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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采购会议上的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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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

  同志们:

  今年,是我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市县推广实施信息管理系统的第一年,也是关键一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主题是研究部署全省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及推广实施工作。这是我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专题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11个市和14个列入20**年试点的县(市、区)财政局的分管局长,采购办、信息中心和集中采购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领导,同时还有40多名从各地选调的政府采购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一起列席,参会代表规格之高、会议规模之大在政府采购系统前所未有,这充分说明了省财政厅党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刚才俞小青副处长传达了4月22日-23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接下来还将商讨我厅研究拟订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及诚信管理办法》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这对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依法采购、廉洁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厘清下一步工作思路,明确今后工作重点,非常必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

  大家知道,政府采购信息化或电子化是当前国内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趋势和潮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信息技术正在不断改变着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以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为主要内容的网上采购市场和网上政府已初步成形,美国、欧盟、韩国、巴西和印度等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方兴未艾,正越来越受到了广大供应商和采购人的欢迎,并被国际社会所推崇,WTO政府采购委员会已正式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内容修改写入了新版的《政府采购协议》。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早于20**年4月就提出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运行的一体化。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文指出,要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和推广实施工作,推动浙江政府采购工作再上台阶。

  (一)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省从1999年开始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规模已经从1999年的4.75亿元增长到20**年的437.97亿元,采购范围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00多个品目,仅省本级,现在一年实施的采购预算项目就达一万多个,涉及的采购审查、确认等业务三万多笔,采购金额近58亿元。同时,政府采购业务范围、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拓展、延伸。截止20**年底,全省已独立设置了87个集中采购机构,培育发展了138个中介采购代理机构,当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达到27020个,专家数量6512个,监管形势的日趋复杂,监管难度不断提高,传统的采购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它的不足和局限,人少事多、效率低下的问题会十分突出,采购单位意见不小。如果我们继续按传统的采购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操作方式和服务能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而且也很难满足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提出的新的要求。而政府采购信息化,就是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通过网站平台和信息系统这一载体,将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有限的工作人员从大量的具体采购事务中解放出来,重点从事规制管理和市场监管,以及对重大项目的组织、监控,着力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自我管理能力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因此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对传统采购方法的简单改变,即从电子信息代之以原来的纸质信息,由人工流转变成网络流转,而更是对采购管理模式和操作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政府采购制度重建、流程重塑和职能重整等诸多体制和机制问题,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改革的内容。

  (二)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途径

  当前,财政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等各项改革,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重点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分类定额标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这一切均需依托于财政信息化。而政府采购信息化作为财政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政府采购业务和流程的电子化处理,同时用科学的方法对大量采购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可以使财政支出“精确”、“细化”到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开始,到预算执行情况、采购资金支付、资金节余和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从采购执行机构,到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参与的供应商、产品的产地价格等采购过程中的每一项记录都有迹可询,达到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地建立起一整套采购项目信息数据和产品服务价格数据,以此为据,可以为科学合理地制定货物和服务的预算定额标准,准确细致地编制单位部门采购预算,客观有效地监督评价预算执行成效,安全高效地支付采购资金,严密及时地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因此政府采购信息化不仅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途径,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

