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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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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进行“创业、创新、创优”教育。今年年底前为动员部署和思想教育阶段。要通过召开省社党员干部大会、省社领导讲党课作辅导、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搞好思想发动,积极引导省社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专题讲座、宣传展板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三老四严精神”、“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引导省社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勇于创业、敢于创新、善于创优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追求。要充分发挥信息简报、办公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积极创业、勇于创新、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创优”主题实践。省社直属各单位要坚持从供销社工作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供销社的中心工作和各自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创业、创新、创优”工作规划和推进措施。活动中要注意整合载体资源,把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业、创新、创优的能力;把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省社上下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的价值导向;把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省供销社评选表彰“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实力十强县联社”、“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打造一批有规模、有实力、有形象、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和标杆单位,增强对全系统经济的带动能力,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三)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创优”体制、机制和工作流程。省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创业、创新、创优”,积极探索,打破旧的条条框框,破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创优”的旧机制,建立促进“创业、创新、创优”的新体制。要切实加强职能处室效能建设,优化办事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开展保驾护航,营造优良环境。
今年年底前,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对现行社内政策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梳理,阻碍“创业、创新、创优”的要及时修订、完善或废止,并立足本处室本单位实际,出台一批支持“创业、创新、创优”的政策、制度文件。省社机关各处室和各龙头企业要率先垂范,先走一步,立足本职,着眼大局,提出“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办法,并及时上报省社“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领导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社成立 “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同志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理事会常务副主任姜泽志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白锦婵同志担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树春同志担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省社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省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活动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考实责任,要将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活动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扎实开展好活动。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组织领导“第一人”责任,团结带领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好“创业、创新、创优”活动。
(二)落实工作任务。省社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省社的总体要求部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准确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找准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活动方案,将“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目标、工作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具体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和平台。省社机关各处室要围绕省社中心工作,根据本处的职能任务,研究确定本处室012年“三创”活动主要措施办法。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要抓手。要注重挖掘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侧重地确定一批“创业、创新、创优”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示范点,建立领导干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联系点,努力将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适时评选创业能手、创新标兵、创新之星,采取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形式,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2012年“七一”前,省社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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