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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领导讲话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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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领导讲话稿

  职业健康领导讲话稿(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单独召开的第一次全省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入新的发展时期,意义非常重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分析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对策措施;安排部署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全体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谋划,努力实践,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高位推动,职业健康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职业健康工作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省人大会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全省上下抓住机遇,借势发力,利用人大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机会,积极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二是省政府为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省委、省政府提出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职工安全的项目、环境污染的项目和黄、赌、毒、高危行业的项目“三个坚决不搞”政策,同时,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列入《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时推进。三是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省人大、省政协派出代表和委员参加,并对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和余江县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接汞作业人员汞尿超标事件,省安监局会同省卫生厅开展联合执法,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两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评价,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两公司限期整改。通过严格执法,企业职业健康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对原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改造,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采取十项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以1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职业健康工作。

  (二)领导重视,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断健全

  健全机构组建队伍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吴新雄省长20xx年8月24日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安全监管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针对职业安全健康职能划转安监部门的实际,设立机构、增加编制,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近两年,省局一直把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利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会,积极主动向省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省编办沟通协商,争取在机构和人员编制上的支持。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总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省政府批准印发省安监局新的“三定方案”,明确省安监局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七项职责,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二是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后,省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中编办《通知》精神,探讨研究新形势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并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发〔20xx〕104号文件精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尽快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同时,将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三定方案”。、萍乡、上饶、、7个设区市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赣州、景德镇、新余3个设区市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目前,、4个设区市安监局已正式组建职业健康监管科(处),配备3名工作人员,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全省有24个县(市、区)安监局单独设置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75个县(市、区)安监局增挂职业健康监管内设机构牌子。上饶县政府批准从卫生部门划转3人到县安监局组建职业健康监管股。近期,省局多次与省编办、省卫生厅进行沟通协商,重点解决有关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及机构、人员编制、技术支撑等问题,并深入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省卫生监督所调研,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三)注重长效,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职业健康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就事论事,穷于应付,要探索规律,建立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全省安监系统十分注重建立职业健康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后,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安监部门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的状况,我们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增加职业卫生行政处罚部分,并经省政府审定编入《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由省政府法制办印发施行。为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统一检查标准,我们印发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将《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条款以表格形式细化成八类检查项目42项检查内容。二是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局在井冈山举办了《暂行规定》宣贯培训班,国家总局职业健康司领导亲临指导并授课,全省市、县两级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同时,组织安监干部参加国家总局举办的职业健康业务培训班。各设市、县级安监局也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近两年来,萍乡市针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从业人员,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班十多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万余人次。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国家总局23号令宣贯培训班29期,共计2710人参加培训。景德镇市各级安监部门15次组织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贯班,培训人员922人。三是建立实验室,提供技术保障。省局积极推进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在国家总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省局依托安科中心建立了省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去年底通过了计量资质认证,并多次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测练兵,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该实验室可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粉尘及工作场所噪声等52个项目的检测工作,正在申办职业卫生检测资质证书。

  (四)摸清底数,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取得进展

  为摸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掌握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使监管执法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调研。去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组织检测机构对1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2家箱包制造企业、1家钢铁企业和1家胶合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数据。在进行检测调研的同时,现场向企业免费发放有关法规文件资料,并向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等人员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政策法规,告知其应担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指出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二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全国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截止20xx年3月28日,全省累计有4130家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与20xx年同期相比,网上申报增加了130%。其中:赣州市832家、萍乡市779家、市520家、市518家、上饶市374家、市354家、新余市198家、市184家、景德镇市175家、市173家、鹰潭市23家。

  (五)突出重点,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目标任务到位,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四是宣传发动到位。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调查摸底。重点开展了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制造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摸底。二是交叉检查。以省安委办名义组织11个设区市开展了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彼此交流了经验,相互促进了工作。三是组织督查。以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组织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回头看”。针对前阶段各设区市交叉检查和省政府五部门联合督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去年11月,国家四部门联合督查组对我省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充分肯定了我省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用“四有”概括为“认识有高度、工作有深度、推进有力度、落实有强度”。据统计,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3371家,有3218家填了《企业职业危害检查表》进行自查自改,发现问题或隐患4677项,责令当场改正2657项,责令限期改正1928项,警告企业135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0家。赣州市安监局为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人员对10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辅导,认真帮助企业诊断职业危害因素、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和档案、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预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作业场所定期检测制度和职业危害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的职业危害基本情况信息档案。

