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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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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租赁合同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许多的合作事务当中,人们都在频繁使用着合同协议,以此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抵押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1】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出具给甲方的欠条款项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房屋地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地产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人民币______元的欠款及利息,其支付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作为其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元,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归还本金和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金,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六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2】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______ (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权益属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屋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房屋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报抵押存档二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3】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______%。

第四条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___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_________日内,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甲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凤尾坑,房产名称为:荣超花园22栋B1906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深房地字第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归还借款的担保。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乙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1)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乙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或单位留存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以不动产为借款抵押担保物,经______公司提供媒介服务向乙方贷款,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月。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______;甲方应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应还清借款本息。

第四条甲方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产权抵押担保。

第五条担保责任

1、甲方以所以权属于自己的、位于【房产证号:湘房权文星镇字第______号;国土使用权号:(______)】的一套房屋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甲方和乙方议定抵押的抵押价值为_________万元整(。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偿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双方约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证部门申请办理公证,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承诺: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时,无条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在每月的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实现债权。

第七条违约行为: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资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没有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甲方应当支付借款总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迟延____日按借款总金额的0.5%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违约金。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第九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调查费、抵押物鉴定、评估费和法院执行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收取借款办理抵押登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5】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_________利息,即_________: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_________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抵押率为_________%。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_________元,抵押率为_________。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期限:自放款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__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___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租赁合同【篇7】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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