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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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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10篇)

写街道办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10篇)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保证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一、紧急避难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疏散,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二、处置应急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疏散领导小组:

领导:沈汉力。

副组长:林清翠、李雪莲、柯双喜。

成员:全体教师。

三、地震应急反应:

(1)紧急避免地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避开安全的地方,千万不要匆匆离开教室。

2、教室内的学生应该立即避附近,身体应该卧床不起或蹲下,尽量小身体,躲在桌子下面或墙角,保护身体被破坏,但不要靠近窗户。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避开的时候,可以交叉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用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和脖子。

4、卧床不起或蹲下时,脸朝下,头靠近墙壁,双臂前额交叉,右手握住左臂,左手握住右臂,前额枕在胳膊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要及时选择有利安全的地方,避开附近,躺下或蹲下,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

6、教室外的同学,要去空洞的地方,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破坏,避免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应按预先分工,及时到各教室检查避震情况,发现有不正当措施,应及时纠正。

(二)紧急避难:

根据学校各年级的位置和学生年龄。

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拉响警报:学校办公室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拉响警报,听到警报(钟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拉响警报(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同时,柯双喜老师负责向120求救;沈汉力校长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2、组织疏散:

(1)安全疏散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

(2)疏散路线说明:

a、各班学生依次分两列纵队从教室前后门出,不拥挤,有序排好两列纵队。

b、安排如下:

六(1)、五(1)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综合楼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四(1)、四(2)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宿舍楼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三(1)、三(2)班从教学楼左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二(1)、二(2)班顺教学楼右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一(1)、一(2)、一(3)班直接到操场。

c、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

当时在教室上课的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带领学生有次序下楼疏散;

当时在办公室内办公的班主任、随班教师立即前往楼道口等待本班学生,遇到本班学生后立即协同任课教师带领本班学生到操场,按升旗仪式队伍位置安排集结队伍。

上体育课的班级立即在操场集合,由上课的'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到安全地带集结。

3、救护摹拟演练:

(1)救护人员安排

由林清灿老师及时联系卫生所卫生员到校内处理伤病员。

a、不担任教学任务及疏散任务的教师在操场待命,及时把伤情较重的师生送往医院。

b、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操场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

(2)操作过程

a、发现学生受伤,所在班科任老师应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b、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转移受伤学生至安全地带(操场)。

c、先由卫生所卫生员进行急救,待120救护车到达后送湖头医院就医。

四、疏散要求:

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钟声),教学楼全体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点:按集会位置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安排。

3、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起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五、注意事项: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场。

5、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6、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7、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

六、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七、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上级地震部门、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2

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南端,地质构造复杂,地震环境恶劣,多年来一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防御区和可能发生中强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险区。为做好地震的防预工作,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结合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确定的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开展疏散演练活动。特制定(实验小学地震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应急领导机构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吕钦平

副组长:张水莲米惠珍

成员:全体教师

地震应急速报小组:

(1)指挥组与向上级汇报组:校长及校委会

(2)疏散组:教导处

二、紧急疏散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容、全体动员、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三、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紧急避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听到第一声钟响,要迅速在课桌下抱头或顶书包躲避。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6、在教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二)紧急疏散:根据学校各年级所处位置及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听到哨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吹响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

2、撤离顺序:前后楼各按预设好的路线撤离。

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起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操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要求: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疏散时要按指定路线,不要拥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常

5、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

楼梯口具体负责疏散教师:后勤组教师各班班主任、数学教师——负责自己班级。

6、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7、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9、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地震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合,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

到达集中地后,要蹲下,清点人数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学区主要领导汇报。震后,每天要进行零汇报。

(二)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震感、人口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速报程序:

1、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在20分钟内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在1小时内了解下列情况: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人员伤亡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与破坏等情况,对学校财产的损失等。

3、地震灾情的速报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和按程序速报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依据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预案启动时同时实行,望各涉及人员及全体教师认真履行。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为了做好全镇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纸坊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强万祥、镇长张虎林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杨炜同志、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副镇长李辉、杨星悦、郝会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站所及派出所、医院、供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报导组

