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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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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质检总局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全省质监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年工作任务。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郑栅洁副省长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质监局班子报告工作。

  一、尽职尽责,20**年质监事业发展稳中有升

  去年在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的领导指导下,全省质监系统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质量基础不断夯实。推动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修订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组织开展20**年度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牵头组织的质量考核工作得到国务院考核组充分肯定:“福建质量工作站位高、措施实、效果好。”苏树林省长对这项工作也予以批示肯定。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县)工作,厦门市被质检总局授予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福州市获批创建城市;全省获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泉州市成立了省内首个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制修订国家标准32项、行业标准56项、发布地方标准87项,制定闽台珠宝首饰互认标准2项,新获1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获批3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县。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8项,对242家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完成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监管试点任务。认定许可实验室资质发证263家,注销资质10家;与台湾有关机构合作开展认证检测24项,与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等知名认证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获得8项检测授权和认证检测资质。

  (二)质量安全监管有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工作,加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行气瓶数字化管理,新版动态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六打六治”活动,取缔土锅炉、土压力容器22台,立案140起,完成我省能源“大动脉”中海福建天然气360多公里长输管道检验,安全生产连续14年实现省政府下达的责任制目标。大力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专项打假行动,查办案件1400起,货值3536万元,其中大案要案79起,移送公安机关29起。按照“五统一”规范建设全省1236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17031件,办结率达94%。评选25个市、县质监局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福州、厦门市质监局被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省质监局保持无败诉。全省产品质量省级抽查合格率达93.24%?,同比提高0.05个百分点,连续四年超过90%;国家抽查我省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3.1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8个百分点。注销涉及产能过剩的水泥等企业生产许可证111张,完成全国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质量效益评价试点任务,经验做法在全国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讨会上交流。

  (三)服务发展务实有为。积极争取并有效落实质检总局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支持平潭开放开发、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措施,龙岩市质监局主动对接政策推进质检中心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标准化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宁德市质监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突出被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我省在全国率先取消组织机构代码现场年度验证、改为网上年报,被列为数字福建重点项目和惠民惠企工程,在全省电子证照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继续调整下放5项计量行政审批权限,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委托厦门质监部门负责,取消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免费检定计量器具近33万台件,减免企业费用1200多万元。423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在线采集,采集工作和采集数量位列全国第一,数据应用于政府节能管理,有效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得到质检总局高度肯定和表扬。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检测的“双百”服务,与40个县(市)3010批次检验项目及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对接。先后6次赴中化泉州、腾龙芳烃现场为企业提供许可证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难题,漳州市质监局、省特检院在现场设立办事机构直接为企业提供质监服务。苏树林省长对省质监局服务企业发展和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多次表扬。

  (四)综合能力持续提升。获批2个、筹建2个国家质检中心,3个国家质检中心达到A级水平,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高分通过现场评审验收。获质检总局技改、食品相关产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40项,省质检院、省纤检局、厦门市质检院3家机构经质检总局核准为Ⅰ类检验机构。建成3个省质检中心及1个国内门类最齐全的大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训基地,为全省58个县级计量所无偿配备电子血压计检定装置。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授级高工9人、副教授级高工76人。新获科技部质检行业科研专项2项,省科技项目15项,国家专利授权65项(居全国质监系统第四位),质检总局科研立项22项(居全国质监系统第二位)。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进入中试阶段,并在部分省市推广应用;60兆牛顿力标准机赴英国进行量值比对获得满意结果,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省质监局网站在省政府和质检总局评比中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二名,连续八年进入前三名。

  (五)体制改革稳妥有序。去年12月30日前,省质监局已将各设区市质监系统全部划转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共移交行政机构87个,事业单位85个,固定资产13.8亿元,人员2959人。妥善安置好异地交流干部职工,整个移交过程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得到了方方面面的充分肯定。成功推动全系统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划为公益类。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全省质监部门保留行政权力306项,其中省质监局52项,已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实行。

  (六)党的建设得到加强。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4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第一批活动成果,督导181家单位2200多名党员认真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对省质监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体评价为“好”和“较好”的比例达98.21%,对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达100%。创新党建工作方式,莆田市质监局开展的“道德讲堂进企业”系列活动作为示范品牌在该市推广;全系统有5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党建先进单位,南平市质监系统70%以上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全系统有20个单位通过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福州市质监局在全省质监系统首个通过全国文明单位考评并已公示,三明市质监局、省计量院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廉政准则》,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质监局共精简会议16场次,制发文件同比减少37.3%,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三公”消费同比分别下降46.9%、49.7%。

  去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得益于省委省政府、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得益于全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办、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质监局,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所有关心支持质监工作的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质监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质量工作社会共治机制尚未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分级管理后质监工作分化弱化问题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三是在推进简政放权和技术机构改革方面的力度不够大;四是质监工作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凸显。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努力加以解决。

