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境卫生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
投资环境,促进各村环境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乡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优化投资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法库为主题,以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和整治居住环境为重点;结合环境年建设,发动和依靠群众,以村为主、政府组织为原则,强化责任落实,逐渐改变村民传统的不良生活习惯,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任务和目标
开展“四清”,做到“六有”。即清粪堆、清垃圾、清淤泥、清柴垛、;有垃圾排放场、有柴草堆放场、有村规民约、有宣传标语、有环境管理组织、有绿化、美化的植被和设施。
㈠任务
1、在巩固北甸子村和团山子村环境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以xxx村、xxx村、xxx村为中心的美化、亮化、净化、香化、畅通的村屯环境。其它村至少要整治三条主要街道。
2、对庭院、畜禽舍、厕所垃圾要及时清运出去。
3、畜牧饲养小区要人畜分离,每个小区和养殖集中村至少有一个粪便及污物排放场。
4、每个村至少要有一个垃圾排放场。
5、加强村部环境建设。
6、校园内外环境的整治。
㈡目标
1、入选街道要有必要的排水边沟,有绿化带;村内及村屯附近的主要街道两侧(含新梨线)无垃圾残土物料堆、无粪堆、无泥坑污水、无柴草垛,无违章占道,无残墙断壁,无残缺树木,无有碍观瞻的破厂房、广告、牌匾等,村内无散养畜禽,沟渠要畅通。
2、垃圾排放场要远离村屯、主要公路和水源,并达到无渗漏标准。
3、病死畜禽要报请兽医站做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出售和食用。
4、重点解决集市不进院,商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村屯环境的各种因素。
5、乡直乡企、各单位对本单位室内、室外环境统一整治,做到室内无灰尘,室外无杂草。并对本辖区的杂物进行清理,安排专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
6、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里其他干部为成员,组织人力、物力对入选街道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街道两侧杂物、杂草,并对沟塘河渠、卫生死角、白色污染、小招贴、小广告等实行“责任人清理,监督员管控”的措施,对村内街路进行必要的美化、绿化。
三、方法步骤
按照整治目标,全年开展整治工作。
第一次检查验收:3月20日—4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4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20日为整改、保持和提高阶段;5月21日—5月30日为复查阶段。
第二次检查验收:7月1日—7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30日为整改、保持和提高阶段。
第三次检查验收:9月1日—9月2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为整改、保持和提高阶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xxx乡村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2、强化责任
乡党委,政府已将村屯环境整治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实。
①包村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到村、到户,与村干部一起开展工作。②各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层层建立责任制,村委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约束和规范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③做到集中整治和长期整治相结合。要落实专项资金、专人负责,乡镇一条街(含市场)清扫,由财政列支,由城建办负责雇专人清理;村村通黑色路面保洁及管护由交通办负责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由畜牧工作站负责监管。各村主要街道也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具体事宜由各村自定。
3、加强宣传
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发动宣传攻势,将整治目的及意义宣传到各户,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4、加强督查
一是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跟踪督查。
二是搞好宣传,及时广泛宣传好的典型,曝光差的典型。
5、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是要制定村规民约。二是安排卫生监督员,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6、村屯整治工作要与当前开展的环境年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相结合,尤其是包村成员,要把整治工作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长期工作来抓实、抓好、抓细。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2
根据上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切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全面提升镇域内环境卫生面貌,改变我镇目前路域沿线及农村脏乱差、垃圾遍地的现状,争创满分村和一流村,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在全市进入优秀等次,为全镇人民群众创造宜居、清洁、美丽的人居环境。
二、攻坚时间
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底。
三、攻坚任务
(一)市级每月10%村庄环境卫生抽检工作
市级每月10%村庄环境卫生抽检工作,要求被抽检的18个村庄中满分村争取达到10个以上,其他村庄得分不得低于全市平均分。
(二)上下半年合格村验收工作
市级组织的对乡镇上下半年两次村村到合格村验收中,争取满分村达到120个以上,其它村庄得分不低于全市平均分。
(三)日常督查考核工作
村庄周边、路域、湾塘不存在生产、生活、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村内无乱堆乱放现象(柴草堆、杂物堆、粪堆、砖瓦石块堆、玉米秸、玉米棒囤、花生蔓等);村内生活垃圾入桶;建立建筑垃圾、柴草临时存放点并定期清理;管区调度村庄对市镇两级环卫部门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实施办法
(一)管区每月开展环境卫生自查工作
在市每月抽查和上下半年合格村验收之前一周,由包区领导组织本管区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逐村进行环境卫生全面检查,自查问题,主动整改。每月管区自查按照20%的比例确定满分村庄和按照20%的比例确定环境卫生落后村庄,并将名单报大队长和镇环卫办。
(二)工作大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抽查行动
各工作大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卫生抽查行动。由大队长带队,组织包区领导、管区人员、村干部等对辖区村庄进行抽查,现场由分管领导和大队长作点评,对发现问题由所在管区负责督促村庄立即整改落实。
(三)全镇观摩活动
镇级组织半年开展一次全镇观摩,对满分典型村庄、落后村庄进行重点观摩,由包区领导、管区、村庄负责人分别介绍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情况,大队长进行点评,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市级每月抽检和上下半年验收结果运用