宣传报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长由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小强同志兼任,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4、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胡志锋同志、计生办主任陈海洲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苏环春同志、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非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办、供电站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抗震救灾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证,本着平震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及时提供现场创伤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的基本设备,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镇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镇级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镇政府建立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保证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4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许开雄

成员:黎德恩、林鸿、黄俊广、沈庆禄、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非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重点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对学生进行抗震常识教育

1、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我国多数专家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处开阔、安全的地方。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

3、教学楼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

四、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五、震时应急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5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__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__老师为组长,__老师为副组长,各科任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学校办公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部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口哨声或地震警报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或课间)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地震应急疏散线路图”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教师和学生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寝时间:

A、学生在宿管老师的组织下按离宿舍门口或楼梯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宿舍内按床位自下到上、自前到后,有序组织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地震作为一种全球范围内预知性较差,危害性极强的自然灾害,不断给受灾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危害和损失,尤其是强烈的地震更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面对这一潜在危害,南辛庄街道秉承“不断干预,持续改进,积极推广”的安全社区工作理念和“积小安为大安”的总体思想,坚持安全工作提前介入,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为保证社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进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槐荫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相关应急活动。

1.3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前,南辛庄街道办事处以提前介入,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为指导,针对社区各类人群进行地震安全知识普及和培训,尤其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等进行重点防护和干预,进而提高社区群众的地震应急知识以及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严格遵守《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章程》,处置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

南辛庄街道办事处是处置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地震应急的需求,辖区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组织机构

设立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指挥部下设“一办三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安全宣教组、震害疏散救灾组、灾情监测统计组。

2.2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组织主要职责

(1)按照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抗震救灾的命令和指示,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并部署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志愿者队伍、社区单位等进行社区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前负责对社区群众进行地震防护知识培训,结合社区内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单位职工等不同人群的特点,采用讲座、授课、演出、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地震防护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

(3)地震发生后,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本着快速、真实的原则,向市、区等有关部门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并对上级部门的批示和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进而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的调配;及时扑灭火灾、消除易燃、易爆、溢毒隐患;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交通秩序正常。

(5)接受和分配救灾物资,负责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供应;抢救伤员,安置遇难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灾后联合街道群众工作办公室做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倾听他们的需求、建议,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做好安抚工作,使他们尽快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确保社区安定、祥和。

(7)对受灾、救灾等情况进行档案整理和保存,并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3临震保障措施

3.1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1、应急队伍

“一办三组”即办公室、地震安全宣教组、震害疏散救灾组、灾情监测统计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等安全社区的工作队伍、安全社区志愿消防队、上级派遣的抢险救援队。

2、社会动员

南辛庄街道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3、紧急避难场所

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济微路中学操场、华联广场等地设立紧急避难疏散场地。

4、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

(1)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2)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3)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助照明器材;

(4)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5)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6)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5、宣传培训

以社区学校、科普学校、社区科普文化长廊和社区广场等阵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从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首先,针对南辛庄街道地域特点,结合楼院工作和机关工作人员与社区楼院长的双向助理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防震、逃生、自救等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品,使社区居民,特别是年老体弱、残疾等,不易参加社区活动的人群在家中就能接受此类的防震减灾知识。

其次,针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救灾宣传、培训和演习活动。增强重点群体的地震应急意识,不断提高他们自防、自救能力;针对驻地单位结合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防震指导,如对幼儿园、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的单位,督促防震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定期检查紧急逃生设施,确保100%畅通,并对工作人员进行防震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三,组织社区单位和团体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通过实际演练,使他们进一步掌握防震减灾技能,确保地震发生时人员和财产损伤达到最低。

3.2临阵应急措施及程序

在接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预告及预报后,开展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1、在接到区政府关于我区短期预告意见后:

⑴立即通知各社区、单位领导掌握,内紧外松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⑵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办公室工作、应急“三组”人员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2、在接到区政府关于我区临震的预报的通知后:

⑴立即向社会公布临震的预报意见,并决定群众外宿避震范围和时间。

⑵迅速组织力量检查有关社区和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区政府发出的地震预告或预报后,立即进入震时工作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上下联络;做好震时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辖区临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及各项工作的协调;强化短临前兆监测和宏观资料的收集,加强对趋势性非常资料背景中临震前兆信息的追踪研究,通知宏观哨点加强观测;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平息社会上的地震谣言。

3、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公布临震的预报后,迅速开展震时应急准备工作。

(1)在地震预告后,加强社区宏观哨的非常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

(2)做好自救互救、安全救灾和地震保险的宣传,动员群众做好防灾必需品和撤离的准备,根据区政府的临震警报(或情况紧急时)有组织地疏散到划定的8个安全区。

(3)对重要的财资、物资、档案进行转移或采取紧急加固措施。

(4)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加强安全防护,防止次生灾害。

(5)组织民兵、职工,护厂、护家、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

3.3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理

依托“连线楼院”,各社区广泛建立起地震灾情速报网,如有地震发生,楼院长可以通过地震速报将地震灾情及损失状况在最短的时间内直报党工委,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应对方案也可以通过连线楼院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群众当中。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迅速派人到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现场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震害评估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区政府报告并抄送区地震局、民政局。震害评估组和震区各单位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清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理

5.1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即转入震后抗震救灾阶段。

1、安排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2、继续进行抢救工作。

3、重要工作设施的抢险修复。

4、加强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5、抗震救济物资的调配,转运与分配。

6、做好抗震救灾其它各项工作。

(1)加强灾区社会治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有计划地控制进入灾区的人员,减轻灾区的负担。

(3)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总结,表彰抗震救灾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7、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在各级各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接受外援,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根据实际,制定灾区重建规划,重建家园。

5.2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3震后调查和总结

由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6其他地震事件处理

6.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本区域内及其附近地区发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区政府。

6.2平息地震谣传

当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上报办事处。地震部门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传,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的需要,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7.2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怀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各社区、各单位以及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一旦遭遇地震,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投入抢险救灾,必须做到“十不”,即不违犯《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我区应急预案的实施;不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不阻挠抗震救灾的物资、人员调用;不贪占、挪用地震应急和救灾经费、物资;不临震脱逃和玩忽职守,不哄抢商品、救灾物资和国家财物;不谎报灾情;不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不信谣传谣;不做有损抗震救灾的事和行为。对于违犯“十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下关街道办事处地处多地震地区,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灾情重,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地震,属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应急预案的编制能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和《大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下关街道办事处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关街道办事处处置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部门立即自动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预防为主、防御救助相结合、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事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地震应急,由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施地震应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科学技术手段。

二、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

实行抗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时协调抗震减灾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转为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为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下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专职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其余党政领导、党政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国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区紧急救援处置、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御、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灾害调查与评估上报、地震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适时召开会议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对防震减灾救援工作遇到的突发情况进行决策,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申请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处置工作。

3.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可分设防震应急、抗震救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恢复重建、后勤生活保障等小组,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1)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做好保密_。

(4)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协调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和震情会商工作。

(5)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筹集、安排和调运。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的后勤保障工作。

4.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部门职责

(1)抢险救灾。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等。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武装部、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综合执法队、各村(居)委会民兵应急抢险队人员

(2)医疗、疾控。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组长:街道办分管社会事务办(卫健)的副主任

成员:街道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3)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调配救济物品;组织调运帐逢、油毛毡、塑料布等防震棚物品,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部门人员

(4)灾民转移安置。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组长:分管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5)治安消防。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下关司

法所部门人员

(6)宣传报道。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组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宣传办、纪工委部门人员

(7)生产自救。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理赔等工作。

组长:街道办分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副主任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自然资源所、规划)、扶贫办部门人员

(8)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通讯、交通、油站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经

协)、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9)次生灾害处置。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加强环境的监测;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10)应急资金。执行政府救灾资金计划,筹措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

组长:分管财政所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1)接受援助。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提供捐赠、援助,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安排工作。

组长:分管财政所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纪工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街道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作内容

(1)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各村(居)、各部门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3)通报重要震情和部署减灾各项工作和措施;

(4)组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布置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和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作用,观测地震宏观非常,并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召开街道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通报震情,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确定紧急避难场所。

