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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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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十一五”
期间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和减少能耗、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突破口,以法治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能源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单位gdp能耗“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末降低25,年平均节能率为5。到2011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一)工业领域:
工业是我县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所在。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对国家、自治区、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按照下达的节能指标考核监督。
电力行业:严禁新建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力发电机组,重点推动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双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建设。到2011年单位综合耗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推动50万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降低电网损耗,网损率下降到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冶金行业: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冶金企业。推进高炉和转炉大型化,大力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二煤气锅炉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连铸连轧技术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到2011年,钢铁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化工行业:重点开发与建设煤化工项目,加大煤化工替代石油化工的力度,使煤基燃料(煤制油、二甲醚等)、煤制烯烃产品单位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力推广尾气回收项目、开发硅酸盐系列产品,切实提高尾气和附产品的利用率。
生物发酵行业:大力推广循环水高浓缩项目,减少循环水系统一次水的用量。降低超滤冲水比,减少超滤的开启时间,加大压滤机的处理量。实施蒸汽冷凝水回收,代替一次水项目,有效提高纯化水的利用率。推广发酵过程中增加放罐后不开罐批,在不进行冲洗及消毒操作的情况下连续进罐技术,加大发酵罐空气分布器的改造力度,提高空气利用效率。积极引进和推广丙酮及丁醇尾气回收、废丁醇回收工艺改进、6-apa母液回收、旋风分离器逃液收集、丙酮尾气回收工作液循环套用等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大幅度减少排污总量。
(二)建筑领域:
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禁止现场砼搅拌。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三)交通领域:
加快强制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特别是要加大对报废车辆的清理工作,严励打击拼装机动车,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工交车燃汽化和车用乙醇汽油、甲醇及二甲醚等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油新技术、降低营运机动车能耗。加快公路建设、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
(四)商用和民用领域: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动蓄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在商业、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中的应用。
(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生物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工业废液和生活垃圾开发沼气,最大限度地减少民用燃煤。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我县是**地区耗能大户之一,能源消耗能否实现控制目标事关全市大局,为确保我县“十一五”期间年节能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目标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确定县经贸局为节能执法主体,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建设、交通、农牧业、教育、卫生、机关事业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各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县发展计划局、财政、科技、统计、环保、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各镇也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企业要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节能领导和管理机构,设立节能管理岗位,明确职责,
通力合作,为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加强节能基础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节能统计制度,落实节能统计责任。统计部门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通报等工作。
(三)要把节能与环保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
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企业。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把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一是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要充分发挥我县现有四大支柱产业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抓好产品链条的延伸,努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加工深度,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能耗少、贡献大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依法落实节能降耗资金,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县要按照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降耗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的投入,县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示范工程、宣传、培训。
(六)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度。从XX年开始gdp耗能指标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并在每年经济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要与节能主管单位、相关部门、耗能重点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
(七)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县统计局、经贸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强化能源统计准确性,完善统计制度,提高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完善奖惩制度,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每年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和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获奖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节能项目县人民政府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不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造成能源浪费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九)经贸局要切实加大对年耗能50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节能监控工作。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要把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作为常项工作来抓,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节能动态,杜绝超标耗能生产,为淘汰、取缔耗能严重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十)建设规划局要大力提倡节能型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十一)交通局要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严厉打击拼装机动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农牧局、水利局要着实强化节水灌溉,尽可能减少水电投资。一是要强化合理计划用水;二是继续加大节水工程建设力度,力争2011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3万亩,年递增20;三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用水量,大力提倡节水保湿种植。大力推广秸杆、粪便废液开发沼气项目,提高再生能源利用率。
(十三)切实加强重点能耗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引导、管理力度,确保单位gdp能耗量不突破控制目标。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节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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