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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采购工作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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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采购政策功能逐步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采购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全省采购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主要内容是,总结《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以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及改革成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年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还邀请财政部、省监察厅、省法制办领导莅临指导并作专题讲座。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十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简要回顾

《政府采购法》20_年6月29日颁布。十年来,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在财政部的指导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经济工作中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在完善制度、扩大规模、强化监管、发挥政策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队伍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始终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作为深化和推进工作的着力点,湖北省相继出台了《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关于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意见》等100多个规范性制度。特别是20_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包括文本规范、行为规范和程序规范三大部分,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全国同仁的一致好评。20_年又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是对政府采购方式监管的创新和探索。制度的出台为深化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地也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黄冈出台了《黄冈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黄冈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黄冈市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十堰市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政府采购招标流标后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采购行为。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政府采购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管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避免现场监管流于形式。潜江市出台了《潜江市政府采购方式及时效管理办法》、《潜江市协议供应商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了采购效率。仙桃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仙桃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准则》。

(二)积极推进财政配套改革,政府采购预算及支付管理逐步加强

全省各级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协调与配套,建立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支付为保障“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管理格局。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最初的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制度,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下达,实行 “五统一”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面及批复面达到100%。二是强化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全省各级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国库直接支付。对属于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没有实施政府采购的,国库不予支付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0%以上。恩施州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中严把“三关”,力求做到“三化”,即严把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制定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关,确保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襄阳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对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下达采购计划。

(三)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政府采购的资金从预算内向预算外、中央专项、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扩展。政府采购的主体由一级预算单位向基层单位和乡镇扩展。省级继续强化对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力度,将节能减排、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社保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武汉市将“市邮政局42万口惠民信箱”、“武汉市轮渡公司船舶建造”、“辛亥革命博物馆布展”、“湖北省暨武汉市纪念辛亥革命武昌首义一百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武汉公交GPS车载设备及公交站亭建造项目”等一批关系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宜昌市、荆州市、神农架林区、鄂州市等地将绿化工程、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班班通、抗旱设备等关系群众利益、涉及民生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在各级财政部门的辛勤努力下,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呈大幅增长趋势。20_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22亿元——20_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_年突破200亿元——20_年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00亿元大关,实现306亿元,从20_年突破100亿元后,每两年增长1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75%。十年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59.7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了9.8%;去年省级政府采购规模52亿元,武汉市政府采购规模53亿元,宜昌市政府采购规模46亿元。其他市县的政府采购规模也有大幅增长。

(四)积极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机制,采购行为逐步规范

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经历了从初期的粗放型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全省各级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

一是对重大及社会关注度较高和敏感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对重点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对招标结果及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形成政府采购后评价制度,实施了全方位的监管。去年,省级对某单位一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后,采购人不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确认中标供应商的违规情况,组织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邀请省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召开项目案例分析会。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弄清出现问题的症结,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强化了项目的监管。孝感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打造了“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政府采购操作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网上竞价系统”5大子系统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采购过程实行全方位监察。荆门市出台“批量集中采购”办法,对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及管理。政府采购评审是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评审专家的水平素质及评审的结果直接影响和关系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因此,省级高度注重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征集不同类别的法律、经济、技术专家,扩充专家人数;20_年对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使系统实现全省资源共享,实时联网,跨区域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密封打印抽取结果。专家系统的升级为全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截止20_年,全省评审专家库拥有各类专家近2万名。宜昌市、襄阳市、孝感市等地也实现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密封打印抽取结果。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20_年联合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部分市县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汉川市、荆州区等地联合审计、监察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各级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监管。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协议供货执行情况,严格查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违反投标承诺,超品牌、超范围供货等行为。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供应商投诉是政府采购的救济机制,各地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结果公示,较好地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年来,全省共受理供应商投诉112起。

五是依法审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办理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审批事宜。截止20_年,全省共认定115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是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管。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招标及中标(成交)公告、单一来源方式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处罚公告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十年来,全省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各类采购信息72236条。

(五)积极推进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力度。20_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在省级正式运行,20_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实行网络申报和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和抽取使用。20_年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二是简化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程序。三是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反馈机制,采购人与供应商可以及时的将意见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便及时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探索新的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工作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协议供货制度,扩大协议供货的范围。积极维护政府采购信息网,加快了政府采购信息传递速度。

