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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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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餐饮安全,规范制度很有必要。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1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3.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4.基本内容

4.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1.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4.1.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4.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4.2.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4.2.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4.2.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4.3.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3.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4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4.4.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4.4.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4.5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4.5.1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4.5.2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4.5.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5.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4.5.5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4.5.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4.5.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4.5.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2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 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机关食堂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机关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所属单位食堂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  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有力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  市级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经济、安全、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饮服务,同时可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  市级机关食堂的主办单位是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食堂协办单位应遵循主办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市级机关食堂必须依法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依法经营。新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变更的,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市级机关食堂的选址、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或者明确食堂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食堂协办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抓好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食堂的就餐人员范围及具体消费方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内部安保、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定期对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合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等;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员工须掌握必要的安保、消防、食品安全常识,具备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加强餐饮服务质量管理,结合机关食堂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安全等方面,制定并执行机关餐饮服务工作规范和食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食堂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机关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餐饮服务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组织机关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当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会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表,不断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第三章 分类标准和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  市级机关食堂根据供餐人数,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制订食堂分类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细则。食堂分类标准为:Ⅰ类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食堂;Ⅱ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300人的食堂;Ⅲ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以下的食堂。

第十八条  食堂主办单位根据食堂的分类标准及其管理细则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  厉行节约

第十九条  市级机关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加强水、电、气、材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

第二十条  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或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级机关单位应当加强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  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配餐。

食堂主办单位应建立食堂巡视检查制度,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  市级机关单位应加强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张贴节约节俭、文明就餐宣传标语,因地制宜开展节约节俭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章  服务社会化

第二十四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承办和经营机关食堂。

第二十五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对引进对象实行资格审查。引进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

3.具备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并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1年以上从业经历;

4.有完备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第二十六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七条  进入市级机关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堂主办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在市级机关单位经营:

1.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

2.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不及时整改的;

3.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

4.转包他人经营的;

5.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对引进的餐饮服务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前,应当告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签订正式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同时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日常服务管理,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形成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  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就餐安全。

对引入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加强管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违约而中止合同的企业,食堂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通报。

第三十二条  市级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食堂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业务管理和执法机构,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管理规范、服务和经营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善的单位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公司员工和来客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对食堂工作进行协调管理、财务科负责食堂收支核算、饭票的发售,供应科协助特殊需要及大宗食材的采购。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公司全体员工按就餐标准提供一日三餐,并为公司来客提供餐饮服务。

第五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不降低供餐标准。

第六条、食堂饭菜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保证饭菜质量,味道可口。

第七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食盐、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八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九条、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蝇工作,将餐厅蚊蝇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飞虫叮咬。

第十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地面干净,无烟蒂、垃圾。

第十一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不清洁的餐具不得使用;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或贮存在餐具专用柜中备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按就餐时间就餐,超过饭时食堂有权拒绝供应。 第十三条、在保障员工正常就餐的情况下,员工食堂搭伙或应酬来客,需提前申请,食堂应酌情安排,按相应成本收取饭菜酒水费用,即时结清,概不赊欠。

第十四条、公司提供招待的来客,属于哪一部门的来客,由哪个部门主管申请、作赔、签单。部门不明确的来客,由领导指定或办公室申请、并签单。多个部门来客拼桌招待的,由客人占多数的部门主管申请,合伙作赔、协商签单。

第十五条、因加班等特殊需要,给员工加菜用餐,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申请报批并签单;公司重要活动或节日饮晏,由办公室按领导指令安排就餐,并负责签单。

第十六条、公司招待或员工加餐,食堂要按申请标准提供菜品、酒水,餐后当即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签字确认。超过标准的招待费用,公司不给报销。

第十七条、公司平时不安排招待的客户,来公司的劳务人员等在食堂就餐,由食堂按成本收取相应饭菜、酒水费用,公司不负责报销。确需免费的客户由供销科、其他人员由办公室发就餐票,食堂凭票供应,月末结算。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__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__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__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__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第十七条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八条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菜肴标准原则上为3荤2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条来客较多,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二十一条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工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第二十四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6

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的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一、员工进入餐厅必须佩带厂牌,按秩序排队,先画卡后就餐,不得将员工餐带出员工餐厅食用。

二、员工自备餐具,各自清洗,将餐具分部门统一存放,不得随意将餐具带出员工餐厅。

三、员工就餐分别在就餐卡上打“√”,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饭卡,遗失、损坏的请及时到前台补卡,相关费用2元/张,月底不交饭卡者视为丢失,按整月就餐扣除餐费,罚款10元。

四、就餐卡不得涂改,一经涂改统一作为就餐处理,餐费照扣;遗失、损坏无法读取就餐数据时,从当月1日至补卡日之前全部按就餐算。

五、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渣、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扔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六、员工就餐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七、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避免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三次以上按警告、小过、大过处分。

八、员工餐厅内禁止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九、每周六,各部门文员将该部门员工下周用餐情况表交给前台文员。

十、凡需变更用餐情况的,必须前一天下午17:00前告之前台,且在用餐情况更改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变更处理。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二次更改用餐情况。

十一、员工未报餐吃饭的,前三次按正常用餐处理。超过三次后按警告、小过、大过处理。

十二、每月2日公布员工上月就餐统计表,员工如发现自己实际就餐总数与公布数据有异,在4日前到前台核查,逾期不作补查,按公布数据扣除餐费。

十三、食堂管理员、公司保安负责监督和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用餐资格。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7

1、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不准上岗。

2、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坚守岗位保证就餐时间、有事请假。

3、搞好食堂和餐厅卫生,做到玻璃明亮、地面洁净。

4、对食堂及餐厅经常消毒,保证厨房做到“三无”。

5、对食堂饮用水必须半年一检,并有书面检查报告备案。

6、严格控制食品及饮食卫生,不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各种肉类和禽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做好食堂的主副食调剂,努力改善和提高伙食质量标准争取达到就餐者满意。

8、认真听取伙委会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9、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留长指甲。

11、做好食堂的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盗等),做到人走“三关”,即关煤气、关电、关水。

12、定期检查电源线、开关等电气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1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暑期清凉饮料按标准供应。

14、负责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使用经过检验合格、安全可靠的液化气瓶,做到定期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8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培训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单位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篇9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以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建立食品留验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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