2.地震临震的预报预防行动

(1)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责成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自然资源所、规划)、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止地震谣传和误传、维护社会稳定。

(3)各村(居)委会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向应

(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

(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全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街道办做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在州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5)轻度地震,由街道办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并配合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有关工作任务。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街道辖区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后,应将发生的地点及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街道办启动或部分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措施。

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街道辖区内5.0级以上地震发生后,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党政办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先期开展调查、收集、落实灾情等工作,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随后配合后期到达的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现场调查、收集、落实灾情,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3.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街道辖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后,各村、社区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办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视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

4.震情灾情公告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震级和初步灾情统计的公告;根据逐步掌握的情况,适时公告灾情和震情。

(三)通信

地震发生后,街道抗灾救灾指挥部积极配合上级通信部门开通应急通信线路,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确保灾区信息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级、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Ⅱ级响应: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应急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指挥长。现场应急指挥部机构,要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的指挥部或指导下,负责落实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1)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各自然村、村(居)民小组和各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组织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2)街道办事处应急反应

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

迅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按照分工分头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请求大理军分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救援。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地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2.Ⅲ级响应

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现场指挥部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村、居委会、有关应急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街道办主任任指挥部长。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落实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1)灾区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灾区村(居)委会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各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居)民小组和各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应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部门。

(2)街道办应急反应

街道办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同时通报驻大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同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按照分工分头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请求大理军分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

按调用程序视情况请求上级人民政府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指挥长立即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3.Ⅳ级响应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村委会、村(居)民小组、各类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应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部门。

(2)街道办应急反应

街道办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同时通报驻大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同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

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职责,赶赴灾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请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按照用程序视情况请求州人民政府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指挥长立即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慰问受灾群众。

4.轻度地震

轻度地震发生时,各村(居)委会视灾情程度按本村(居)委会地震应急预案完全或部分组织实施,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街道办。街道办视情况采取应急对策,各部门视灾情实施应急措施。同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震源浅、地震破坏烈度大,造成较大损失的请求上级支援。

5.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单位应急响应

根据响应级别确定响应规模。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五)社会力量动员参与和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组织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各级人民政府动员、鼓励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民政等部门综合协调,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在此体制下实施震后紧急处置。震后现场紧急处置的重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要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必须服从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调度。

(六)宣传报道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同时,结合街道实际。

(七)救灾纪律

一切进入灾区的救灾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仪器、装备、物资、车辆等,必须先到现场指挥部报告,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进入灾区的各专业工作组、各单位,在地震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地震现场。

(八)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发布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果。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构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及时进行灾害损失评估,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协助中国地震局和省、州、市地震局共同完成。

(三)恢复重建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街道办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由街道办、各村(居)委会组织恢复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预案系列的完备

各村(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报街道办备案。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中小企业也应制定相关的地震应急措施。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由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承担。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通讯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办组建街道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居)委会组建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单位,组建企业和单位地震应急综合救援队,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区进行紧急救援和自救,随后配合上级救援队实施救援。

(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它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群众家庭应急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五)后勤生活保障

应急工作期间后期生活保障工作由党政办总负责、由各村(居)委会、财政所、国资公司等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各级各部门领导以及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后勤问题的安排落实;应急期间24小时轮流值班,使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后勤相关问题能够随时妥善安排落实。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新闻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培训。各级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3.演练。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

(七)监督检查

在街道办的领导下,由街道纪工委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下关街道办范围内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街道办应当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督导各村(居)委会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二)地震谣言平息

当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街道办应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和稳定工作。

(三)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街道办进行应急戒备,组织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四)毗邻震灾应对

毗邻地区发生地震造成街道辖区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面临毗邻灾区人民大量进入街道辖区内避难的情况,街道办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州、市地震局,按照州、市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8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综合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援救资源的作用,减轻灾害损失,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钦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钦南区地震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地震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地震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全街道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街、居二级管理。

3.军民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武警和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军队、驻街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二、地震等级分类