镇政府每月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通报市级抽检和上下半年验收及日常督查各村得失分情况和存在问题。当月抽检和上下半年验收得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村庄,由所在管区主任和村庄负责人在专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扣除村庄年度环境卫生考核分数,连带扣减管区经费,并自动列入次月必查村,连同新抽取的18个村庄一并接受市级检查,直至达到合格分数;列入次月必查村庄的,次月抽查不享受满分村待遇,若在次月中依然得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参照《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翻倍扣分及扣减管区经费。
五、职责分工
成立旧店镇农村环境卫生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旧店环卫办,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督查工作。
各管区主任为攻坚的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负责调度村庄形成常态化机制,与集中清理相结合,争创更多数量的满分村,争取更高的考核分数。
各网格村庄负责人为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总责,需要统筹安排村庄内外日常环境卫生清理、对保洁员的管理、卫生费的收取、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全面工作。
镇村办负责农村环境整治中所涉及的本部门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配合做好村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拆违办负责配合管区、村庄依法对村庄违法建筑下达拆除通知,组织协调管区、村庄、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及拆除。
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供电所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断电工作。
财政所负责按照《20xx年旧店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兑现奖罚。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3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素质和场镇文明程度,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实现经常性、服务性、制度性。根据20xx年度我镇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
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场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四、职责任务
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由镇属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居委会是场镇环境卫生的工作主体。
(一)镇整治办
大力宣传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曝光影响场镇环境卫生的陋习;组织开展陋习调查评议和建言献策活动,并将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对居委会以及部门的考核内容。
(二)镇党政办
组织开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对影响场镇环境卫生陋习的查纠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宣传;指导居委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镇卫生院
组织开展场镇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健康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健康行为形成率;组织场镇群众订立《市民卫生公约》,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工商所在集贸市场、流通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场镇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经营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罚。牵头健全和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五)镇团委
组织全镇在校学生开展保持场镇环境卫生主题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场镇环境卫生工作,镇属部门和居委会分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抓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镇属部门和居委员会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使之成为促进场镇管理、营造良好秩序、提升文明程度的一项实事工程。
(三)健全机制,严格奖惩
镇属部门和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保持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并通过曝光栏、有奖举报等途径,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镇整治办、镇目督办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度情况。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4
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
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
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
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5
根据象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以“三清三整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攻坚”行动,着重整治村庄脏乱差等问题,全面实现房前屋后无堆放物、村庄道路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农田无废弃物,高质量提升垃圾分类、厕所服务、庭院美化、文明生活水平,全面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清理废弃杂物。全面清理村域特别是农房周边、公路两侧、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网布围护。及时清运村内建筑垃圾,对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清理整治。
(二)清理村内沟渠。全面清理村内沟渠池塘等各类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生产堆积的各类垃圾,推进沟渠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认真排查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修复破损设施设备等,对排放不达标的及时整改,推进村庄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排查并及时做好病死动物、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置,规范村内畜禽散养行为,引导文明养犬,及时清理畜禽粪污,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
(四)整治乱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村内生产资料、柴草、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五)整治乱贴乱画。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
(六)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村内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杆线“空中蜘蛛网”现象严重的进行整治,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杆线有序化。