(六)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按照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离、政事分开的要求,各地狠抓组织机构建设,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全部实行了“管采分离”。目前全省财政部门共有300多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400多名集中采购人员,分别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工作。还有140多家社会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采购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也在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这支队伍成为了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中坚力量。

积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20_年省级统一组织编著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应遵循的规范。各级精心组织培训,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概况、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等全方位的进行讲解,既有政府采购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又对政府采购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年来,各级共培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次。省级每年7月份举办代理机构培训,今年共培训甲级和乙级代理机构从业人员1200多人次。

(七)集中采购管理逐步强化,采购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和服务意识,有效发挥了集中采购机构的规模优势和主导地位。去年全省集中采购规模301亿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221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2%;公开招标采购229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5%。省政府采购中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采购全过程防控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质疑管理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增强了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的工作防控机制。松滋市将协议供货招标延伸到乡镇,实行区域联动,既提高了效率,又方便了采购人,同时还加强对会议服务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GPA谈判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努力适应政府采购国际化的要求

20_年,我省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研究工作。成立了湖北省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湖北省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实施规程》。20_年3月,我省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主要承担我省政府采购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和财政部布置的政府采购理论研究任务,还承担我省GPA谈判专题研究任务。同时,我省作为中部地区GPA谈判工作的牵头单位还负责联系协调中部地区各省工作,推进中部地区研究工作整体进度。我省积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完成了《中部地区总体研究报告》、《中部地区的区域出价策略》等研究任务。协调组织召开了八次中部地区GPA谈判工作联络组会议。

(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宏观调控能力逐步显现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的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节约资金,源头治理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用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通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起到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全省采购节能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达到100%,采购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达到95%;通过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需求,保护了本国企业市场份额,促进了本国企业的发展,全省采购国内产品的比重达到99%;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规模比重达到71.74%。

积极支持省内汽车产业的发展。对省级采购省产公务车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全部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十年来,全省采购省产车近4000辆,采购金额达6亿元。同时,利用会议等形式为省产企业搭建宣传平台,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十)积极筹建政府采购协会,行业自律逐步加强

自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20_年10月成立以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协会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目前,十堰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公安县、枝江市等6个市县成立了政府采购协会。省政府采购协会筹办的《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杂志出版发行。

十年来政府采购发展风雨兼程,既有成功的经验、显著的成绩,也有改革的艰辛、推进的阻力。改革发展铸就了政府采购的成就,见证了政府采购战线同志们攻坚克难、不断进取的精神,也为今后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有关部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财政厅向为此做出辛勤努力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还存在着规避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大量工程未实现政府采购、采购需求管理薄弱、部分项目采购结果价格高、效率低、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机制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交织在一起,采购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监管和执行操作不到位,采购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影响了采购事业的发展。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客观原因,也有认识不到位、违规操作等主观原因。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振奋精神,利用有利条件,继续团结协作,努力做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目前面临的形势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应对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需要,一方面,要求我们要加快制度创新,要对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另一方面,改革越向前推进,触及的矛盾越深,碰到的难题越大,阻力就越大,对工作的要求就越高越细。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化改革的艰巨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力争在巩固已取得改革成绩基础上,强基固本,使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复苏进程遭受重大挫折,世界经济增长动力明显减弱,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美欧等主要发展经济体失业率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沉重的政府债务负担使其财政刺激政策难以为继。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不断显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恶化。但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及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使得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间市场开放的贸易问题备受关注,也使得我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政策体系构建面临更大的国际压力。随着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GPA规则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重构已迫在眉睫。因此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性和复杂性。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为突出。刺激消费的政策效应逐步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需加速形成。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科技创新仍面临制约。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问题日趋尖锐,节能减排形势更趋严峻。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供了新的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对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提供了广阔空间。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立足当前,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着力解决现阶段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更大作用的管理领域和实现方式。要着眼长远,按照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市场有序开放。

(二)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根据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省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深入研究《政府采购协议》(GPA),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

第一,夯实基础,构建更加完善及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政府采购监管风险的基础。我们要继续把完善法规制度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填补空白和解决目前法规制度上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问题,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全省各级要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财税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政策功能逐步涵盖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夯实基础,推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衔接,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第二,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及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合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预算审计、专项审计为手段,以监察部门党风政纪监督为支撑的监管机制。构建程序严密、方法科学、过程透明、监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实现政府采购职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及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第三,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工作的主动性,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我们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理论研究,探讨政府采购改革思路。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结合落实采购政策的要求,既不过度强调节约资金而偏废政策功能,也不过分强调政策功能而忽视节约资金,努力实现节约资金和发挥政策功能的有机统一。

