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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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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3篇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下面是学习啦为大家带来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范文1:

  “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是党的建设理论的一次重大丰富和发展。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法治建设背景下肩负着神圣职责和使命,承载着中国梦、法治梦的众多期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更应运用融合思维抓严求实。

  认识三层意义:融合思维对于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认识论启发

  融合思维就是用辩证系统的观点来看待对象,尽量寻找不同认识对象的公约数和结合点,打破不同属类、概念、系统的壁垒,实现不同要素或资源的自我优化。相比自然科学,社会工作领域更需要融合思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烈的政治性、人本性、时代性等特点,尤其需要我们运用融合思维进行审视。这是因为,融合思维有助专题教育整体推进;融合思维有助专题教育深入发展;融合思维有助专题教育时代创新。 “三严三实”不是简单的六句话,而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三严三实”的情感认同、思想认同和价值认同,充分认识和把握“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融合思维对于当前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着多重价值,能够帮助我们深刻认识“三严三实”,切实推进“三严三实”,实现“三严三实”在法院工作中的创新发展。

  防范四个问题:融合思维对于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矛盾论审视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通过融合思维来审视,当前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离作风建设新常态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切实防范。一是防范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把握好二者的结合点。二是防范工作方式与工作内容脱节,做到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层次性,工作方式立体灵活、与各项内容相匹配。三是防范工作机制与工作要求脱节,做到环环相扣,按照时代要求创新发展、常抓常新。四是防范工作约束与工作激励脱节,既防止单边注重约束,忽视该有激励的现象;又切实注意惩戒机制完善,防止赏罚不明。

  把握五个结合:融合思维对于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践论引导

  有了认识论和矛盾论的分析,就有了宏观方向,接下来就是把握实践推进的具体方法,以求取得预期的效果。从融合思维的要求来看,人民法院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要打通不同属类的连接点,要做到“五个结合”,从实践层面推进专题教育的时代发展:专题教育与党委工作大局相结合、专题教育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司法改革工作相结合、专题教育与法院制度建设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思路决定出路,思维水平决定工作水平。要求党员干部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要掌握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在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科学的融合思维提供了诸多有益启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只要我们掌握好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好政治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规律,把融合思维充分运用到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去,做好“结合”文章,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一定会凝聚起公正司法的强大精神动力,力促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形成,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范文2:

  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讲话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科学论述,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向和道路,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对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法官严以修身是成就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对法官的要求都很高,特别强调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品质。因此,新形势下法官严以修身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法官价值观念影响日益加深,给审判工作带来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修身不足,则党性修养不强、人格修养不够,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因此,严以修身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法官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牢固树立司法良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体现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对于广大法官而言,严以用权要求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敬畏审判权力说明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这是用好司法权,公正审理案件的关键和基础。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力,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严以律己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法院也才能风清气正。法官是执法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如果法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钱所惑、美色所诱、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仅无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后果必然是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因此,法官清正廉洁至关重要。古人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法院的风气是领导干部带出来的。因此,各级法院的领导都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刻注意廉洁自律,经常反思自己的党性强不强,经常反思自己的作风好不好,经常反思自己的形象正不正,时刻检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干干净净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干干净净地做官,做到慎独慎微,清廉司法。只有这样才能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起好示范作用。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那些理想信念坚定、拼搏奉献、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受到重视,有劲头有奔头。要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严明奖惩,激发全院干警奋发有为、廉洁办案的精神动力。同时,要善于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让典型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法院事业提出新要求,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都非常繁重。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严峻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给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带来新压力。人民法官面对困难和挑战,要完成神圣使命,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刻了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遵守司法规律和科学精神,从审判实际出发谋划部署安排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把全部心思和才华都用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上,用在法院各项工作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既定的审判任务和司法改革目标,才能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贯彻落实好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落实,重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三严三实”的新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为完成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做到“三严三实”,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法官只有自主加强学习,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才能不断净化思想,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才能树立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才能善用底线思维,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能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要倡导将学习作为法官一种生活习惯,带动法官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道德风尚。认真开展司法能力培训,注重培养法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埋头苦干的精神,促使法官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坚守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做到“三严三实”,法院必须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规范法官行为。在司法审判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和条件,不为搞特权、谋私利留有余地。在司法队伍管理上,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考核考评,健全纪律执行检查追责机制,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队伍管理机制。在司法行政管理上,不断完善行政事务、司法统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对审判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同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做到“三严三实”,打造过硬队伍,必须发挥好人民监督作用。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人民法官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创新和完善各种监督渠道,在运用传统的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的同时,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范文3: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塑造优秀法官品格