  二、认清形势,应对挑战,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的职业健康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职业危害事件频繁发生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与热点。如: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人群发性血铅超标事件。20xx年11月20日,《日报》披露,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572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有438人血铅浓度超标,其中189人达到铅中毒诊断值。该公司极板分厂、装配分厂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投入生产和使用,均未通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致使作业场所铅尘危害未从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加上工人个体防护不到位,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导致大批工人遭受到铅尘危害。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重大矽肺病事件。20xx年6月28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报道,贵州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产以来,从业人员长期受工业硅冶炼产生的粉尘危害,截至20xx年7月2日,这家公司先后共有1343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确诊矽肺患者200例,另外,半年后需复查胸片的职工还有262人。江苏“毒苹果”事件。今年2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苹果公司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后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正己烷中毒的共101人,其中91人进行了工伤等级认定。据调查,2008年10月至20xx年7月,联建公司模组五课在作业场所开始使用价钱更便宜的“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模组五课车间是密闭洁净车间,车间内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的职工有800余人。由于该公司没有对使用正己烷的职业危害影响进行申报评估、检测,也没有做出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更没有改造完善通风防尘设施,导致作业现场空气中的正己烷含量严重超标,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等正己烷中毒症状。这些事件的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全国仍至我省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

  (二)职业危害范围广,接触人群多

  职业危害分布广、涉及面大、接触人群多,是我国各行各业现状的一大特点。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仍至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20xx年11月9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长沙举行的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说:中国有30多个行业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中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三)职业病患者总量大,发病率高

  20xx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xx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比2008年增加了4384例,同比增长31.9%。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xx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我省20xx年职业病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xx年底,全省累计尘肺病人达16078人,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四。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专家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四)职业病危害底数不清

  一是全省职业危害企业底数不清。我省有多少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哪些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如何,有多少人接触职业危害,这些基本情况目前大家都还不清楚;二是职业病人底数不清。全省有多少职业病人,是什么类型的职业病,严重程度如何,我们目前更是不清楚。尤其是,职业病有个潜伏期,到我们安监部门全部承接作业场所监管职能后,很可能就是职业病高发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职业健康工作也可能更加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就不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也将是我们承受的最大压力。

  (五)思想认识有偏差不到位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象重视生产安全、重视环境保护那样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还存在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的错误思想。一些地方,可能因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高污染、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发达地区向我省落后地区转移,大量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工投产,带“病”运行。一些企业,尤其是某些民营企业,可能因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置工人健康权益于不顾,不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一些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差、保护能力不足。由此看来,我们要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必须应对新的挑战,要做好这项工作,也是任重道远。

  在面临诸多困难、巨大压力和应对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职业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职业健康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劳动关系问题,而是上升为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职业健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应该说,我们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关心职业健康工作,胡锦涛、温家宝以及、张德江副先后就职业病事件查处,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等方面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列为十大工作重点之一,并把职业病列为加强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的重点之一。今年3月23日,省委书记苏荣在修水县上衫乡看望因矽肺病致贫的困难群众时强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天下第一件大事;在经济发展中,务必加强环境保护和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民生命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业主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二)监管体制逐步理顺

  20xx年10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104号),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职能,明确了分别由安监、卫生、人保部门为主负责的指导原则,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事前预防、过程监管、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必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国家有关部门重新起草修正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修正案》已报送全国人大,预计上半年能够颁布实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将在法中充分体现,安监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资格不明确、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将彻底得到解决。同时,国家总局也将陆续出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四)国家已发布职业病防治规划

  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15年)》(国办发〔20xx〕43号),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职业危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将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中央、省属企业一定要把握职业健康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职业健康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我与大家一起学习领会总局杨元元副局长语重心长多次强调的“三个多想一想”,以此共勉,即:“多想一想广大一线职工还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多想一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正在不断地侵害职工们的身体健康,多想一想我们有多少职工因患上职业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失去了生命”。全省安全健康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突出预防,夯实基础,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出台颁布实施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显得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要用新的思维、新的方法、新的实践,积极谋划和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104号)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题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1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确立以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即“一条主线”),大力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即“两项建设”),加快构建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监察执法“三大支柱”,突出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即“三个重点”),扎实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培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五项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关于20xx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省安局已经印发《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请大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内涵,正确处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安全生产是指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包含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两个部分,按照国际惯例统称职业安全健康,因此,我们都要树立“大安全”理念。职业健康(又称职业卫生、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其首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人群和作业环境为对象,识别、评价和控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职业健康工作应该遵循“三级预防”原则,第一级预防就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减少劳动者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主要采取生产工艺措施,使生产过程达到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在管理上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因此,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们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能只抓职业安全,不抓职业健康,必须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