第四,以人为本,建设专业化政府采购队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业务性、专业性,涉及学科多,工作时效性强,需要高素质的采购人员,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一是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建设。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深入实施和GPA谈判的深入进行,政府采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我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关系,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建设。集中采购机构承担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工作,因此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和服务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主导地位,在扩面增容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采购质量和效益。三是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从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探索在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协议供货单位中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执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要加快全省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式,积极推动市县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制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一支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

三、当前政府采购的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一)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宣传全省政府采购改革成果

今年6月29日,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财政部王保安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政府采购法》颁布是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由此步入法制化轨道。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省厅将开展宣传调研活动。宣传调研活动将邀请《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等中央媒体全程参与,宣传报道《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成果。希望全省各级积极配合并参与宣传,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采购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以加大公共服务采购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围绕国家注重民生,实施惠民、富民的战略,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着力拓展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范围,力争超额完成20_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315亿元的目标任务。在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制度,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将适用招投标法的工程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统计、政策功能和信息发布监管范围。二是继续加大对中小学免费教材、农村书屋建设、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服务、“云计算”等新型服务行业纳入政府采购。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的实现形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以强化监管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的科学规范化管理

今年上半年,省级对20_至20_年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分析,走访了部分省直单位、召开了省直部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省直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政府采购的效率问题、行为规范问题、制度可操作性问题,超低价中标导致的货物闲置、资金浪费问题,采购方式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工作的难点、服务对象评价的焦点,必须综合施策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不从事和干预具体的采购交易活动,监管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机制;明确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需求的确定到合同履行及资金支付的每一个环节都全程参与,并对采购结果和效果负责;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到规范操作,执行有力。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科学规范化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监督管理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互相制衡。政府采购评审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关键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专家使用反馈机制,保证项目的评审质量。要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政府采购文书法规(处、科、股)部门会签制度,建立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法规部门全程参与制度,建立内部律师顾问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实行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的融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审核采购计划,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和超标采购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依法简化程序,提高采购效率,积极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制度,发挥其通用设备和服务项目快速采购的效率优势,同时加强对协议供货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成交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现象出现;积极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网上订购、电子反拍、网上竞价等电子化采购方式,解决采购单位反映强烈的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健全对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四)以清理制度和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要继续把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首先要解决好当前制度规定与实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省厅将成立政府采购制度清理小组。清理工作在财政部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框架下,结合GPA研究国内法律法规制度的调整,对《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以来,我省出台的制度规章进行清理、调整,解决制度不严格、操作性差的问题。各地也要跟进,做好相应工作;其次解决好制度缺失问题,在操作层面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政府采购的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政府采购强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建立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审查机制。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采取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附加合同约束、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等手段,统筹协调各项政策目标的实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规章制度。

(五)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是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只到省一级,我们将按照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总体部署,稳妥地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应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我省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向财政部上报我省的出价清单。继续做好中部十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联络及协调工作。

(六)以建立培训机制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业务杂、诱惑大,要求管采人员知识全面、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近年来,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人在新的形势面前,显得观念不适应、知识不适应、能力不适应、心态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必须加大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一是加大培训的力度。省厅这几年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今后还要继续抓紧抓好。希望各地都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希望各地的分管领导多关心干部的成长,采取选派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干部参加省厅的青年干部培训班、到省厅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和提拔重用等方式为干部的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是高风险的工作,而且风险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对廉政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绷紧这根弦,警钟常鸣。事业要发展、个人要平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管理和制度约束的力度,大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政府采购发展的全局之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政府采购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形形色色的人,特别是面对供应商的诱惑,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小恩小惠和人情所迷惑,每一名政府采购战线的干部都要加强自省、自律,自觉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始终做到慎权、慎欲、慎初、慎趣、慎友,谨慎对待权力,约束心中不当欲望,不越雷池半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反映一个单位的形象、一个人的修养和品位。一定要关注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内容的作风建设。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文风、行为习惯等方面,加强学习、培养和锻炼。在这方面既是单位领导的责任,也是每个干部立足社会、扎根团队、自我完善的必修课。

同志们,促进实现财政改革与发展目标,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强管理与创新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新的工作业绩写下政府采购的新篇章。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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