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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进工作者事迹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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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进工工作者不仅是学习的榜样,而且是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力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法院先进工作者事迹优秀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院先进工作者事迹

  近期,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林的带领下,我委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介绍,走访了区国土局、苏州银行等单位,大家对执行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坚决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机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区人民法院以公平公正为宗旨,注重促进民生和谐,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流程,逐步化解执行难问题,案件执结率、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具体做法:

  重视执行工作,建立制度保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执行难”问题,精准分析案情,注重协商沟通,争取各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其中包括流程管理、期限管理、绩效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考核体系,内容涵盖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创新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执行质量。

  坚持惩打并重,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区人民法院充分借力执行信息化建设平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惩戒性。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限制其高消费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以及遍布城乡的电子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高清照片公之于众,全方位打击老赖的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净化吴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建立和维护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执行公正。针对执行工作中执行权过度集中的问题,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两权分离的措施,即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承办人不再“一包到底”,执行局裁决科以合议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法律裁决,在必要时举行当事人听证会,根据双方诉求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加强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与执行监督相分离,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相分离,使执行中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监督,大大强化了执行的监督力度。

  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执行腐败。加强队伍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通过出台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规范、约束了执行干警的执行权力和行为,使执行的实施权与裁决权、确认权、兑付权分权制衡。同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学会换位思考,防止言语冲突。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流转畅通,透明度强,避免了暗箱操作,达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目的,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面对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被执行人及财产的隐蔽性增大等不利情况,我区的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

  1.执行环境尚不理想。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缺失 ,社会上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观念,区人民法院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难,这直接导致了赢得案件的当事人无法实现其利 益。而这些问题仅靠法院单方面很难有效解决,必须借助于社会各方面力量,目前社会信息的共享度及各部门的配合度都不高,影响了执行效果。

  2.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执行案件压力大,风险大,仅凭目前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很难应对迅速攀升的大量案件数量。在经济下行态势下,案件数还将继续增加,仅依靠现有的执行人员很难达到执结的平衡,执行积案的压力不断增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财产变现困难案件占比较大。此类案件法院无法执行到位,部分当事人缺乏理性科学认识,往往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影响执行工作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

  区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继续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重视执行工作。要着眼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公民、法人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使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共同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挤压其社会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应,提高其自觉意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工作中要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进审执结合,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要加大对诉讼案件在立案、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发挥诉前和解优势,加大立案前息诉工作的力度,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措施的及时应用,便于执行阶段的财产控制。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应就执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一致意见,注重判决的可执行性,避免出现司法白条。理顺审判与执行、判决与调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立、审、执的整体性、可操作性,使当事人的现实利益得以实现。要进一步加大对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提高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

  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工作合力。应充分重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执行过程中相互协作,使公共信息得到及时共享,破解“执行难”困境。要健全大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通过账户信息、媒体曝光、公安监控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全方位、多元化地增大“执行合力”。全面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引进科学合理的人才进入机制,增加办案人手,充实人员编制,增加执行辅助人员,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要关心执行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减轻执行人员精神压力。同时要保障执行的装备配置,使执行工作有备而战。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锻造一支有政治头脑、懂业务、懂执行艺术的执行队伍,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法院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队伍现状:法院执行队伍包括执行局干警和四个法庭的干警。法庭只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其余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在编政法干警8名,事业编制干警2名,聘用制人员3名,有司法警察身份的5人,具有法官身份的3人。10名在编干警都有本科学历。

  2、执行案件数及主要类型:xx年1月至xx年12月,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126件,执行标的约3亿元,执结1766件,兑付执行标的款9000余万元。主要涉及民商事案件1269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6起,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7起。

  3、执行结果:三年来法院收结案件数、净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呈上升趋势。三年来尽管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88.57%,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89.51%,但历年来未结执行旧存案件仍多达3500件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客观存在。

  二、执行难的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2、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3、被执行人财产难查;4、涉政案件执行难;5、队伍素质不齐;6、执行措施不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法院对自己缺少正面宣传,社会上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甚至误解。二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文书为废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逃避或公开肆意暴力抗法。

  2、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凭法院“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体制上,公检法的执法联动协作不够,在处理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方面,常常是工作制约有余,打击不力;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也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检察的力量没有充分利用好,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往往造成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局干警每年人平办案100多起。目前,执行局工作人员13人,只有 3名干警具有法官身份,公车一台,经费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大,只能是疲于应付。

  4、法律手段运用不够,执行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或采取的“赖、躲、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还不够,打击处理力度不大。对其依法拘留的,前几年每年只有十多人,尽管今年增加到了四十人,但对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市到现在还没有突破零,没有起到打击震慑犯罪的作用。

  四、建议意见

  1、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要广泛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活动,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

  2、创新执行体制,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二要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体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三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无处可藏。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部门配合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二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逐步改善执行人员的办案条件,确保执行队伍稳步发展。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xx的“执行难”问题。