  二是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职业健康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行业和领域,是综合性工作;职业健康监管既有行业监管职能,也有综合监管职能。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按照凌成兴常务副省长经常强调的突出“八个字”,即:牵头、协调、监督、查办;履行好“三定方案”确定的“二个加强”职责,即:一要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二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同时,要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还必须完善工作机制,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我们安监部门与其它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关系。要建立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重点要加强与卫生部门及职业病诊断等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新增职业病人情况,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要处理好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关系。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理顺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协作、保障有力、运转有序、科学监管、廉洁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三要处理好本部门内设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关系。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33号)精神,按照“加强综合、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理顺本单位内设机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注重发挥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15年)》的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一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要具备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二是企业要依法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作业现场依法设置警示标识;四是企业要安排专人,也可以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正常工作,并向劳动者公布监测结果;五是企业要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防护措施,尤其要控制住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六是企业要依法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报监管部门审查(备案);七是企业要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接受监管部门的验收;八是企业要加强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九是企业要对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理顺监管职责,促进监管能力保障到位。去年10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这是继2003年中编办将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转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之后,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慎重作出的一项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保障到位。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监管职能平稳交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等职责的交接工作,确保职能调整过程中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断线,实现新增职能平稳过渡,工作中务必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借安全促健康,努力做到“三个结合”。职业健康监管是按照“防、治、保”原则,全面赋予安监部门的一项新增职能,万事开头难。但应该看到,我们安全生产监管有着近十年成功经验,我们必须借力发挥,借鉴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切入点,借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促进企业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条件相结合,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范围;二要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与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卫生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三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与职业健康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着力提高职业健康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三下乡活动”。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防护知识匮乏的现状,省局计划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活动主题为“突出预防,关爱健康”。要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力求取得实效,为职业健康监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深入企业发放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读本、《职业健康知识手册》和“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挂图”等宣传资料;二是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专题知识讲座,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三是省职业病医院安排“流动体检车”到企业上门服务,为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职业健康检查;四是省局安科中心安排“安全生产检测车”到企业上门服务,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

  二是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首先,要依托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我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标准、培训证书“四统一”的原则,组织专家编写职业健康培训教材、加强职业健康师资培训,逐步规范全省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其次,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意识。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注重“双基”,强化监管,努力开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3令),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底数。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浓度(强度)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信息。以粉尘和毒物危害申报为重点,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为着力点,力争今年“三大高危行业”申报率达到70%,明年达到100%;其他行业要以中央驻赣、省属等重点企业为切入点,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15)》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申报率争取达到80%以上,中央驻赣、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今年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抓好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摸清职业病底数。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从业人员提供。

  三是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近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

  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xx〕41号),要求地方安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除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在50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核电站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海洋石油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规定,在国家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为确保职责划转交接期间工作的平稳延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时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卫监督发〔2006〕375号)确定的原则执行。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省局根据我省实际,结合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起草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给大家,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突出“六查”重点。一查管理机构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基本制度。二查监护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查职业危害申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是否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四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是否经过设计审查,是否正常投入使用、有效运转。五查职业危害警示告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情况;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存在或者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六查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是抓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健康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一要按照国家总局“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的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在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服务”的原则下,积极创建职业卫生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职业卫生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二要加强对我省现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归口管理,在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先要对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以后再根据总局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资质认定工作。三要建立全省职业健康工作专家库。既要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先作用,又要发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实践经验作用,组建全省职业健康专家人才库。要努力为各位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氛围,使其真正为全省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四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全省安监系统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装备和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六是抓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要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汇总和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健康管理数据库,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和依据。二要以总局近期开展的工矿商贸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统计基础情况书面调查工作为契机,研究出台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信息报送办法,强化监管业务基础工作。各地一定要按照政令畅通的要求,切实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五)加强学习,服务发展,努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职业健康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职业健康监管对我们安监部门来说又是一项要新开创的事业,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必须注重加强学习。“人、机、环”三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一切工作好坏最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学习发扬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还要充分借鉴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的好做法、好经验,勤于思考,开拓创新,努力实践,努力工作。二是各位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尤其是分管领导,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要学法规、学标准、学知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要加强监管,服务发展。各级安监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管服务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正确处理好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根本,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是宗旨,两者相辅相成。因此,我们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要处处体现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既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检查中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又要防止“盲目机械”执法,使企业无所适从。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贯彻落实到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要按照“勤政、廉洁、高效”的要求,既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也要抓好监管队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