按照地震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强烈有感地震、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强烈有感及一般地震灾害:是指较大范围公众震感强烈、产生社会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5.0级地震,可初判为强烈有感及一般地震灾害。并启动Ⅳ级响应。

2.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并启动Ⅲ级响应。

3.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并启动Ⅱ级响应。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街道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并启动Ⅰ级响应。

(一)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有感地震后,按以下预案作出反应:

1.办事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事处防震减灾办)及时向上级地震局了解震情,在接到上级地震情况通报后,15分钟内迅速向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事处防震减灾办公室报告(初判震级、发震时间和震中位置),提出相关应急工作建议。

2.震区所在地社区、企业单位应迅速将地震影响程度如实报告办事处防震减灾办(设在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办事处防震减灾办进入应急状态,组织办事处有关部门及震区的所在社区、企业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与上级地震部门联系,请求指导和帮助。

4.按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向社会报道有关地震情况,必要时开展地震社会宣传,平息所出现的地震误传和谣传,尽快消除地震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1.办事处接到震情灾情报告后1小时内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办事处防震减灾办和有关部门震情、灾情通报,初判地震灾害等级。

(2)宣布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震后应急、抗震救灾工作。

(3)依据灾害等级,落实救灾队伍。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根据地震灾害等级,各地震应急工作组和各社区、驻街单位要迅速反应做好下列工作:

(1)迅速将各自区域内的居民转入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

(2)办事处民兵、应急分队、治安和巡防大队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集结赴灾区抢险救灾队伍,抢险人员要配备携带必要的挖掘器械,尽快到达指定地点,要以救人为中心展开工作。

(3)迅速组织人员对遭受破坏的公路、水库桥涵等设施组织抢修恢复。应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病员、灾民疏散的交通需要。其它有交通运输工具的部门应当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征用或者调用。必要时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援助。

(4)组织专人为救灾提供有线或无线等通信手段,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并尽快修复灾区受损的通信机线等设备和设施。其他有通信设施的部门,应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

(5)办事处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伤员;加强灾区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6)组织专人帮助灾区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解决灾民基本生活和医疗困难,同时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7)组织专人加强对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对要害部门、重要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尽快稳定社会秩序,及时疏通灾区道路交通,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在震后应迅速组织发动群众自救互救,首先要尽快把伤病人员抢救出来,并迅速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危险地段,要组织人员排除路障,协助恢复本地交通,确保救灾队伍和物资安全进入灾区。

(三)临震应急响应

1.接到上级政府发布本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办事处在1小时内召开地震各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或全体成员会议,并通知预报各社区、驻街道单位负责人到会。会议主要议程:

(1)通报上级政府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意见,明确预警等级和区域及临震应急期。

(2)宣布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临震应急响应、防震工作,下达相关命令。

(3)临震应急活动中所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和议事程序。

(4)预报群众外宿避震时间、范围和方案。

2、在临震应急期,各村、驻街单位的应急反应:

(1)各社区、驻街道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2)积极储备救灾物资、资金和食品。

(3)加强辖区内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防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其他事项: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的应急处置

1.办事处迅速查明地震谣传的来源、谣传波及的范围、产生的原因和背景,立即报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

2.针对谣传动向,确定地震谣传性质,拟定宣传口径,及时指导辟谣工作,澄清事实,解除群众疑虑。

3.如事态严重或加剧,报请区地震局派出工作组赴谣传发生地区,协助平息谣传。

4.派出所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必要时协同调查落实谣传原因,对有意制造和散布地震谣言者,开展教育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我辖区地震灾害性发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处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军民,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粟显清,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佟驰,区市场监督局西南分局局长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办事处民兵应急分队、社区民兵应急分队、志愿者、辖区各单位

2.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办事处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

(4)向区政府提出办事处紧急应急请求;

(5)向区地震应急部门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区地震应急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飞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唐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社区和驻办事处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情况;

(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社区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承担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配合运输救急物资、药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负责办事处区灾民的疏散、灾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通讯保障组:

组长: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电信公司(联系人:陈明18985309__X)、移动公司(联系人:廖爽13721556__X)、联通公司(联系人:徐永静18685392__X)联系办事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办事处、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及救灾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负责地震灾难后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和外界的通讯联络。

