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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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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展启事一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10月20日

  作品展启事二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院

  永州市文广新局

  永州市文联

  协办单位

  书法报社

  湖南日报社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1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2月在湖南长沙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2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草书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明星里2号省艺术研究院二楼草书展办公室

  联系人:何晓红,手机:15386423610

  郑 莉,手机:13755069574

  邮编:410005

  电话:0731 – 84429524,0731 – 89799435

  E-mail:450225242 @qq.com

  十、学术论坛

  本届草书展增设“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面向全国征稿,具体详见《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征稿启事》,论坛将于开幕式期间举行。

  十一、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

  附件二: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doc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9月14日

  作品展启事三

  为推动文艺繁荣发展,促进高等美术院校在校生的创作实践,以知识传承性、学术专注性、实验探索性为价值导向,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展开创作实践、开阔视野;鼓励在学术传统中融入个人的思考与活力,首届“xx”去年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成功举办,第二届——“xx2016:美术学院学生作品展”即将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展览和举行颁奖仪式,现面向央美学子征集作品。我校将举办“xx2016”央美入围作品展,并评选出造型学院奖等奖项。

  参展作者范围: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类专业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生,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自愿参加。参展作品应符合展览要求,由所在院系(部)汇总,统一选送至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

  参展展品要求:

  1、自由选择油画、版画、雕塑、国画、壁画、书法、新媒体艺术等造型艺术手法创作作品。

  2、平面作品尺寸不大于200×200cm;立体三维作品不大于200×200×200cm;每套作品不超过 3 米展线。每位学生最多有一件优秀作品入选;组画作为一件作品;组合数量过多时,在充分考虑其创作意图的前提下,可精选部分入选。

  3、作者需提交个人生活照1张、作品图片(1M、50M)及报名表,均为电子版。报名表上需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如:院系(部)、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及作品信息、作品阐释和个人简历等。

  注:本次展览为在校创作展,体现毕业创作以外的探索,故参加展览作品不能选择个人毕业创作作品。

  展览时间、场地:

  展期:2016年 9月15日—9月30日

  场地:中央美术学院校史陈列馆

  参展作品:约50件(根据展线安排酌情调整)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4日。

  符合参展条件的学生先将报名信息发送至各自院系(部)的邮箱进行筛选,然后各院系(部)再将选定学生作品及具体信息统一打包发至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邮箱cafa_zaoxing@163.com统计。

  入选本次展览,有机会获得以下奖项:

  一、造型学院奖(央美展场终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xx奖(重庆展场终评)。获奖学生将获邀参加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奖项设置如下(税前):

  造型艺术金奖: 1人 奖金人民币30000元

  造型艺术银奖: 2人 奖金人民币20000元

  艺术传承奖: 3人 奖金人民币10000元

  艺术创新奖: 3人 奖金人民币10000元

  赞助人特别奖: 4人 奖金人民币10000元

  提名奖: 26人 奖金人民币5000元

  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与展览开幕式同期进行,颁奖嘉宾由项目组委会、年度组委会与策展人共同确定。奖杯、奖金、证书同时发放。

  作品收藏

  本次展览的赞助机构希望收购参展者的一件或多件作品,作品的尺寸最好不小于50×60cm,且与参展者的作品属于相同材料,赞助机构将支付3000元—5000元(税前)人民币材料费,并将出具收藏证书。并且赞助机构将持续关注作者的成长,如果作者有出国考察、学习或者举办个展、出版作品集的需求,他们将优先予以资助。如有意愿,参展者可于xx展览结束时(9月 30日)自选符合要求的作品送至5号楼F2-207(暂定)。

  获赞助人特别奖的作品将由赞助方收藏,并于明年到香港展览。

  画册

  展览画册作为项目的视觉与文字档案,由出版社于展览后出版发行。

  xx2015获奖情况

  金奖空缺

  银奖3 件

  艺术创新奖3件

  艺术传承奖3件

  赞助人特别奖4件

  (报名详情请咨询所在院系)

  美术作品展征集启事范文二:

  为丰富少年儿童的业余生活,发掘少年儿童对美的创造力,柯桥区文化发展中心、柯桥区博物馆将举办“童心尚美——柯桥区少年儿童工艺美术作品展”,现在柯桥区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

  一、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二、活动组别

  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

  三、活动要求

  以“童心尚美”为主题创作一件工艺美术作品。参赛作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金属工艺品、玻璃工艺品、纸质工艺品、雕刻、织绣、编织、模型、工艺画等多种形式,要求反映祖国美、家乡美、环境美、人文美等。作品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cm3,不大于1m3。参赛者请将作品送至柯桥区博物馆,并提交完整的个人信息表(详见博物馆网站通知附件一)。

  四、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须拥有作品的有效版权,活动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因人力有限,作品不退;获奖作品将在柯桥区博物馆展出;具体信息详见区博物馆网站http://www.ygwhmuseum.com。

  五、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明珠路398号(明珠文化广场内)柯桥区博物馆103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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