  同志们,随着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控制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事业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职业健康领导讲话稿(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事们: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业已完成,并将于今天正式发布,受公司最高管理者周呈强总经理的委托,下面我就公司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总体情况向大会作介绍说明。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这三个管理体系是国际上公认的比较先进、有效的系统化管理方法,它们主要通过建立系统、完善的体系并有效实施运行,使各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接口关系顺畅,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推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有利于企业推进规范化建设,增强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员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自身竞争力,公司今年正式转入营运,规范化管理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因此,年初,公司新的经营班子一致决定,在公司范围内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随后,我们邀请广州管理顾问公司的有关人员前来我司调研。

  公司的三大体系认证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书记多次了解有关情况并作指示,营运部经理派人送来了资料,并对公司在调研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和顾问公司的选择等多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在公司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公司与管理顾问公司达成了辅导协议,于3月12日成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领导小组,由最高管理者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iso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3月23日,公司召开了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吹响了向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进军的号角。

  为加快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进程,公司于3月24日与广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达成辅导认证的协议。

  从3月—5月,顾问公司的老师先后在我司举办了四期有关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公司员工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了初步的认识,为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铺平了道路。

  第二季度,公司在继续推进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的基础上,成立了由专人负责的文件编写小组,编写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从6月初开始着手编写,经历了将近4个月的时间,经过编写人员深入调查,认真编写,历经三次会审,今天,文件终于得以完成发布。在这里我深深感谢顾问公司以及全体编写人员的辛勤劳作与和通力配合。

  我们公司文件的编写,在形式上是采用先编管理手册后写程序文件;在步骤上是先调研再编写然后会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文件的连贯性。目前,我们共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1套,程序文件26个以及一批工作文件和表单。

  体系文件的建立是为了完善我们的管理,使我们的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随着体系文件的发布,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也将由此进入试运行阶段。当然,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下一步工作需要我们按着文件要求进行运作,发现不足之处及时修改。在此,结合公司当前工作的实际,我就公司下一步推行认证工作提几点要求:

  第一、加强培训,深入学习。

  下阶段,公司将通过培训、印发学习资料、板报宣传等形式,结合内审,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通过学习,让广大员工切实熟悉制度、掌握制度,按照制度办事。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iso办公室要成立检查辅导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指导,解决学习、运行中的疑难问题,收集意见或建议。同时针对各部门、岗位、人员按执行的要求安排必要的测试考试,如口试或笔试。对测试、考试的结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中。

  第二、严抓落实,积极贯标。

  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全员参与的重要体现。因此,在文件发布后,不论什么人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严”字当头,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文件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办事,克服不良的习惯做法,优化管理环境,强化每个岗位每一个人的工作责任感,牢记“说我该做,做我所说,记录我所做的”,记录好所做的每一件事,真实提供所做每件事的证据,一切工作按程序办事。为持续改进我们
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奠定有力的基础。

  iso办公室要加大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收集各单位的文件修改意见,及时对文件加以修订。

  三、提高认识,加深理解。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是公司更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加深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把握好原则和尺度,按照程序进行规范改进。

  每位领导、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要按程序文件的要求,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管理职责来认真负责工作。下一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内部审核,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并针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单位和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四、整体推进,协调进行。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互相沟通配合,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单位的消极被动,都会影响到整个贯标进程,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程序的接口配合工作,理顺关系,相互配合,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进行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相信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企航管理顾问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全体员工敬业奉献,扎实工作下,我们一定能如期圆满完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为推进公司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作出重要贡献。

  最后,我再一次对全体参与这项工作的员工辛勤付出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敬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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