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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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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管理制度是透明而公开的,在制度化管理下,企业要达到每一件事情都是程序化的、标准化的,这样做有利于员工迅速掌握自己需要的工作技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篇1】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篇2】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茶餐厅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茶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茶餐厅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茶餐厅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根据国家规定,茶餐厅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正常工作时间按照集团工作时间执行。

普通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轮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出勤。

茶餐厅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责任加班,加班在一个月内调剂补休,如因部门工作安排不能补休,可逐月顺延。

第六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七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八条所有人员须先到茶餐厅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大堂经理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第九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大堂经理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第十条茶餐厅上下班时间,由大堂经理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一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二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按管理权限审批,到大堂经理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每月休假时间:茶餐厅员工每月休假天数为2天,2天内(含2天)不扣工资,2天以上每超出1天扣除1天工资。

二、年休假:员工在本茶餐厅工作满一年后,可享1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三、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四、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茶餐厅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按请假程序报部门及直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五、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茶餐厅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大堂经理备案,事假四天至半个月以内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人力行政总监批,超过半个月的假期须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并报总裁。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茶餐厅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六、婚假:在茶餐厅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七、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

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大堂经理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凡茶餐厅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10元/每次。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茶餐厅大堂经理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篇5】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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