  “三严三实”是新常态下共产党人优秀品格的新内涵、新发展,也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具有高度的理论价值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法官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在法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是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为此,我们要根据中央要求和上级部署,扎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塑造忠诚为民、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优秀法官品格,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一、加强学习教育,塑造忠诚为民的高尚情怀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应当通过不断学习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

  学习党的宗旨路线,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每一位法官都要认真思考手中的权力来自谁、为了谁,自觉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要明辨是非,坚持讲党性、讲理想、讲信念,提高政治定力,始终和党保持高度一致。要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和群众观念,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问题。

  学习典型先进,提高个人修养。当前,要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学习他公正为民、爱岗敬业的职业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同时,身处和平年代,要学习革命时期仁人志士为革命事业和人民福祉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牺牲精神,自觉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还要学习古圣先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看重对审判事业的奉献,看淡个人的进退得失。

  学习国情社情,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当前我国经济总体稳中向好,但问题和困难也不少,人民法院应当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要求,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学习,自觉将服务“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驾护航。同时,当前还存在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个别领域情况甚至还比较复杂严峻,广大法官要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对我国国情和社会形势的学习研判,排除各种错误思维的干扰,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权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为平安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制度建设,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只有建立完备管用的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防止“有权任性”,以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品质。

  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审判管理之中,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根据权力大小和重要程度,通过司法巡查、案件评查、审务督查等方式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预警处置。通过量刑规范化等方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失控。积极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覆盖程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YJbYs将廉政风险环节分成三个方面、九大类,并设置了45个风险提示点,积极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信息化监督防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加强法官业外活动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要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指引,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延伸到“八小时”外,引导法官谨慎交友,不利用职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近年来,温州中院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指引,要求法官申报婚丧嫁娶、购房购车等个人重大事项,防止在关键节点上把持不住“摔跟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法官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业外交往,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法院是否“严”和“实”,关键看法官是否清廉、务实。要加强法院组织人事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用人,让公正清廉、扎实肯干、勤勉无私的法官脱颖而出,让那些浮夸作秀,只注重“接天线”,不注意“接地气”的人改弦更张,通过选人用人导向,引导法官做老实人、干实在事。近年来,温州中院开展办案能手评比活动,规定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凡是提任职级职务的,办案数、调撤率、平均审理期限等质效指标均应在所属部门平均线以上,达不到其中任何一项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项制度成效显著,我院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指标均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三、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塑造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就要出实招、见实效。当前,应不断提高司法公开和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和实质化程度,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办事,以公正高效的良好作风赢得群众信任和信赖。

  强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司法公开方式,丰富法院微博、微信、APP等公开手段,在网络上“晒出”法院权力清单,接受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倒逼司法公正。

  建设“智慧法院”,方便群众办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建好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信访等举措,切实提高诉讼便利化程度,确保当事人和群众顺利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温州中院加强与律协等单位协调,试行法律文书电子化送达,有效减轻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诉累;大力推进12368司法热线建设,接通率、满意度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审判质效提高。审判质效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司法管理,运用大数据为司法决策服务,提高决策科学程度和实效化水平,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推广审判执行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存储和网上利用,实现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服务法官办案,减轻工作压力,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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