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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精选范本五篇

时间: 铬初21247 分享

  乡镇现在还保留着放烟花的行为,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安全,这是不允许的,应该管理这种行为的发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一)

  为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等通知》精神,结合《大理州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安全事故,特与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1、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万无一失。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依法承担经营安全责任。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合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严禁转让、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必须及时到乡安监办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4、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制度,从合法、指定渠道进货,合法、诚信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永平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定点企业:永平县农资公司)

  5、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经公安部门许可,托运人、承运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能按许可要求运输烟花爆竹。

  6、经营单位必须在许可的地点经营,经营的烟花爆竹种类和存放量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执行,并按经营要求购置消防器材和设备。

  7、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货物购销等级管理台帐制度,加强货源及销向监控。

  8、认真执行“四专一防”。(专人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收货、有防火设施。)

  9、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救援组织,配齐人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10、严格执行与批发企业签订“回收代储”协议,严格执行代储制度。

  11、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安全自检自查,确保安全经营。

  12、认真配合安全生产监查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政府 ***

  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二)

  为做好2014年我公司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 各项目部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本项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 各项目负责对本小区开展“禁放场所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和依据“十六类禁放点的相关规定的禁放单位内部及其周边规定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本项目开展宣传教育、张贴警示标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常识。

  三、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本项目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和相关部门做好本项目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四、 加强对本项目内及其周边禁放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本项目火灾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禁放区域的安全

  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

  (盖章)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三)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 广泛深入的宣传《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奖励办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抵制、检举揭发非法活动。

  二、 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各村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街逐户进行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户、传统村,闲置房屋、大棚、养殖户、机井房、及外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列表登记,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并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 要对村辖区内涉爆单位,合法销售点,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措施,规范储存经营,消除隐患,并逐一签订责任状。

  四、 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与各村街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户,要一户一户写出无非法生产保证书、责任状。

  五、 保证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保证辖区内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兴济镇人民政府 领导签字:

  包片领导签字:

  包村干部签字: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四)

  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按照上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对加强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签订对象:全镇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

  二、责任书的有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三、目标:在责任时间内无烟花爆竹丢失、被盗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责任书管理工作内容:

  1、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相应责任、保卫

  防范措施,每天核对销售、库存数量,发现被盗、丢失等案(事)件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安监部门报告。

  2、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认真填写《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如

  实填写烟花爆竹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购买的数量等。发现有超品种、超数量等异常购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安监部门报告。

  3、加强消防安全,实行专人专柜销售,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管理规定。

  4、严格进货渠道,不得出售违法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处罚

  1、凡违反本责任书内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者,一律由市安监局吊销烟花爆

  竹经营许可证。

  2、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经营销售期间,出现丢失、被盗未及时向公安

  机关报告和造**全事故的,一律由安监局和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3、没有做好流向登记制度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一旦发现销售违法的、的、不合格的、或者从不正规渠道进来的烟

  花爆竹产品,立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考核

  在年底将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销售年度考核,评比出优秀经营户,将

  给予一定的鼓励;对管理工作不力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报请安监局依法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五)

  永丰路办事处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事处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处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办事处安监办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永丰路办事处(章) 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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