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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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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怎么写呢?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2

项目名称:____

技术受让方:____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 (公章)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履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____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____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

一次总付:____

分次总付: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 时间:____

其它方式: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

十、违约责任: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3

中国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4

合同编号:____ 科技合字(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

技术受让方:____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 (公章)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履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____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____

四、专利申请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的保密要求):____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____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法:____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法:____

一次总付:____

分次支付: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____

其它方式:____

九、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

十、违约责任: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____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____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5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__”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潜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理解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__”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__”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__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__”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__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资料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带给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带给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带给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带给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职责。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状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__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取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带给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带给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善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带给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6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该项目属计划)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资料、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在______(地点),以______方式,向甲方带给下列技术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范围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到达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__标准,采用______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

______元,时间: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职责。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职责,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职责,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资料(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善的带给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善,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善。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善由____方完成,后续改善成果于____方。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能够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本文书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资料、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职责。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透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电话:

关于技术服务转让合同书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让单位):_________

为了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提高经济效益,有偿付诸应用,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状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

三、甲方转让技术应到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潜力,单项规格、公差等_________。

2.经济效益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4.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善,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善资料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3)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提成。

2.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善,应告之甲方改善资料(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必须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3.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带给工作和生活方便。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理解甲方转让的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能够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纰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务必及时告知对方有关状况。

十、其它

1.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能够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签字):_________技术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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