集中落葬的风俗习惯,将骨灰安葬与植树绿化、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因势利导转变群众“重殓厚葬”、“入土为安”等传统墓葬观念,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殡葬改革宗旨集中体现到葬式葬法改革成效上来。要重点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特征和自然地理条件,依托现有安葬设施或选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公祭仪式,缅怀逝者的高风亮节,弘扬生态惠民、德泽后世的人文精神。要积极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逐步扭转生态葬“叫好不叫座”的局面。同时,要通过植树绿化、以树代碑等方式,加快对硬化面积超标墓位的生态化改造,将清明内涵从传统的扫墓祭祖延伸至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

  三是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各地要抓住清明节集中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契机,精心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公众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宣传手段上,既要重视传统媒体,更要重视新兴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手机、互联网特别是微博、微信的优势,使宣传更快捷、覆盖面更广。在宣传内容上,要广泛宣传正确的生死观、孝道观,加强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教育,宣传落实两办《意见》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感人事例,讲好殡葬行业的故事,传递正能量。在宣传平台上,要通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把殡葬服务单位打造为重要的宣传阵地;要推进殡葬宣传进机构、进社区,形成规模效应。在宣传态度上,要认真准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络问政、媒体恳谈、专家座谈等形式,及时发声,深度解惑,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有效疏导公众情绪,使宣传内容与舆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有效契合、同振共鸣,赢得更多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三、更新观念方式,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殡葬工作法治化水平

  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之年,也是殡葬工作深入贯彻两办《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取得进展和突破的重要一年,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部里“以法治建设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建设,努力把殡葬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且要正确而为,坚持一以贯之的殡葬改革方针,科学合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同步推进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审批和建设,依法加强遗体处理、丧事活动、殡葬设备用品等方面的管理,坚持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三位一体、互为支撑,殡、葬、祭各环节改革配套衔接、协同并进。同时,也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民政部门在殡葬事务管理中的权力边界,在清单范围内依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裁量标准,重点规范建设公墓行政许可和违法殡葬行为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不得随意增加执法程序要件,不得法外设置处罚种类、擅自改变处罚幅度,不得直接采取强制火化或强制平坟等越权执法行为,确保殡葬管理于法有据、运行规范,确保殡葬改革健康有序、行稳致远。

  二是完善法规政策。立国部长在20**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密结合重要改革举措推动民政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当前,殡葬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政策比较缺乏、个别领域政策空白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今年,部里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紧紧围绕殡葬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节地生态安葬、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深入推进葬式葬法改革,推动建立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同步推进地方性殡葬法规创制,积极开展殡葬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制度探索和创新,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细化制度措施。另外,要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及时启动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为满足群众治丧需求提供基础保障,为殡葬改革提供载体和依托。

  三是健全治理机制。殡葬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推进难度大,需要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殡葬治理机制。要坚持典型引领与基层带动相结合。既要深入贯彻两办《意见》精神,抓住党员干部这一“关键主体”,也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第一线”作用,特别是要加强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推动殡葬改革作用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实现立足基层凝聚共识与党员干部示范引领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要坚持源头预防与服务保障相结合。针对殡葬行为的特殊性,把管理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预防、源头治理上来,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把建设好服务设施、落实好惠民政策作为推行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增强殡葬改革的感召力和吸引力。要坚持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既要牢固树立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执法理念,多采取说服教育、疏导化解、柔性服务等方式,逐步转变群众思想观念;也要坚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殡葬管理秩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行政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依法治理违法殡葬行为,切实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依法施治与道德教化相结合。积极发挥德治在殡葬活动中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尊重自然、热爱生命等现代人文精神,引导人们以更加文明、生态、理性的方式寄托哀思、弘扬孝道、传承精神。

  同志们,清明将至,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清明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让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节日。同时,更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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