  (三)政府采购信息化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

  国际透明组织认为:“没有几种行为比政府采购产生的诱惑更大,或提供腐败的机会更多”,因为政府采购,花的是“公家”的钱,买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因此,中央把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始终作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之一。改革之初,虽然我们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很不健全,制度办法也相对有限,但靠广大采购人员个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意识,我们没有辜负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期望。但十年后的今天,不必讳言,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采购人员对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和工作机制,已逐步产生了“疲劳”,有的甚至进入了“休眠期”,政府采购领域产生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风险正日益增大,我省个别地方也已经出现了采购贿赂案件,因此靠改革初期建立起来的道德自律机制显然已不符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创新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手段和办法,严格监控采购权力运行过程,把采购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公开、透明,用信息化的手段,真正赋权力于制度,以透明促规范,从靠道德治腐、制度防腐提升到用技术反腐,使采购人员和监管人员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惩防并举,从根本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所以说,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落实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透明意识,并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目的是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以服务促管理,实现从“管理为先”到“服务为先”的转变。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现代公共管理制度,一直以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法治、公平正义作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服务型政府”理念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集中体现。但是今天,如果我们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去审视当前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依然存在着管理多服务少、采购信息不透明、采购活动不依法、采购结果不满意等现象,广大供应商和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反映、呼声不少,这背后实际是广大民众对“服务型政府”的强烈诉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就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有机融合,实现管理理念的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并从过去单纯的政府上网发布信息和上网实施采购,向提供全面的政府信息化服务的方向转型。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透明法治的要求体现在采购监督管理、操作执行的各个环节,寓管理于服务,努力为各类采购当事人和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和低廉的采购服务,丰富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的获取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在充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民主监督,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总之,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政府采购和财政管理改革、在反腐倡廉工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本质内涵,坚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必须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并服从于财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大局,始终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统筹起来考虑。因此,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本质内涵,坚持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一)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信息化,通常所指是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在基于规范的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一系列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电子信息和网络通讯技术,向广大供应商实施电子采购,并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一种新型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与传统政府采购相比,它打破了政府采购物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大大节省采购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有利于采购双方更加方便、快捷、规范地实现采购交易,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我们认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政府采购交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这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这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三是政府采购业务的规范化和系统的人性化,这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仅包括网上采购交易和监管等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还应当包括对大量政府采购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采购业务和流程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改造,以及电子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内容。

  可见,政府采购信息化不局限于电子信息替代纸质信息,或网上采购这一个内容;电子化政府采购也不等于政府采购信息化,但电子化政府采购一定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的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

  (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本质内涵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对传统政府采购方式方法的变革,更是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操作模式的重大改革,需要对现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理念、工作职能、机构性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定位和厘清,其本质是一项重大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具体表现在:

  1、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前提是规范化。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实质是政府采购业务规范、制度重建和流程再造的过程。没有对政府采购基本业务和操作流程的统一规范,以及对相关开发技术、数据接口、业务要素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就不可能有信息化,也无法实现一体化。

  2、政府采购信息化的重点是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化的重点,是要搭建一个虚拟的“网上政府采购市场”,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电子化处理,并对采购交易全程的各个环节、各种资源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其精髓是突出强调了政府信息的可获得性,采购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性,交易的规范性,以及监管部门、采购机构与采购双方的及时回应互动,改变了传统的采购组织形式,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

  3、政府采购信息化的优势在精细化。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及其采购交易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可以让政府监管部门和所有采购当事人随时、随地、方便地查询到项目采购情况和结果,并可对采购项目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数据。如财政部门、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随时掌握:今年预算安排了多少采购项目,多少已经执行还有多少没有执行,已经执行的是采取什么采购方式,由哪些供应商参与,最终成交金额是多少,节约预算金额有多少,有多少已经支付、多少没有支付等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科学理财。没有信息化,要精确掌握到每个单位的每一个项目的具体采购情况,是不可想象的。

  4、政府采购信息化的生命在人性化。即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有人性化,保持良好的人机界面,方便所有系统用户的操作应用,使系统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系统服务。否则最先进、最科学的系统,如果没有人会用、想用,政府采购信息化只是一句空话。同时政府采购网站平台应当最大限度地方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参与政府采购交易和享受政府采购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系统开发和提供采购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采购当事人的意志”为中心,而不是“政府意志”,由广大采购当事人或公众来决定要不要政府服务,服务多少,以及服务什么,而不是政府想提供什么,他们就接受什么。只有这样,政府采购信息化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5、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是一体化。这包括网站平台的一体化、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基础资源的一体化、技术标准的一体化和服务体系的一体化等,从而减少“信息孤岛”现象,实现信息数据的全省共享。这不仅要求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与操作平台的一体化,还要求省、市、县三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一体化,整合全省建设力量,统一规划,共建共享。信息一体化,也是下一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基本条件之一。

  6、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护干部。政府采购不能出问题,也出不起问题。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就是要利用“机性”的优点克服“人性”的弱点,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同时通过对政府采购业务的程序化、电子化管理,从过去面对面的交流、人盯人监管转变为远程的人机互动和视频监控,可使采购人员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采购想法都在系统中留痕、留声、留影,既规范行为,实现依法采购,又保护干部,促进廉洁采购。这也是政府采购的最大政治资产。