(七)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农户生活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意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度,推进中端运输分格分箱,提升末端处理能力和技术,健全运维管护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智能化、智慧化覆盖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水平。
(八)提升厕所服务水平。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推进“三有四无”规范化农村公厕建设和运维管理,开展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公厕服务管理水平。
(九)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做好庭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按照“洁、齐、绿、美、景、韵”六美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
(十)提升文明生活习惯。贯彻落实《象山县“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实施方案》和防疫防控相关要求,聚焦乡村日常生活细节,抓住文明“关键小节”,向村民倡导学习垃圾分类、文明就餐、随手志愿、文明乡风等小知识,提升文明生活好习惯。推广“公筷公勺”使用知识,推动公筷行动走进乡村百姓家。
三、时间安排
“百日攻坚”行动时间安排在20xx年6月至9月,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组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各村动员发动工作。
(二)梳理落实阶段(6月6日—9月15日)。针对“三清三整四提升”内容,对村口、主干道、房前屋后、水体、公厕等,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梳理。同时及时对县下发环境卫生对账单进行处理,同时每月月初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月底进行一次环境卫生评比。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健全《石浦镇人民政府石浦镇城乡环卫一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方案》提升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镇环境卫生督查小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小组结合镇纪委一到对前阶段反应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络员,明确“百日攻坚”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各行政村(城中村)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守好各自的“责任田”,自觉开展环境卫生自查自纠活动,主动落实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每月定期组织督查行动,定期通报行政村(城中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高效推进、有效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农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考评情况纳入各行政村(城中村)及主要干部年度整体考核中,事关评先评优和奖补资金发放比例。
(三)强化舆论宣传。镇党政办公室(宣传办)要在“石浦发布”开设专题专栏,及时跟踪报道“百日攻坚”工程进展情况,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以及好人好事,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你我共享”、“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涉及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并做好后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目标要求总体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连线连片、分期实施、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全面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到20xx年底,使全镇环境卫生整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总体标准:通过整洁活动达到“三清四化五改”(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美化环境、硬化道路、亮化街路、净化院落,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5%;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的标准。
三、阶段安排
这次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
1、各村成立组织机构,根据村情实际,制定整洁方案,议定具体措施。
2、搞好整洁规划,明确主整洁重点村社及主要路段。
3、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县镇三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本村环境整洁工作。
4、搞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1、典型带动。全镇抓好5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村,加大力度,高起点治理,高标准要求,树立典型,为面上整体工作推进提供样板。
2、面上推进。在抓点示范基础上,推动面上整洁活动深入开展。镇上将在7月份适时召开一次现场会,主要以介绍先进经验,鞭策督促后进。同时计划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和检查评比会,进行查漏补缺。
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评选适动。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基本结束后,全镇将开展综合整洁先进村、示范户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自查自纠,弥补完善。活动结束后,各村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弥补完善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具体标准和本次整洁的基本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弥补方案,及时予以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组织验收。活动结束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对这次整洁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镇上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四、重点整治范围
1、村容整洁示范村:
以“五村联创、整体推进”活动为契机,在上亭社区、西华村、裕民村、兴民村、王寨村开展以“一创四改四治”活动为载体,即以卫生村创建,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治垃圾、治污水、治乱点、治庭院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改善新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提高全镇环境卫生水平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2、通村主干路沿线村:
省道304沿线上亭社区要抢抓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机遇,按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规划,村上成立2—3人的环境卫生清洁队,对市场门店、摊点签订三包管理协议,收取适当卫生费,确保环卫队人员日常费用。重点解决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出店占道经营现象,配套建设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和储运设施,彻底改变遇到检查一阵风,平时脏乱长生根现象;龚杨村要从净化入手,首先解决“脏乱差”问题,沿路出口的卫生坚持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的主要巷道无“三堆”现象。沿街路面要保持整洁,道路两旁无杂草,无乱摆摊点,无乱堆杂物,尤其西华苑内卫生要有专人管理,确保苑内达到“五无”要求。沿滨河路刘磨村、裕民村要重点解决好村级“三堆”问题(柴堆、草堆、粪堆),达到“五无”要求(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散放家禽家畜、无乱倒垃圾现象),要做好行道树栽植,村庄绿化美化,河道水网疏通,确保行洪畅通。沿通村主线的草滩村、王寨村、兴民村、麻庵村、新庄村、阳关村、什民村、青林村要搞好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内道路和小巷,修建排水和卫生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工程,要引导农民实施秸杆还田,抓好废弃地膜回收利用,消除乱堆现象;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村边地头,房前屋后乱堆放、乱扔倒、乱张挂、乱涂画;治庭院要按照庭院卫生标准,坚持合理硬化绿化,并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院,达到地面干净、厕所卫生、厨房及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住户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社要修建垃圾仓,确定专人管理,每村确定2—3社作为重点治理点和检查点。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7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巩固卫生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
二、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镇政府成立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
镇农办:着重抓好绿化村创建,河道保洁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畜牧生产无害化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
城建办:负责全镇公路及其红线控制范围内(含绿化地块)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做好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治理工作,抓好工业园区、建成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社会事务办:负责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周围环境整治,组织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做好各村环卫工作技术指导。
爱卫办:负责开展农村卫生改厕,组织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油废水处置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和妇女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各行政村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村道公路可及范围内和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要设立“卫生保洁日”,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按《临山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长效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结果作为镇政府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各村对照要求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细则,要实行专人负责监督考核。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制度
1、各行政村每月自查制度。各村对本辖区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镇爱卫办。
2、抽查制度。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联合检查,按《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安排1次专项检查,听取各村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期限为7天,整改到期后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下发《督查通报》。
3、各行政村互查制度。每3个月组织1次各行政村分管卫生干部进行工作互查,检查结果纳入村考核计分。
四、年终考评
1、各行政村对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年终自查考评,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镇上报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2、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以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
年度得分=每次考核得分总和÷检查次数
五、奖励办法
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年终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环卫长效管理年度得分在90分以上年终年度目标考核不扣分;70-89分的按比例扣分;70分以下的不得分。
2、鼓励各村积极争创各级卫生村,经上级卫生部门任命,一次性加省级15分,级10分、级5分,并给予一定奖励;巩固、省卫生村复评,顺利通过的,加5分和10分,给予相应奖励。
3、镇政府每年安排120-150万元资金,对各村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1)村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补。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奖补标准,按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标准:补20xx元/人;村考核奖标准:基数为每户20元,奖励金额=户数×20元×年终得分÷100。
(2)乡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奖补。考核奖按各村年度平均考核得分排名次分三等奖励。各村排名为1-2位的为一等奖、3-7位的为二等奖、8-10位的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同时每年评选镇“十佳”卫生保洁员、优秀卫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3)资金拨付办法。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按考核结果,提出奖补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一次性拨付各村。
4、各村环境卫生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5、本方案由镇社务办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8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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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
六)行业卫生整治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帮办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20xx年“城市管理年活动”会议精神,配合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特拟定该工作方案。
