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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火防盗的倡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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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发生火灾。在面料深加工工艺中是指一种阻止发生火灾的工艺。阻燃剂目前主要有有机和无机,卤素和非卤。人人都应注意防火,平时多了解火场逃生知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防火防盗倡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区防火防盗倡议书1:

  随着冬季的来临,天气干燥,寝室内被褥之类的物品极容易引起火灾,为了你和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接受我们的倡议。

  一、防火

  1、正确使用安全电器,到正规商店购买插座、台灯,认准安全标志、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

  2、根据规定,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吹风、拉直板、电热毯等大功率危险电器。

  3、在寝室内不使用蜡烛、打火机等明火、不焚烧信件等杂物。

  4、离开宿舍前拔掉所有电源插头,电源接线板不放在纸箱、床等易燃物上,电源不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

  5、留意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熟悉宿舍楼内的安全疏散通道,以防万一。

  二、防盗

  1、养成人走锁门和关窗户等习惯。保管好寝室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在宿舍洗澡或因事离开前,先将衣物内的现金、存储卡、手表、手机和钥匙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因为离开时间短而忽略失窃的可能性。

  2、见到陌生人进寝室或旁边的寝室,请仔细询问,必要时报告值班室。不让不熟悉的人或刚认识的人随便进出自己的寝室。

  3、随时提高警惕,不参与在宿舍园区内禁止的相关活动,将安全隐患杜绝在宿舍门外。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响应倡议;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珍惜生命,珍爱生活,提高防火、防盗意识,为营造一个文明、祥和、安全的宿舍共同努力!

  社区防火防盗倡议书2;

  近年来,高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高校带来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和令人心痛的人员伤亡,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因此,要求同学们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安全工作。

  为了切实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彻底清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每位同学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各位同学提出以下倡议:

  一、防火

  1、“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主动纠正和制止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和行为,人人争当安全防火工作志愿者。

  2、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情要立即报警。

  3、做好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培养“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坚决不在寝室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正确合理使用电脑、充电器、台灯等电器,不在寝室内燃烧纸张、吸烟等。

  二、防盗

  1、个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随身听、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不用时应及时放入柜子锁好,并妥善保管好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2、不让陌生人或刚认识的人随便进入寝室,不得违反校规留宿外人,以防止不法分子“顺手牵羊”行窃。遇到陌生人进入宿舍区或寝室,应注意观察,仔细询问,发现失窃,须立即报警。

  三、防人身伤害

  1、外出要结伴而行,遵守交通规则,告知目的地、同行伙伴和回家时间。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和陌生人的顺路车辆。对陌生人的搭讪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不要饮用、食用陌生人递来的饮料、食物,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3、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认真学习《安全手册》等,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保护自己,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多一份细心就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我们呼吁全体同学远离隐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珍爱生命安全,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时时提高警惕,不断强化自我防范意识,让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画出亮丽的色彩。

  防火防盗倡议书3:

  辖区物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群众: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容易引起火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应当提高警惕,时刻牢记安全责任,不要让险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发生。随着元旦、春节“两节”的临近,是盗窃案件高发时间段,请您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做好防盗措施,不给予违法犯罪人员实施盗窃的机会。

  【防火常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和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严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2、加强每日防火巡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确保每天24小时畅通。

  3、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和公共场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力推进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4、大力开展消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人人会报火警、人人会使用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5、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坏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水源充足,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6、切勿使电路超负荷,如需增加室内电器,必须由合格的电器技工安装;

  7、室内切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8、应向明确指示电源总闸所在,如遇火灾,以便于及时切断电源;

  9、使用燃气时,应将窗户尽量打开,以防燃气泄漏发生意外。用完煤气后,应关闭其总阀门;

  社区防火防盗倡议书4: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满怀信心决胜“两个全面”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市森林防火也进入特险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号召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防火氛围,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后一段时期,春耕备耕、清明祭祖、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频繁,加之气温升高,大风频繁,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急剧增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广泛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凝聚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共识。

  二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社会资源,周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走进基层、靠前动员。宣传、林业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承担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和氛围。

  三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要紧紧围绕“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的宣传主题,采取固定与流动、音频与视频、正面与反面相结合的方式,以严管野外火源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农村大喇叭以及流动宣传车,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森林防火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广告、报刊上有文章、手机上有短信,从城区集镇到山区林区,从耄耋老人到竹马玩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四要坚持导向,摒陋倡新。

  要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增强防火人员依法治火观念。要抓好安全教育,深入宣传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常识,提高机关干部、厂矿职工、林区群众扑火行动自救互救能力。要大力摒陋倡新,加大森林火灾危害性以及反面典型案件宣讲警示力度,积极引导转变传统农事用火行为,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森林防火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各级政府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晋中作出积极贡献!

  防火防盗倡议书5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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