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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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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被继承人死亡、作为遗产内容将合同权利义务移转于继承人有于法院裁决面发生。此类转称为裁判上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行为面发类转称为法律行为上转让,如遗赠人通过遗嘱将其合同权利又务转让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转让合同面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其中,通过转让合同而转合同权利,属于债权让与;通过转让合同面转让合同义务,称为债务承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场 人:

  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二)

  一、转让林地简况:

  山场四至:

  东:从洼子荣腊汤地头顺国有林到洼子集体林地头至;

  南:从集体林地头顺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从交口顺洼子到洼子地头,再直对路董腊宗地脚至;

  北:从董腊宗地脚顺路到排腊弄地脚,在直上到路,再顺路到洼子荣腊汤地头至。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年六月一日至**年六月一 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年六月一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现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据《林业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将面积为100亩的橡胶林地及胶树3000株转让给丙方,转让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权证》规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届满后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使用期的延续手续,并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胶林地四界:东至 胶地为界;南至 胶地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林地面积及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三、橡胶林地转让金额为元( ),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享有对林地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五、甲、乙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乙方债务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木由丙方自行处理,土地归还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内,丙方法定继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不得对转让的林木进行任何砍伐及损坏;不得再行割胶及采集林地内的滋生物。

  九、其他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合同,违约者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按本地违约时同等橡胶树市场价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国家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再承担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小组的一切费用。

  (2) 甲、乙方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林地与周边林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甲、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发生诉讼由当地县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镇政府、镇级林业主管部门、村民小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四)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况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 )。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5篇有关林地的转让合同范文(五)

  转让人(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林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林地位于勐满镇曼赛囡村委会上中良村民门桑,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人为门桑,面积为:400亩,转包给乙方,主要经济林木为橡胶,使用期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日。

  二、转让林地用途

  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转让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转让期内,有权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林地和林木进行再转让,在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转让期内继承经营。

  2、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转让费。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该转让橡胶林地,并不得对该橡胶林木进行破坏性强割,同时应保持橡胶林地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完好无损。

  2、移交橡胶林地时该橡胶林地的割胶物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等)一并无偿移交给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经甲、乙双方清点并确认具体橡胶株数。

  4、转让期满后,转让林地上的橡胶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归乙方。

  四、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本合同约定林地价按实际有效株数计算亩数,橡胶树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计算,具体株数以双方实际清点并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给甲方定金20(大写:贰合万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给甲方,剩余的资金于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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