  法院优秀工作者事迹

  为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以下简称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工作,近期,常委会杨文孝副主任带领内司工委同志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市中级法院及诸暨、柯桥、越城等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乡(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单位、律师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情况及主要特点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面打响执行破难攻坚战。通过努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项执行绩效指标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执行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

  1、执行工作进一步重视。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执行难,仅靠法院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联动执行,合力执行的社会共识与氛围初步形成。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和市两办相继发文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中级法院把破解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1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执行工作,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举全市法院之力合力破难。对执行工作不力的个别基层法院予以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问责到位。

  2、执行力度进一步升级。自《决定》下发和上级法院部署以来,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多项集中执行活动,如柯桥的“春雷”行动、诸暨的“零点”行动、越城的“雷霆”行动、上虞的“夜鹰”行动和新昌的“春茶”行动等。市中级法院也于今年4月组织全市法院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阶段性成效和社会反响总体良好,得到省高级法院和市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全市法院先后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报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万例,不断加大舆论压力。利用征信平台限制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融资、置产、企业信用评级、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入境、高消费,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不少被执行人因在申请贷款、出入境时受到限制,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督促执行通告,分工负责,加强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统筹协调。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借助公安机关协控机制,全市法院共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4400余人,拘留3801人,罚款1002800元,拒执罪判刑28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3、执行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积极探索试行执行办案工作新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通过法官主导,分工协作,切实加强执行节点管控,完善跟踪、预警、通报、督办和追责等执限管理,推动执行模式向办案团队化、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转变。在开展“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的基础上,创设混同执行、领导包案下沉、执行与媒体深度融合等三大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职能优势,努力争取辖区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效果,被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混同执行经验被吸收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中,并在全国推广。

  4、执行绩效进一步提升。在执行收案量持续飙升的情况下,全市法院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努力打造智慧执行模式。目前,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面接入最高法院“总对总”和省高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对涉案有价财物和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和变卖,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的空间。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全市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55654件,同比上升40.9%;执结42791件,同比上升18.73%;执行到位标的117.51亿元,同比上升57.43%;平均执行天数72.21天,同比减少22.63天,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关键指标均在全省平均值以上,进步幅度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5、执行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通过组织参加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等形式,狠抓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司法改革契机对执行人员的配备予以政策倾斜,三分之一以上警车归口执行部门使用,配备148台执法记录仪、79台4G单兵执法仪等设备保障重大执行活动需要。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占比均超过最高法院确定的15%的达标线。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高标准建设执行设施,如越城区法院投入450万元建成全省一流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专区。执行专项经费也得到大力保障。如市财政为全市法院“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柯桥区法院设立专项执行救助经费80万元,嵊州市法院设立执行悬赏举报金20万元等。

  二、问题与困难

  1、在目标层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与最高法院提出的工作目标还有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在执行规范方面,个别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有时还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发挥作用,部分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等终本结案具体操作标准不够统一;少数执行案件需要进一步加强节点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阳光执行方面,少数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存在遗漏的情况。在执行质效方面,当前执行工作质效虽然进步幅度较大,但与先进地市、先进法院相比仍然有差距,部分基层院执行的主动性、惩罚性、强制性有待加强。在执行保障方面,人员配备虽有加强,但与工作量相比仍显不足,有待加强。

  2、在机制层面:《决定》的宣传贯彻在社会层面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执行难、难执行的情况依然客观存在。在调研中,我们也感觉到《决定》的宣传与贯彻在法院系统重视程度高,但在整个社会层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起重视。实践中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偏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现象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扭转,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绍兴经济发达,金融案件压力持续不减,因不动产处置难、办案周期长等,严重影响执行质效提升。执行强力推进与企业解困工作利益衡平在经济转型期也愈加困难。现阶段个别单位与部门对执行信息共享工作存在抵触畏难情绪,法院也面临着实际困难,“人难寻、物难查、案难结”的情况客观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3、在工作层面:执行工作不平衡,执行干警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历史包袱较重,执行绩效数据存在一定短板,制约了全市法院整体执行质效的提升。对照新形势下目标任务要求,干警在拒执罪打击、执行信息化操作、涉执信访情况评析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执行规范化要求和终结标准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执行收案数逐年大幅上升,执行辅助人员不足,全市法院执行条线以占17.7%的人员力量,完成了全市36.6%的办案量,影响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执行权运行机制、执行人员身份及管理都在探索之中。有些基层法院执行部门人员进出频繁,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意见与建议

  1、坚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认识。执行工作事关法律权威和威严,事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坚持公正司法不松懈,围绕执行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统筹兼顾,科学实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继续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等职能作用,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2、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要充分运用提级、指定、交叉、督办、混同执行和集中执行等方式,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曝光、打击拒执犯罪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要树立“审执并重”的全局观念,提高裁判质量,加强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等基础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要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重点,下决心执结一批影响较大的积案,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对采用执行和解的案件,要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执行标的,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

  3、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有协助执行义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研究完善协助法院执行的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联动机制、信息共享体系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加大执行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增强当事人依法履行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和当事人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4、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处理好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研究建立执行工作激励机制,在人员配置、教育培训和后勤保障上给予执行工作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执行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和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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