交通运输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党政办应急车辆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车辆,保障指挥部应急用车,协调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及时运送伤员、物资等任务。

医疗卫生组:

组长: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社区卫生所、各药铺门市。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运送,及时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负责分配协调应急救助药品等,做好对灾民的卫生防疫。

救援物资分配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财政所、民政部门。

工作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治安保卫组:

组长: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应急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办,事处灾后的治安保卫;负责灾后救灾指挥部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监视火灾、抢救受灾人员,确保震区社会秩序稳定。

宣传组:

组长: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社区、学校宣传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普及地震、防震知识,配合区级部门宣传报导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上报震情、灾情;及时传达报导抗震救灾信息。

(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震区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

2.指挥协调医疗卫生组和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

3.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组和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

4.指挥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

5.协调指挥通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

7.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组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恢复运输。

8.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9.向上级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的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上级地震应急部门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区地震应急部门密切联系,根据区地震应急部门的监测情况;向社区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0-5.5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4.0-4.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震情速报:办事处内发生地震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检测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区应急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社区了解情况;并在5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00分钟)内报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地震应急部门。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信

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办事处电信所开通地震应急通信线路。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移动电话、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架设通信线路,保证需要灾害现场与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入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五)地震发生后,办事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应急措施。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办事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应急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六)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七)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办事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上级派出所的地震灾害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办事处人武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办事处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警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村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十)次生灾害防御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区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移民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办事处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区地震办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非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办事处党政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开展,区地震应急部门办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发布信息。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社区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办事处外的救灾捐赠。

(三)保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地震应急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区应急局。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天内,办事处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办事处将情况汇总后,向区地震办提出书面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通讯保障组要对办事处内的通讯设施做好维护,灾难发生时要及时抢修并做好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办事处交通运输组协调公路、运输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每年新一次,更新数据报区地震应急部门。

2.应急队伍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由民兵应急分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工程抢险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危险化学品救援、辐射防护等行业特种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队伍,办事处医院及各社区卫生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地震应急部门、住建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公路、运输部门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4.电力保障

办事处配合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时的电力供应。

5.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对被破化的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的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力量对伤员进行及时抢救,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水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督局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健局,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心理卫生的帮助。

7.治安保障

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要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物资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分配。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物资准备和接受的国际社会、国内非灾地区提供的救援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配合物资装备部门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和调配。

9.经费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财政局对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调配,并保证救济款的发放。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形式,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村民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知识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驻办事处单位、商户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四)监督检查

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区地震应急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及时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实践经验与教训。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办事处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震情发展上报区应急局和地震应急部门。办事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办事处外强震波及

邻乡(办事处)发生地震造成我办事处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区指挥部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区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八、附则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区政府办和区地震应急部门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__年10月18日起开始实施。

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淮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杜集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淮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杜集区地震应急预案》,以原有地震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矿山集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山集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和行政区域外对我街道办事处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震后响应,应急救援,抗震指挥等)。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决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根据震情发展和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建议,经街道办事处批准,适时将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成员:街道办事处党委宣传部、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街道办事处教育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国土分所、街道办事处环保站、街道办事处农办、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分局、街道办事处卫健办、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各村(社区)委会。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省、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的决定、部署和要求;分析、判定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1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政府应急办、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提出具体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市、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小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起草区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工作组。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即成立或视情成立综合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并入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通信保障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救灾捐赠组等工作组。根据需要,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可以对工作组的设立进行调整。

2.1.3现场指挥部。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指挥部视情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副指挥长进行调整,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安置、通讯保障、社会治安、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3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

3.1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对于较大的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有关部门及时汇总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30分钟内报送至街道办事处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经街道办事处政府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和区防空防震办公室。

3.2灾情收集与报送。

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街道办事处民政、公安、安监、农水、住建、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值班室并抄送区地震局。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信息后,应立即报送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由上级部门给出应急避震建议或指令。