一、“五包”内容及责任人
(一)包环境卫生
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果皮,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有序,擦拭干净。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工具和乱丢乱扔乱倒和随地吐痰的行为。
办公区公共区域责任人:
办公区室内责任人:各股室、大队、中心负责人
公共区域责任人:
(二)包容貌秩序
各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的监管和规范整治,确保不乱堆放杂物,不摆摊设点,不越门经营,不乱摆灯箱、桌椅,不乱搭乱建,不乱停车辆,不占道装修,不损毁路面,不违规开挖,不噪声扰民,制止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禁止责任区内乱写、乱画、乱贴等“牛皮癣”现象。
公共区域责任人:
(三)包绿化管护
协助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管护绿化、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做到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上无拴、钉、刻、划。制止攀登和践踏花草树木的行为。
责任人:
(四)包立面整洁
保持建筑物外观完好,墙面立体、玻璃幕墙整洁美观,橱窗、店招、户外广告、栏杆、空调室外机等设置规范。制止破坏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的行为。
责任人:
(五)包文明倡导
积极引导和制止市民不在人行道上打牌、下棋,不在人行道上裸露上身乘凉、躺卧,发现看相算命、设赌骗财、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局机关专题动员部署本项工作,并利用机关工作会议、局机关网站进行宣传,营造浓郁氛围,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主动参与“门前五包”活动。
(二)集中整改。对照“门前五包”的内容,各责任股室、大队、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整改,局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改进(长期)。整改到位后,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各责任区域落实“门前五包”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机制,促进持续改进。
三、责任追究
对不责任落实股室、大队、中心的责任人,第一次全局通报批评,第二次由局党组诫勉谈话,第三次按照相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1
为彻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涞源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京西夏都、生态凉城”,奋力向现代化中等城市迈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特别是城区范围和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沿线乡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使城区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整治,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善,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河道、国省干道和全县各乡镇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塑造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涞源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xx担任组长,xx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按工作职责分设6个工作组,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责任到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一)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1、住建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结合部主要包括城建界范围内各个交叉路口及老虎头高速桥周围,对四周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对存放的垃圾及时清运,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对108国道转盘进行维修和粉刷;对县城绿化带进行整修,对绿化池内土地进行平整,确保无杂物;对108国道城区路段、广平大街、拒马源广场树木进行修剪和粉刷;环卫处要坚持做好日常清扫和维护工作,增加主次干道清扫次数,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开展全天候保洁,提高保洁质量。(责任人:xx)
2、城区办事处负责城区各村小街小巷及主次干道与小街巷结合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干净整洁,不留死角,垃圾全部入池,保证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工作由环卫处负责。(责任人:xx)
(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组
1、工商局负责城区沿街商业门店前的环境整治,真正实现无积存垃圾,无乱贴乱挂,无户外广告,无店外经营,牌匾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责任人:XX)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2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3
为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全镇面貌,全力打造秀美xx,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我镇20xx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镇村(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扎实解决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文明卫生程度,打造清洁美丽宜居xx。
二、组织领导
调整xx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兑现奖罚,指导全镇范围内积极有效开展环卫整治日常工作:
顾问:岳xx
组长:唐xx
副组长:周xx
成员:唐xx
下设办公室,由雷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力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公路沿线专项整治、镇机关所在地及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确保公路沿线、镇管溪、河、渠、塘、水库两岸无暴卢圾,无马路市场,无乱搭棚架,无乱停乱摆,主要街道骆无积水,交通顺畅,河岸、小溪(水沟)旁无积存暴卢圾、水面无漂浮物。所在部门、村组院落、山塘、水库无积存暴卢圾,无卫生死角。
各村(社)要完善机制、调整好保洁队伍,处理好垃圾,做好垃圾分类,该焚烧的焚烧,该填埋的填埋,该转运的转运,实现路边、水边、田边及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整洁,无暴卢圾。