  (三)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化的特点和国际政府采购制度发展规律,结合浙江政府采购发展现状,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建立一个以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为平台,以采购执行、采购管理、在线服务和决策分析为主要内容,覆盖全省各级采购用户(包括政府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采购当事人)、各种采购类型(包括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以及协议定点采购等)、整个采购过程(从采购预算编制开始,到预算执行、采购委托、项目组织、文件备案和资金支付等)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目标是:让各类采购当事人通过使用同一个公共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来管理他们的采购需求、获取采购信息、实现采购交易;同时,打破各类采购机构自成一体、封闭操作的现状,整合采购资源,实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各级采购单位、所有采购项目、整个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透明化运行、规范化操作和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达到“一网实现、全程服务、实时监控”的目标,为建立全省统一开放、透明规范、竞争有序的区域性政府采购市场奠定基础。

  三、目前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推广实施的主要步骤

  由于我省的政府采购信息化是采取“以省为主、分级组网”的原则进行建设和运行,即由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和信息中心)和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主统一规划、先行建设,在省本级成功试运行后再逐步推广到市县应用。为此,我借此机会,将省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情况及下一步推广实施步骤,再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以便大家对此项工作有一个比较全面、感性的了解。

  (一)省本级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早。20**年10月就以市场化建设、运作的方式开通了浙江政府采购网站,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但当时功能比较简单,主要以采购信息发布为主,随着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越来越显示出其不足。

  20**年,随着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全面启动,我们开始对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按照“一个平台、两大系统”的总体构架和“全省统一、分级负责、适当超前、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率先启动了政府采购内网业务系统(简称内网系统)的建设,并作为“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发实施,20**年下半年在省级800多家采购单位中全面试行。“内网系统”具体包括采购预算执行确认、文件备案管理等五个应用子系统,经过近四年多的运行,目前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可靠,并已完成与省级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和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的数据一体化衔接。20**年,省级单位纳入内网系统管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100多亿元,执行确认58亿元,财政部门年累计处理各类政府采购管理业务近3万笔,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行政管理效率,得到了采购单位的普遍肯定,信息化管理成效明显。

  20**年,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采购中心从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整体考虑,以省政府浙政发〔20**〕27号出台为契机,加速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在“内网系统”成功开发应用的基础上,全面规划和整体设计以网上采购业务和全程采购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外网系统”及“网站平台”建设,统一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平台,着手开展“外网系统”的开发建设,具体包括了专家管理、协议定点采购和网上招投标管理等15个应用子系统,按计划将用5年左右时间,分三期分别建设完成,其中一期以政府采购网上监管业务为主要内容,二期以网上采购交易业务为主要内容,三期以网银业务及与周边省市政府采购系统和其他相关部门系统的信息交互业务为主要内容。外网系统相对独立于其他财政管理系统,但纳入“金财工程”进行统一管理。

  “外网系统”的一期项目于20**年下半年通过公开招标,由杭州中软安人公司中标并开发建设,其中专家管理系统(包括网上注册登记、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考核评价等功能)、网上委托及业务跟踪系统、协议定点网上采购系统(包括竞价采购、协商采购和直接订购三种类型)、集中和分散委托采购项目的信息管理等4大应用子系统,于20**年上半年在省级单位和相关供应商中全面试行,顺利实现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网上实时采购交易,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的多用户协同化办公,标志着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又取得重大进展,使政府采购操作和监管手段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信息系统基本得到了广大供应商、省级采购单位、采购专家和各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认同,同时也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肯定,并正越来越显示出其“科学采购”的魅力。一期项目中的其他应用系统也于近期初步开发完成。

  (二)下一步推广实施步骤

  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及《20**-2011年推广实施计划》,对下一步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实施工作计划作如下安排:

  1、全面动员部署(20**年7月中旬)。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同时举办信息化专业人才培训,让各地全面熟悉和了解省本级已应用实施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

  2、开展采购业务需求调研(20**年7月中旬-8月上旬)。选调部分市县采购业务和技术骨干组成“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小组”,全面疏理各地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制度规则;通过与省级系统的比较,重点分析提出各地的差异性需求;求同存异,去伪存真,保留符合电子化发展方向的各类个性化需求,初步形成全省统一业务需求。

  3、统一全省需求,组织开发建设(20**年8月上旬—9月下旬)。将初步形成的全省统一业务需求征求各地意见,汇总审定后转化为全省统一的业务开发需求,以此作为“全省统一版”开发需求,并委托杭州中软安人公司组织开发建设。

