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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模板范文大全(附防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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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模板范文大全(附防疫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项目)复产复工,便利人员出行,决定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健康通行卡”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模板范文大全,希望能帮到大家!

  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

  企业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一、自2019年12月15日以后,是否有过武汉或其他湖北省城市的旅居史?如有,请填写城市名。
二、自2019年12月15日以后,有无接触过湖北省的亲戚、朋友、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人员?如有,填写最后接触日期。
三、过去14天到现在,您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37.3摄氏度);②咳嗽;③乏力;④其他;⑤无症状。
四、自疫情以来,是否接触过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如有,请填写最后接触日期。
五、你离企/返企后在居住房屋内有接触来自湖北省或者其它地区人员的可能性吗?如果有,请详细说明。
六、你以及你的同住人在2019年12月15日以后,有正在被隔离或者隔离解除的情况吗?如有,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意见 我已仔细阅读本申报表所列事项,并确认以上申报内容准确真实。
申报日期:年月日
本人签名:
八、企业意见
经审核研究,同意复工/不同意复工。
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篇一

  2月10日,省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全省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复产复工企业要制定并切实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

  通知要求,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向有复产复工计划的企业印发提示,督促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指导督促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范有序。

  复产复工企业要做到九个“必须”。必须按照《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切实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

  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复产复工方案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必须以适当方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播放安全警示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必须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

  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完善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必须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审批制度。国有煤矿复产复工由煤矿上级公司全面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并经煤矿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产复工;地方煤矿复产复工报直接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复产复工。工矿商贸企业停产停工不足6个月的,由企业自行组织复产复工验收;停产停工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由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组织复产复工验收。

  必须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已往监管部门交办、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面整改到位方可复工。煤矿企业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2019年煤矿安全大整治九类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复产复工。

  此外,各市(区)安委会还将统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明确限期整改指令、加强监督检查,并主动帮助企业尽快达到要求。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复产复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事故的,工作拖沓、验收不及时影响企业复产复工的,要依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项目)复产复工,便利人员出行,决定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健康通行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在我市二、三类地区居住、有返岗复工需求的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连续14天以上无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健康申报表见文末)

  (一)被诊断为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回本市后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二、办理流程。可自愿采取以下两种形式申报。

  (一)企业代为申报。鼓励用人单位按需统一代本单位职工申报“健康通行卡”,一人一表填写《唐山市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申报表(企业版)》,企业经营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信息完整性后,在“健康通行卡”上加盖公章生效。

  (二)个人自行申报。申请人自行如实填报《唐山市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申报表(个人版)》,所在社区(村)居(村)委会审核信息完整性后,在“健康通行卡”上加盖公章生效。

  “健康通行卡”和《唐山市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申报表》由市防控办监制,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防控办在“中国唐山”网站下载后统一印制,发放至乡(镇)、社区(村)。“健康通行卡”和《唐山市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申报表》也可由申请人在“中国唐山”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见文末)

  三、“健康通行卡”作用

  (一)持卡人员可直接就业上岗,无需隔离。

  (二)不得限制持卡人员往返工作和居住地。

  (三)不得限制持卡人员在市域二、三类地区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

  (四)营运车辆驾驶人凭“健康通行卡”开展营运活动的,不得限制其上下高速、离唐返唐,不得限制其在市域内二、三类地区各类公路上行驶,不得强制对其采取隔离措施。从湖北省返回等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五)不得限制快递、物流配送、餐饮配送等行业持卡人员在市域内二、三类地区开展进入社区的送货上门服务。

  (六)持卡人在市域内二、三类区域租住房屋、入住宾馆酒店等不受限制。

  (七)“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14天内有效,到期后可再次申请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本通告所述二、三类地区,为除迁安市、迁西县以外的其他市域范围,并按照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随时调整。

  (二)“健康通行卡”由企业、个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办理,各级各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人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不得隐瞒、弄虚作假。如不实填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详细了解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如有虚报瞒报员工信息造成疫情防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责任。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状况的,立即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停用其“健康通行卡”,并按照有关要求立即上报相关疫情防控部门。

  (五)“健康通行卡”持卡人在出入商超、市场、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时,要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配合体温测量和检查。

  (六)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健康通行卡”申领、发放、使用等各项规定,广泛宣传、主动服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防止扎堆办理。

  (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在2月22日14:00时起全面开始办理“健康通行卡”,做到即来即办、应办尽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

  (八)各级纪检监察和政务督查部门将对落实“健康通行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故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将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九)负责办理“健康通行卡”的单位和个人要对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十)新冠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制度自动失效。

  企业员工复工疫情防疫工作计划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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