20xx年争取在市县验收检查中排名前五名,争创全县示范乡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各部门单位要完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及党员组长包院落的原则,各村(社)实行主职领导负责制,切实开展工作,全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进行力宣传。各村(社)、各部门单位制作宣传牌、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书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开展“小手拉手”活动,由学生带动广家长和社会各界自觉形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驻村干部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党员组长积极自我保洁、带头示范,引导村民提高卫生意识,增强卫生责任,自觉遵守规约。要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为驻村办公的重要工作内容,促进环境卫生的全面推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
1、除了上级转移支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外,各村(社)可采取收取村民垃圾处理费、个人捐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解决,各部门单位按上级要求足额单列环卫工作经费。
2、镇对村(社)环卫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即50%用于保底补助,50%用于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社)、部门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保持可视范围内干净整洁。各村(社)要召开村民代表会,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对农户卫生定期评比、保洁员定期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向农户收取一定的环卫经费,纳入专账管理。要建立环卫保洁队伍,沿河干线公路重点村(社)做到每天清扫2次,对垃圾及时分类量化处理,确保辖区无卢圾(含河岸)。重点村(社)和镇属部门负责人要每天巡查,其余各村负责人和包组村干部要每周巡查。
(五)严格考评奖惩。
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评范围,村(社)党(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兑现奖罚。镇考核办每月对全镇(社)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整治的实际效果,并每村(社)检查1020户农户。每月、每季度、每年都进行排名。每个月平均分为季度得分,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为年度得分(具体内容及计分方法见《xx镇20xx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计分表》)。
1、以年度总评分为依据,分四个档次进行奖罚:
对总评分满80分以上的村(社),保底补助和考核资金全额下拨;
总评分70-79分的村(社),从50%考核经费中扣除50%;
总评分70分以下的村(社),50%的考核经费全扣;
对各村(社)没有实质性开展环卫整治工作的,保底补助和考核资金全部扣除,并对村(社)主职干部罚款1000元/人(从工资中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内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村、一类村,村(社)主职干部、驻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
凡群众筹资,除五保户、低保户以外,户筹资率低于70%(筹资标准为5-20元/月/户);
受县级以上检查点名批评且月度排名全县倒数第一或影响全镇环卫工作在县年度评比排名落入倒数三名以内的村(社);
受县级检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市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村(社);
各村(社)责任区内同一地点受镇、县以上检查,要求整改且各村(社)可以立解决而在第2次、第3次检查中仍未整改到位的。
3、对受县检月份排名倒数第三、第二、第一或受市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村(社)和部门单位,对其村(社)主职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实施罚款300元、400元、500元/次或600元/次。在县级以上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村(社)和部门单位,对其村(社)主职干部、驻村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奖励500元/次。
4、对镇辖各部门单位考核总评得分80分以下的,不得参评当年度镇级综合性荣誉称号,其负责人不得参评镇级先进个人。
5、镇党、政府对年度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胜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代表镇迎接县检查,镇在县排名前3名的村(社),奖励5000元、3000元、20xx元/村(社)。
对代表镇迎接市检查,镇在市排名前3名的村(社),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村(社)。
对影响全镇年度排名为县倒数3名以内的村(社),对保底补助以外的任何单项补助予以取消,并处罚款20xx元、3000元、5000元/村(社),从村级运转经费中扣除。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4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处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 乡镇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 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整治村级环境卫生、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为重点, 按照“政府组织、村组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方针,建立“镇督 导、村负责、组集中、户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全面开展整洁行动 ,在民武路、金武路、二环路、新建路、双拥路五条主要公路沿线村重点集中开展整洁行动 ,使全镇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目标
1、道路两侧、居民巷道内无“四堆”(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无白色
垃圾、无乱搭乱建临时建(构)筑物。
2、院落整洁,畜禽圈养,粪便及时清理。
3、集镇区及主干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摊位整洁,摆放有序,卫生设施完善。
4、废品收购点内堆放有序,四面有墙,大门完整。
(二)任务分解
1、村民:庭院内外卫生整洁,美化绿化;
2、村民小组:村组道路两侧5米内及居民巷道内“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3、行政村:通村公路两侧“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三)具体标准
“五定”: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奖惩,定经费。 五有” 一是各村每户自备1个垃圾桶,(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家禽家畜乱跑、无乱贴乱画); 二是各村必须配备专门的卫生保洁员,确保每组有1名保洁 员,按照工作业绩每月有固定工作补助(100-200元); 三是各村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划定责任区、定期对各组进行考核评比;四是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召开户长会,广泛宣传创卫内容;五是各村要每家每户张贴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垃圾分类 、处理小常识。 “五无”:一是每家每户房前屋后、国、省、县、镇、村等主干道路 两侧、桥边、河边无暴露垃圾;