  4、全省统一版的试用和市县推广版的开发(20**年10月)全省统一版开发完成后,在省本级首先试用。试用完善后再由各地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全省统一版本”的各功能子系统中“按单点菜”,重新组合形成适合当地基本业务规范的“市县推广版”。或经分类合并后,组合确定3-4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县推广版”。

  5、全面推广实施(20**年11月-2011年12月)。各地选择确定“市县推广版”后,再由杭州中软安人公司按年度计划分组进行推广实施,即由各地“分灶吃饭”。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市县,应在20**年底前完成网站平台的部署,2010年3月底前完成内外网系统的部署(其中市级应在20**年底前完成部署)。其他市县按计划在2011年全部部署到位。

  四、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面完成今年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推广实施任务

  经过前一阶段的调研,我们认为,目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向市县推广实施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大部分市县通过近几年的金财工程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已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实施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信息条件和人才队伍。今天,我们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就是要研究落实年初确定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实施方案,20**-2011年推广实施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好省里确定的年度推广实施任务。对此,我再提四点要求。

  (一)以政府采购信息化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首先要按电子化、规范化的要求,对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进行重新审视,对现有的采购操作流程进行重新疏理。把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或与信息化不相适应的采购流程和规则制度进行大胆地破除,按照“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进行重塑、再造,用信息化这一手段,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和业务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这次培训班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学习了解省里已经开发实施的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化流程的基础,各地对照分析本地区与省里或其他地区差异性的采购流程和规则,研究提出满足“信息一体化”要求的全省相对统一的基本采购流程和业务规则,并随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实施而贯彻执行。希望各地早作研究、准备,积极应对、完善。

  其次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挥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的主体地位。政府采购的买卖主体是采购人和供应商,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而是政府采购的监督者、代理者。在信息化的背景下,采购人和供应商无疑是两支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力量,如果没有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信息化也将失去活力和动力。因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当始终坚持以“采供双方的需求”为中心,以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为目标,把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成为一个采购人和供应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尽量减少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具体采购活动的参与,实现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系统确定的规则、标准、流程下的“自我交易”,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采购单位管理公共支出行为的一种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使政府采购这一好制度发挥出好效果。

  第三要转变职能,创新思路,以适应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实施信息化后,可以肯定地说,政府采购所面临的形势、面对的工作都将发生很大变化,财政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转变职能,创新思路,重新定位和厘清政府采购的管理理念和机构职能,与时俱进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门要从传统采购条件下的现场直接监管为主,向电子采购条件下的远程间接监管为主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主要职能定位应当是:研究制订政府采购的规则制度,落实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政策,以制度和技术为手段,强化对各采购当事人的监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也要从具体采购事务中脱离出来,利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来规范和管理日常采购活动,在抓好集中采购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前提下,腾出精力和人力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制订、采购流程的监控和采购信息的审查,配合财政监管部门加强对供应商和政府采购市场的管理。因此,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定位应不再限于是采购项目组织者,还应当是采购服务的提供者和市场监管的参与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化背景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仅是一个采购代理机构,还应该是一个专业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并将承担起对政府采购市场的参管职能。

  (二)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合力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推动政府采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不仅涉及面广、协同性强,还需要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如单靠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力量显然难以承担。因此在建设之初我们就基本确定了“以省为主”的指导原则和“一体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希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统筹协调,分工合作,既要突出省财政厅和采购中心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的“战略引导能力”,又要发挥市县财政部门的“统筹整合能力”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创新执行能力”,三力合一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化的生命力和认同感源于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的全省一体化,以及基础数据库和采购交易信息等资源的全省共享。这就要求各地必须按照“全省一盘棋”、“财政和采购一盘棋”、“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一盘棋”的思路,来进行系统的开发设计。在保证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和采购交易平台全省统一的前提下,要妥善处理好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其他业务系统的整体建设问题,部分市县还应处理好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衔接问题,即既要统一“条”、又要整合“块”,同时还要注意各市、县、区的均衡发展,力求做到条块结合、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省的一体化和资源共享。已经自行开发建设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个别市县,应当主动做好与全省系统管理平台的信息交互和系统衔接;没有开发的地方应不再予以立项开发,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否则财政部门应当不予以安排经费。

