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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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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推动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年开江县民政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我局以“133”低保专项整治、“精准扶贫”活动为契机,对全县所有已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常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开江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今年,我局积极主动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各项救助,在城区设立了救助宣传点,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救助指引卡;设置了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流动救助车等,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便捷服务。我局还主动与乡镇、学校、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全县0-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儿童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出留守儿童13500余人。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加快了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二是狠抓民间组织管理。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其办证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我局对**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2016年全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1项,**年我局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与法制办沟通,避免错项、漏项,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8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局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同时我们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解答县区水务局提出的问题,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按照市政府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理清我单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16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市编办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录入到全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年,我们积极参与立法各项工作,参与了市法制办组织的立项讨论会,对我局目前的立法能力和立项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的函按时反馈了意见;我局供排水中心立法调研项目《供水管理条例》,由于没有项目资金,不做为**年立法调研项目上报。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年,我局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根据此管理办法制定了**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认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同时又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我们及时请教法制办,李晓京科长和李唯同志热情为我们把关,今年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有一个《**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上报法制办备案,并上传到**市水务局网站对外公开。9月份,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排水设施维修改造标准》,经法制办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目前该文件正在审核中。同时今年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上报了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我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我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我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完善了执法人员考核档案,对执法人员实行建档管理,按照清理辅助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严格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市财政。

  2、广泛开展对外宣传。今年是第25届“世界水日”、第30届“中国水周”。我们紧紧围绕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订购了《图说河长制》主题挂图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特刊》。在**日报发布了《**“消灭”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新闻,按水利部下发的主题宣传画内容,在日报重要位置刊发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主题公益广告,明确水务系统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6大发展理念,**电视台从3月22起至3月28日,全天4次(周末8次)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水日和水周宣传口号,市水务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向社会宣传绿色发展、河长制、政策法规、水利改革与发展,以增加社会公众满意度。

  3、开展执法卷宗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于**年8月,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6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1件,在评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要求各科室对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并将评查结果按时上报法制办。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一是重新整理了局47项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权力确认通知,将责任落实到各行政科室,并进行了一对一的工作对接;二是梳理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库,截止目前,共有水行政执法人员17人,针对执法人员相对行政权力少的情况,协调省水利厅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培训计划,考核合格后,争取持证上岗执法;三是组织各科室,结合“三定方案”和事权下放相关规定,对47项行政处罚权适用执法对象进行清单式管理,对列入清单的执法检查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增补对象库,截止上前,执法对象库共有**油田公司、**石化公司等18个;四是组织制定了《**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共分二十条,明确了工作目标、范围,明晰了部门职责、分工和配合事项,完善了各项实施程序,对工作的实际操作具有现实作用;五是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局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科室业务力量、联合执法支队,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抽报的执法对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要立案处罚的转交水政执法支队立案处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今年我局还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工作制度,完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数据信息库的报送工作,**年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党风廉政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前后楼都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涉及我局11项行政审批、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免征、1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共23项行政事项的目录确定、办事指南录入、目录生成工作,各事项通过了市法制办、政府办审核,将在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导引和办事服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另外我局积极配合市信访局工作,每年派出一名处级或科级干部入驻市信访局,专职负责信访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从**-2018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18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8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18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建立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6、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从**年起,我局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行使。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裁量权指导案例,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地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按照《**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省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采用《对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推广运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年底,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人员变动,每年进行更新。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1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2018年连续三年我局有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了3起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1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2018年配合县政府调处永福镇茶园村林权争议,依法化解纠纷。

  开展“七五”普法,**年制定了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18年,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让涉林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寺庙等。

  15、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时审慎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依法裁决有关争议纠纷。

  1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018年分别对舟坝、永福2起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事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引导当事人信“访”更信“法”。

  17、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实林政、防火、野保、种苗、审批、法规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股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发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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