  二、奋发有为,努力推动20**年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工作进入新时代,质监管理实行新体制的形势下,打破传统路径思维、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是各级质监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主动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找准新的目标定位是做好今后质监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的决策部署,今年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质检总局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为工作指南,以深化改革、加快转型、服务发展为主题,围绕“四个强化、四个提升”目标,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努力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上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质量和安全工作,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1.优化政策环境。一要完善质量运作机制。推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和《福建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年行动计划》。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务院对省政府20**~20**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迎检和对设区市政府20**年度的质量考核工作,指导设区市开展对县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广厦门市创建经验,指导福州市开展创建活动,支持泉州市申报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分析,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要完善质量诚信体系。继续支持有关机构开展首席质量官资格培训,引导推动更多大中型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年内新增100家以上。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全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继续推动企业主动向社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和企业法人代表签署《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活动,提高企业质量信用意识。三要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鼓励申报全国、新建一批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积极推进市、县两级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消费与质量查询平台”,为消费者择优汰劣、推动社会质量共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条件。组织好“质量月”活动,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形成对生产者的责任倒逼,营造良好质量环境。

  2.夯实质量基础。一要强化标准创新引领。支持省内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将发明专利转化为行业(国家)标准,力争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开展企业标准公开声明制度的国家级试点,提出具有福建特色的企业标准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推进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精品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闽台标准互认工作,争取进入国家标准委开展的海峡两岸共通标准的组织架构中,力争在福州设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台湾标准创新研究中心)。二要强化计量技术支撑。推动出台并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以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贸易结算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高精度、高水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全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以上。推进“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确保全省集贸市场公平秤、机动车安检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眼镜店计量器具和民用三表受检率保持在98%以上,加油机受检率保持100%,列入国家重点目录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以上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三要强化认证认可工作。督促全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生产企业100%申请认证,重点推进节能减排、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对产品、管理体系认证中小企业监督检查,加大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治理不按规范无序开展认证的行为。改革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建立实验室资质监管网,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3.强化安全监管。一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协调机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宣传,促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坚持分类监管,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指导福州市做好首届青运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开展基层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编制安全监察作业指导书,持续优化动态监管平台,完成气瓶数字化管理的省级验收,探索安全监察绩效管理新机制,保持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二要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战役行动,把打窝点、打伪劣、打主观恶意的质量违法行为作为突出任务,重点查处涉及民生、安全的大案要案。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开展跨级、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大要案的督查督办和整改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三要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妇女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家用电器、食品包装材料为重点,开展全省消费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问题隐患。探索建立省级召回专门机构、完善召回工作机制,将缺陷产品召回范围由汽车产品、儿童玩具、特种设备等,逐步扩大到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在内的一般消费品。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救济制度,加强汽车“三包”调处工作,推进产品“三包”等领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建立小额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促进质量提升。一要深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出台《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区域产品质量考核评价水平,推动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杠杆作用。规范监督抽查抽样行为,严格检验报告研判、承检质量分类评价与问题通报制度,不断提升质检机构公正性。加大质量抽查后处理和风险研判工作,有效防控质量风险。二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抓好水泥、节水产品、厨房用具等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培育和创建一批示范项目,以质量提升促进转型升级,力争全省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扎实推进验配眼镜等产品企业分类监管。加大对电商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互联网经济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网络销售。三要深入实施品牌培育与提升工程。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20**年度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选,继续推动各设区市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指导若干重点企业申报第二届中国质量奖。优先推荐纺织服装、建筑陶瓷等传统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参加质检总局组织的品牌价值测算工作,进一步推动品牌从定性认定到定量测算,逐步形成福建区域品牌优势。总结推广南安、仙游创建工作经验,支持指导条件成熟的地方政府和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有效引导优势产业发展,力争年内新获批筹建2个以上。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一批特色产品列入保护,确保我省地理标志产品总数保持全国前列。

  (二)强化改革和服务工作,提升质监履职效能

  1.进一步简政放权。一要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必放、强化服务”的原则,再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今年我省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再收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分期分类减少前置审批,优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发挥省质监局网上办事大厅作用,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办理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二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省质监局行政审批委托管理办法,试行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审批工作作业指导书、行政审批流程图、技术审查流程图和文书范本,统一审批工作的规则、流程、时限和文书格式等要求。加大对委托设区市质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监管,综合运用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手段,保证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要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省审改办发布的省质监局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行政权力清单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再搞许可。积极推动建立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2.加快法治质监建设。一要不断健全质监法律体系。适应分级管理新体制,加强法律法规的梳理和研究,对条款、内容不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对省质监局制发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适应分级管理的相关文件及时废止和修改。推进《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立法调研,争取列入20**年地方立法项目。二要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持续深化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执法办案能力较弱的市(县)质监部门的检查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大力推进“阳光办案”,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信访、复议渠道,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大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三要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推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