  在政府采购信息建设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3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明确在信息化建设中的牵头作用,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和财政部门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要发挥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因为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线,对操作执行环节的情况和细节更了解、更清楚,并且对其他采购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要强化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和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参与作用,因为他们才是信息系统的主要使用者和感受者。

  同时,要以战略的远见、国际化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和务实的态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推广实施工作。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并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其他财政管理改革结合起来,与下一步的长三角政府采购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统盘考虑起来,与反腐倡廉工作和转变工作作风统一起来,与将来可能加入的WTO《政府采购协议》协调起来,统筹谋划,科学布局,为公共财政改革服务,为开展GPA谈判研究服务。

  (三)加强需求调研,求同存异,加快全省统一版和市县版的开发建设

  系统统一的前提是需求统一,而需求统一的基础是业务统一。我省政府采购经过十年的改革探索,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到全面发展阶段,各地政府采购事业蓬勃发展,但地区与地区之间也极不平衡,这在客观上给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带来难度。因此,当前工作的重点是要抓紧开展政府采购业务需求调研,统一和规范基本业务流程,加快全省统一版和市县推广版的系统开发建设。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抓紧成立全省信息化工作小组,培养适应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此,希望各地能顾全大局,把本单位真正懂政策、钻业务、有技术的业务骨干选派出来,通过参与对全省信息系统需求调研和技术研发,同时使之成为各地信息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在业务需求调研和技术开发过程中,全省信息化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充分征集各地的真实想法和意愿,集思广益,把市县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统一到全省的整体规划和设计中来。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吸收各地好的做法,群策群力,确保制订的采购业务需求既能普遍适用,又科学合理。同时也要敢于打破或修改一些有悖于政府采购法律精神和电子化发展方向的规则制度、业务流程,促进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优化。杭州、义乌、海宁等已经开发建设信息系统的地方,希望能对全省的信息系统多提意见,毫不保留地把你们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传给全省,发扬光大。当然,全省统一版和市县推广版肯定不能满足全省所有市县的个性化需求,对此,个别市县确需增加个性化需求内容的,在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安全体系统一的条件下,可以自行组织“二次开发”,同时将有关需求报省财政厅备案,以便全省业务需求和市县版本的统一管理,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延续性。同时应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电子化的互动和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实施应用后出现的问题和新增的业务需求,保持系统需求的持续改进和优化完善,确保全省信息系统的先进性。

  要积极发挥承担本次系统开发建设和推广实施任务的软件开发公司——杭州中软安人公司的主力军作用。在20**年剩余的时间内,能否按时、保质地开发完成这么庞大而复杂的系统软件,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好推广实施计划,开发公司的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希望“中软安人”能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的公司精神,调动一切资源力量,适当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努力提升团队整体技术力量,集中精力,加强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20**年的系统开发和推广实施任务。在系统开发过程中,要始终把系统安全和人性化操作放在系统开发的首位,深刻理解采购需求,严把产品测试和质量审核关,保证将审查确定的业务需求优化后能完整、准确地体现在系统中,力争使上线运行的每一个产品都安全可靠、优质好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今年推广实施任务的完成

  政府采购信息建设工作事关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大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系统推广实施工作列入部门的主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应当主动关心、支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导解决在推广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信息中心和集中采购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人员,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抓紧成立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具体落实1-2名政策业务熟、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来负责此项工作,按规定落实好需由市县财政承担的软件二次开发、硬件设备购置、系统运维服务和培训等工作经费,确保机构、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0**年的推广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列入试点的市县务必要尽早部署,及早准备。一方面,要及时按全省统一的要求修改或调整相关的制度规则和业务流程,抓紧培养和储备政府采购信息化人才队伍,为“全省统一版”的推广实施和本地化应用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主动承担起当地信息系统推广实施的主要责任,组织好试点单位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和经费保障;积极支持和配合软件开发公司的系统推广工作,为系统推广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和环境保障,主动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财政厅和政府采购中心应加强对试点市县的指导、服务。年底,省金财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市县推广实施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确保20**年推广实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复杂性、长期性,决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艰巨性、渐进性,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对推广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充分的估计。但只要我们的方向是正确的,架构是科学的,领导是有力的,并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依法采购、廉洁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我们坚信,我省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定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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