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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溺水责任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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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溺水责任书【精选】

  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对于学生和员工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企业或者学校溺水在提供场所给这些人的同时,也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酒店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溺水责任书(一)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直系亲属对子女进行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三、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五、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学生上放学期间突遇涨洪水,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私自过河、过沟,应等待家长前往接送。

  七、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学生家长,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校溺水责任书(二)

  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学安办[xx]2号文件要求,特签订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书》。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所有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校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广播、主题班队会、电教设施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健全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各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要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5、加强与社会联系,发挥社区、家长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学校要与社区(村)加强联系,建议并督促社区(村)在江(河)边、湖边、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及时消除学生下水游泳、嬉水、玩耍的念头,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中心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学校溺水责任书(三)

  伴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往往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水火无情”,每年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占全省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的首位,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的事故的发生,我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教育。教育学生时时处处谨慎小心。

  为使该项教育起到好的效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我校承诺如下:

  一、 学校与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 学生写一份汛期防溺水的安全保证书和交通安全保证书

  三、 开家长会号召家长参与到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动中,让家长明确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让孩子远离危险。

  四、 班级出一期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黑板报,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 举办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让学生了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知识并掌握利用。

  六、 学校在塘、坝、河、溪流等重要地段安排临近教师双休日和节假日到塘、坝、河、溪流等地巡逻。

  学校溺水责任书(四)

  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范本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严桥学校安全办

  学校溺水责任书(五)

  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和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3、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学校(章):太乙镇幼儿园

  ***班班主任:******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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