3.2.1宏观观测点震前非常情况信息收集。

矿山集道办事处地震宏观观测点,包括动植物、地下水、地下气等测项。当地震来临前出现宏观非常现象时,宏观观测员应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至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报区防空和防震办监测预报科组织人员现场核查非常,必要时可求助省地震局前兆专家组,如确定非常,需立刻向上一级部门汇报,组织商讨震前应对措施及下达避震应对措施。

3.2.2预防行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淮北市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划分,及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在短期地震预防的背景下,根据市政府提出的临震预测意见,决定发布临震的预报,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包括: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其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4.1.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1.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1.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3.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震情灾情公告。

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的公告;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

4.3通讯。

在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灾区通讯管理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讯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被地震破坏的通讯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讯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4.1震情应急响应。

发现重大短临地震非常情况,并经核实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将预测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市政府。

震情监测预报组加强对地震非常的跟踪、加密震情会商、加强台网值班工作,通知出现非常所在街道办事处地震部门加密非常观测、关注非常发展变化、及时传送资料,确保观测仪器运转正常、数据连续可靠、通信网络畅通。遇有地震非常发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4.4.2临震应急响应。

当市政府正式发布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其范围含有淮北市行政辖区或者淮北市周边地区时,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将震情跟踪和地震短临预报意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政府报告,建议在发布地震短临预报后,召开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应急准备工作;

(2)震情监测预报组在短临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震情跟踪,做好地震非常核实工作。及时分析处理,加密会商,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政府正、副指挥长汇报震情发展变化情况;

(3)地震现场工作组准备好应急设备、通讯器材、震害评估表格、宏观烈度调查表格等应急装备和材料,做好随时赶赴地震现场开展应急工作的准备;

(4)社会工作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预报区适时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知识。负责安全保卫及应急交通工具、资金、应急物资的保障。

4.4.3震后应急响应职责及内容。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震后应急期开始。根据地震灾害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分别实施I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向灾区派遣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地震破坏情况、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情况、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协调协助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测算救灾物资需求的构成、数量与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协助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进行建筑物安全鉴定、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情况,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在救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进展、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部署下,组织协助街道办事处内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助省、市地震局组织的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救援行动。

街道办事处武装部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组织公安干警、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维护震区社会治安。

淮北矿业集团组织矿山救护队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卫健办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寻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寻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用搜索犬或生命探测仪等,寻找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寻,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等一切有效办法,使受难者尽快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处理,对重伤员要迅速转送医疗站。

4.7震损建筑物危险评估。

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寻与营救,以及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震损建筑物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以确保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

4.8群众安全防护。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负责现场安全监视和群众安全防护;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协助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人民群众的应急疏散避险工作。学校操场、大型广场和公园可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临时安置转移受灾人民群众,做好食品饮用水,棉被及防寒、抗震用品发放、帐篷搭建工作。通过广播和扩音设备作好对灾民的灾害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谣言和恐慌散播。

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群众疏散撤离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4.9次生灾害防御。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农办、街道办事处环保站、街道办事处国土所等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控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和浓度,划定危险区域,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监视火灾、爆炸、化学品泄露、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震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震毁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等负责调集征用房屋、物资、设备、场地等;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分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督导和协调灾区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进行紧急处置;街道办事处卫健办组织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人员,指挥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动员非灾区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信息发布。

按照《矿山集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13地震谣言处置。

发生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时,应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发布官方辟谣公告。公告发布后,尽快普及群众知晓率,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应及时掌握社会信息并上报,同时深入现场进行辟谣,消除地震谣言,做好群众工作,消除恐惧心理。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相应工作。新闻宣传组及时发布辟谣公告,宣传地震科普知识。治安保卫组对市民聚集重要场所、街道进行疏导。站公安派出所调查谣言传播来源,防止谣言蔓延,查处制造谣言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街道办事处教育办严把学校教育关,由各学校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识别谣言教育,保证学生群体的安全和思想稳定。

4.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置

调查和总结。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协助区防空防震办和专家对地震灾害进行调查,对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保障措施

6.1社会动员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消除社会恐震情绪,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震期内造谣、传谣的人,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公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4监督检查。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负责,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5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管理。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修订区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地震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承担。

7.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布并实施,同时报区防空和防震办备案,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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