  3.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一要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质监工作经验。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实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放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门槛,自贸区内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可承担发证检验任务;改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改为由企业自我声明、自我承诺、主动报备。二要推出质监工作改革新措施。深化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将省级发证的行政审批职权委托自贸区质监部门行使。进一步开放检验检测市场,试点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政府监督抽查任务。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方式,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安装告知可以就近向自贸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三要深化福建质监特色服务。组织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5个专业领域技术人才赴自贸区挂职开展质监服务。在福州、平潭自贸区设立特检服务窗口,方便企业报检、人员培训和检验报告发放等。针对自贸区企业开辟专门的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咨询等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检测时效。

  4.服务推动生态省建设。一要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指导永春、长泰、沙县3个县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活动。加快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力争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40个以上,新获批2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真落实福建新型城镇化规划部署,出台质量提升配套措施,做好相关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建设标准,提高建设质量。二要持续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全面完成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连续监测设备强检工作,实现已投入运营的国控排污企业在线监控仪器检定100%。加快推进国家光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高光伏产业的计量检测技术水平。三要持续推进“双百”服务。年内为每个县市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提供100批次的免费检测服务,包括空气、水质量以及土壤中化学残留物和重金属成分的检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为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建立生态数据;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重点扶持100家科技型中小生产企业,为其免费受理新产品研发、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委托检测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钢筋、水泥、电石等涉及国家产业限制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监管,开展节能、节水及环保产品质量的监督把关,启动工业许可类产品节能增效技术帮扶全国试点工作,促进我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工作,提升质检综合能力

  1.加强建设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一要强化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管理。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现状,遵循科学划分层次、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对已有的质检中心要管好、用好、发挥效益,新筹建的中心要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实施全省技术机构资质认定、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统一安排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任务,促进全省技术机构和谐发展。二要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升级。重点抓好省质监局直属机构和国家质检中心重要装备的配置和升级,力争5个以上国家质检中心仪器装备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10个以上省级质检中心仪器设备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通过改造升级使国家质检中心检测项目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省级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三要提升技术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以一个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骨干的立体式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整合检验检测技术资源,促进技术机构由提供单一检验检测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

  2.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成果转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郑栅洁副省长在省质监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搭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努力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一要加大科研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计量、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等领域的创新突破,鼓励开展科研项目国际合作、联合攻关。力争新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项以上,保持处在各省(市)质监系统前列,争取2/3以上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新获专利授权15项以上。二要完善科研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科研项目立项评审、事中检查、结题验收和成果评价等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科技管理效能。三要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利用我省的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福建海峡计量科技开发中心等平台,争取一批科研成果实现转化应用。以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为重点,一批成果在产业化方面实现突破。

  3.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能力水平。一要完善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引进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制度,重点加强各主要业务专家库、骨干人才库的建设,继续甄选一批业务能力突出和工作实绩明显的专业性人才进入专家库,补充一批具有良好素质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技术人员进入骨干人才库。同时,通过聘用、合作、兼职和招聘等方式,开发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壮大人才队伍。二要强化人才激励引导。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专家库和骨干人才库人员的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对特别突出的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奖励,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列入后备干部培养。同时,加大公开竞争、双向选择、轮岗交流的力度,激励复合型人才健康成长,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三要注重发挥人才辐射效应。努力搭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平台,选拔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才。要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质检中心等科技平台,鼓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参与标准、检定规程的制定,开展新的检测方法研究,迅速提高技术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实用能力。

  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集成应用水平。一要推进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完善全省质监数据中心及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体系,重点消除在用项目的“信息孤岛”,加快实现质监业务互联互通。加快智能化办公系统的建设进度,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的升级改造。二要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加快对接省级统一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的生成与应用,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推进省质监局网站可见性优化建设,确保网站和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继续保持前列。三要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加快联网接入全省电子政务内网(一)和涉密业务应用的迁移进度,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好新形势下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开展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抽查和安全整改,严守网络信息安全底线。

  (四)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1.大力加强党建工作。一要完善落实党建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机制和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强化“一岗双责”,健全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党建工作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二要强化党性党风教育。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三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直属单位专职党组织副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四下基层”、“马上就办”活动,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四要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工作,力争80%以上为民服务窗口获评满意窗口。充分运用“道德讲堂”及省质监局网站等载体宣传质监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质监部门影响力。

  2.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基建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标准,落实中央和地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点加强对省质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技术机构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要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治。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任何时候都不得违反规定和搞变通,对顶风违规的从严查处。针对“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让“四风”无处藏身。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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