二是各家各户家禽家畜必须圈养,不允许随地乱跑,无动物粪便; 三是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 四是河道内无飘浮物和垃圾; 五是无旱厕、露天粪池。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专题会议。镇政府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和考核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各村以组为单位召开长会,宣 传整洁行动重要意义,制定各村工作方案和评比细则,由包村领导、干部进行组织。2、张贴宣传资料。各村印发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垃圾分类处理小常识到户;各村悬挂一条有关整洁行动的横幅;各村各组组必须张贴 5 张以上有关整洁行动的标语;(二)设施建设 。1、到户垃圾桶。各村对到户垃圾桶数量进行摸底上报。 2、到组大垃圾池。 统一按 2m*2m*1.8m 规格建立到组大垃圾池。(三)集中整治建立卫生保洁制度。 1、各村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三次环境卫生整洁集中行动,全面清除村内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村庄任何区域无暴露垃圾。各村以组为单位配备卫生保洁员1名,根据工作业绩每个月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卫生保洁员每天对组内公共区域、主干道路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村监督员对组内巷道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2、建立垃圾四级处理制度。各村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户、分
散” 处理的原则处理好垃圾。一是垃圾分区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划分责任区, 保洁员为责任人,国、省、县、镇、村等主干道路、桥、河流、沟渠明确专人打扫;二是垃圾分类处理,各村每户在清理垃圾时,对垃圾自我分类,对无机垃圾如白色塑料等进行焚烧;三是垃圾分户处理,各村每户门前屋后垃圾自行处理;四是垃圾分散处理。 3、建立家禽家畜圈养制度。各村每户自养的家禽家畜要进行圈养,各组监督员每天进行督导检查,各村的村干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包村领导和干部要每月开展三次检查清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金羊镇环境卫生长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彦民同志任组长, 镇长杨新年同志任副组长,李文军、蔡程程、程建炜、吴仁德、包玉秀、张兴福、闫新雅、鲁彦山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普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工作领导小组分片负责,各片重点工作由所包村领导负责。 3、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为村党支部书记,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其中每个责任区除有专门的责任人外,还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为责任人,并报镇环卫所。
(二)完善配套设施 。1、各村配备2-4名清扫保洁员,具体负责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2、各村每户有1个垃圾桶, 每
组建立1个垃圾池。 3、完善主干道路硬化和绿化, 下水道改造。(三)落实经费保障 。1、每组建立 1 个垃圾池,由村统一进行建设; 2、各村卫生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组投入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形式;3、各组绿化、亮化、美化、洁化经费由村先行投入,年终镇政府对完成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四)建立考核机制 。1、镇政府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
2、考核对象: 15 个村、140 个村民小组。 3、考核办法:镇绩效考核办公室、环卫所,按照《金羊镇村级“环境卫生长效整治行动”考核标准》每月对各村开展三次考核评分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汇总评优评先,坚持“适当平衡、激励上进、鞭策后进”原则,按照得分高低,每季评出先进 3 名(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下不得评为先进),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考核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 4、奖惩办法:(1)在考核中,获季先进奖前 3 名的村分别奖励 300、200、100 元,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村干部,30%用于奖励保洁员,20%用于奖励包村干部。对考核后3名的村分别罚款 100、200、300元,在干部绩效工资和村级下拨经费中扣除,罚款50%由包村干部承担,50%由村干部承担。
(2)对全年累计获得季先进 2 次及以上的村奖励500元,累计获得季先进3次及以上的村奖励600元。奖励资金的 50%用于奖励村保洁员,50%用于奖励村干部。 (3)对在
全区年度考核中评为先进的村奖励800元。(4)各村应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保证保洁人员工资等基本待遇的发放 工作,若有保洁员待遇得不到落实情况出现,镇政府将扣抵下拨经费直接发放给保洁员。(5)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保洁人员会议,年终开展“绿色卫士”评比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6)镇考核小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一些卫生死角进行录像曝光,曝光2次以上的村在村干部年终考核时扣除10 分,并且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对于因不重视、工作不力,年度内2次镇排名在后3位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金羊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金羊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细则 1、村内设有宣传栏,定期刊登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内容的计 3 分。未设的不记分。 2、有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计3分。未达到不记分。 3、建立专职保洁队伍,有专人分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计4分。未达到不记分。 4、年度内开展36次以上集中整治活动,对主干道路、村庄、房前屋后、路边、沟渠、田地等处的垃圾进行定期清 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经营垃圾,搞好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理的计10分。每少1次扣 2.5 分。5、村主要道路路面整洁,路旁两侧无堆积物,各支 道无坑洼积水;沟渠完好、通畅;河道边无垃圾堆积,水面漂浮物少见的计 20 分。有可视垃圾每处扣 0.5 分。6、农家庭院周围无垃圾、白色污染等污染物,房前2日常保洁40分, 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 涂乱画现象的计 10 分。有可视垃圾每处扣 0.5 分。 7、村内全面消灭露天粪池、简易厕所的计 7 分。发 现 1 处扣 1 分。 8、家畜(牲猪)实行圈养的计 3 分。未圈养发现 1 处扣 1 分。9、各村印发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和垃圾分类处理小常识到户的计
7 分。每少 1 户扣 0.5 分。10、各村每户有 1 个垃圾桶,摆放合理,保持整洁的计4分。每少1个扣 0.5 分。11、 垃圾处理 30 分 3、各村每户垃圾分类处理,焚烧池内垃圾 3 天要主动焚烧一次,垃圾处理率达到 100%的计 15 分。每发现10户垃圾焚烧池内垃圾未分类处理的扣 1 分。 12、各村每户垃圾卫生费收取率达到 80%的计 4 分, 未达到 40%的扣 2 分。 13、村主次干道平整,畅通无阻计 2 分。发现一处扣 0.5 分。 14、 无马路市场经营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15、交通秩序 10 分 3、无占道违章搭建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16、无占道乱摆摊点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环境卫生实施方案15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